2019-02-26 18:01:30azz14975

關於同性戀的歷史和文化

 同性戀,在當今社會依然是個敏感的話題,雖然同性戀經歷了從疾病到正常現象觀念的轉變,世界上也有十幾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是對同性戀的歧視與誤解仍普遍存在,對於同性婚姻合法化在許多國家仍存在激烈的爭論與巨大的分歧。目前在中國關於同性戀的調查報告的研究都是基於異性戀眼光怎麽看待同性戀的,卻缺少同性戀自己的聲音,由異性戀決定同性戀婚姻能否合法化是不是有失公允。

  同性戀的研究歷史

  同性戀在很多工業化國家經歷了罪行化——病理化取代罪行化——正常化的過程,同性戀研究的演變也與這個過程互為影響。

  同性戀罪行化

  古希臘崇尚男性美,愛慕同性被視為強烈男子氣概的表現,古羅馬帝國也寬容同性戀,但基督教的興起使同性戀開始受到嚴厲譴責。作為西方文明的重要基礎,《聖經》中的生殖崇拜是反對同性戀的最根本理由,至今如此。

  目前已經有壹些歷史學家對《聖經》中反對同性戀的條文提出質疑。耶魯大學的約翰·波斯威爾博士對17種語言的歷史文獻進行詳盡考證後,得出結論:對於同性戀的強烈道德譴責是17世紀以後才出現的;教會人士反對同性戀的論據其實是基於對《聖經》的誤解和誤譯。但教會的影響根深蒂固,新考據的社會影響相當有限。病理化取代罪行化

  19世紀中期,隨著行為科學的產生,壹些醫學專家開始關註人類性行為。1849年,瑞士醫生克洛德·弗朗索瓦·米基亞從對壹例戀屍案的分析出發,發表了有史以來第壹篇有關性變態的醫學論文,他在文中首次提出,同性戀是壹種天生的生理缺陷。

  奧地利精神病醫生理查·馮·克拉夫特壹埃賓根據臨床經驗寫成了《性心理疾病》壹書,第壹部分《性倒錯》致力於論述同性戀。此書認為同性戀者來自父母壹方或者雙方都有疾病的家庭。當時同性戀被列為犯罪或受到道德譴責,而此書獨樹壹幟地堅持道德中立的態度,提倡以治療來代替監禁,被視為進步。不過克拉夫特壹埃賓同時指出:同性戀者被“治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20世紀初,奧地利精神病學家西格蒙·弗洛依德創立的精神分析學認為,如果男孩來自強母弱父的家庭,他與母親的關系必然過於親密,與父親相對疏遠,長大後勢必缺乏應有的男性氣質,因此他試圖尋找壹名男性伴侶來做彌補——“戀母情結”是男同性戀的情感起源。雖然弗洛依德步人晚年時傾向於贊同同性戀非病的觀點,但此時精神分析學已經在精神衛生行業中占據了主導地位,“轉變療法”成為治療同性戀的盛行方法。

  正常性研究的發展

  在同性戀病理化的過程中,西歐部分學者斷斷續續提出過同性戀正常化的倡議。從現有的資料來看,正常性研究最早始於18世紀的社會改革思想家傑洛米·本森。本森從效用主義的原則出發,將社會福利視為個人福利的總和;同性戀行為互惠雙方,且沒有對他人造成傷害,因此禁止同性戀只會降低社會福利——同性戀不應該被列為犯罪。雖然本森的這些文稿到20世紀中期才見天日,但效用主義原則成為拿破侖時期法律改革的理論依據,使法國、意大利等國和德意誌部分地區率先擯棄了將《聖經》作為立法依據的慣例,在刑法改革中取締了對同性戀行為的懲罰。

  19世紀後期,德國律師卡爾·亨利希·烏爾利克斯借助當時胚胎學的研究成果,認為存在著壹個介於男女之間的“第三性”,男同性戀者是“陷於男性身體中的女性”,女同性戀者則正好相反。克拉夫特壹埃賓就是受此啟發後,開始研究同性戀。

  在克拉夫特壹埃賓竭力將同性戀病理化的同時,英國心理學家靄理士寫就《性倒錯》壹書,首次在英語世界裏提出了同性戀非罪非病的觀點。雖然此書被禁止在英國本土發行,但外文譯本陸續傳人了其它國家(包括中國)。文史學者約翰·艾丁頓·西蒙茲將自己的壹生經歷寫入了《回憶錄》,是迄今為止所發現的第壹本同性戀自傳。同時期的英國學者兼詩人愛德華·卡賓特受社會主義思想的影響,開始為婦女和同性戀者的平等權益而呼籲。

  德國性學家馬格努斯·赫希費爾德於19世紀末成立了科學人道委員會,致力於性健康研究。他在學生和礦工中展春藥 壯陽藥 強姦 不持久 潮吹液 媚藥 瀰漫之夜惡魔丘比特 男性壯陽藥 口服增大藥丸 迷姦催情粉開社會調查,結果發現約1%的男性只受到同性的性吸引。這是首次有關同性戀者占人口比例的社會調查。除此之外,赫希費爾德還征集到愛因斯坦、弗洛依德、肖伯納和托爾斯泰等人的簽名,敦促德國政府廢除刑法中懲罰同性戀行為的條款。然而,這些努力因納粹上臺而受到阻撓和中止,德國同性戀者被斥“辱沒民族”而被關人了集中營,囚徒們佩戴的粉紅三角後來成為同性戀權益運動的象征。

  至20世紀50年代之前,同性戀研究由於國別與語言差異使交流缺乏,年代的斷層也使其缺乏系統性和連續性,難以對病理化學說造成有效沖擊。“強母弱父”家庭模式壹度成為同性戀起源的標準解釋,但它受到各學科的猛烈沖擊,並最終淡出了醫學舞臺。

  1948年,美國印第安納大學阿爾弗萊德·金賽博士的研究小組發表了《男性性行為研究》。該小組通過對5300名男子的詳細調查表明,有37%的人在青少年至老年時期有過同性性行為,10%的人在壹生中至少有三年從事單純的同性性行為。這項統計數字表明同性戀者是壹個隱秘而龐大的群體,這對於懲罰同性戀的法律依據提出了質疑:同性戀行為的普遍存在並沒有產生什麽不良社會影響,可見它並非洪水猛獸。研究報告還指出,同性戀是人類的基本能力之壹,不應該將異性戀當作唯壹正常的生物導向,而將同性戀列為病態;即使將同性戀列為病態而加以壓制,也不能阻止下壹代同性戀者的產生。

  50年代初,人類學家克利夫蘭·福特和弗蘭克·比奇發表了《性行為模式》壹書,通過對跨文化人類性行為的研究,發現同性戀不僅在大多數文化中被視為正常,而且有些社會還特許某些成員如此行為;靈長類動物中也存在同性戀行為;同性戀和異性戀都是文化訓練的產物,人類原始的模糊狀態中包含了同性戀和異性戀兩種性傾向的能力。福特和比奇在暗示同性戀先天性的同時,將它視為與異性戀並行的正常性愛表達方式,並對精神病醫生具有的幹涉權力提出了質疑。

  從精神衛生角度研究同性戀正常性的先鋒是心理學家艾弗倫·胡克博士。胡克比較了30名已經坦然地接受了自己性傾向的同性戀者和30名在職業背景和智力狀況方面條件相近的異性戀者的心理狀態,發現同性戀者的心理健康程度絲毫不亞於異性戀者,老練的精神病學家根本無法將兩者區分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