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9 00:00:00阿文

◎鍾馨華_022

■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鍾馨華_022
▼給馨華—022-1 2005.08.22.一 22:25:10
    ■附錄 ◎我要活著辭職
    —022-2 2005.08.24.三 07:00:00
△給阿文‥022   2005.08.24.四 22:15:29 
 

▼給馨華—022-1

馨華‥
  阿文今天,又去打工,沒精神回信……
  之前,修校了幾篇「幽默文章」,突然想寄給妳看看,於是‥也就行動啦!
  尤其是那篇‥《我要活著辭職》,真是好好笑哦!
  想必‥很多員工,都有如是之感慨吧!?
  好啦!休息了!晚安!
                  阿文
                    2005.08.22.一 22:25:10
 

■附錄

   ◎我要活著辭職

              ⊕作者‥佚名 ⊕潘文良 修校

  鬧鐘一響——
  映入腦海裡的第一句話就是‥今天,我一定要辭職!
  刷牙——我一定要辭職!
  漱口——我一定要辭職!
  洗臉——我一定要辭職!
  著裝——我一定要辭職!
  整理儀容——我一定要辭職!
  騎車——我一定要辭職!
  闖紅燈——我一定要辭職!
  上電梯——我一定要辭職!
  打卡——我一定要辭職!
  接電話——我一定要辭職!
  清掃——我一定要辭職!
  經理早——我今天,一定要辭職!
  使喚——我今天,非辭職不可……
 
  當然‥
如果我沒有卡費要繳,我一定會辭職;
如果我沒有房租要付,我一定會辭職;
如果我能夠‥不吃不喝、聞風過日,我一定會辭職;
如果我室友,找到工作,我一定馬上辭職。
  可是‥現在……
我的室友失業,所以‥我一個人,要負擔所有的房租,跟水電費;
還有‥每個月,衝動消費,所積欠的卡債……
重點是‥就算我要減肥,也沒辦法,完全不吃不喝過日子。
 
  然後,打卡下班。
  看著夕陽西下,我告訴我自己‥「我明天,一定會辭職……如果‥我沒發瘋的話。」
  老闆,我要殺了你!
  我是「經理助理、經理秘書、經理特助」,隨你怎麼叫我,但是‥我真正的身分是‥「經理私人雜物工」。
  窄裙、絲襪、高跟鞋,是我的基本配備;早上起床,還要先花半個小時,把自己打扮得‥比酒店小姐還美。
  來不及吃早點,還要記得‥幫老闆買一份;還沒打卡,就開始上工,算不算加班費?
  沒命地,飆到公司,得開門趕打卡,運氣不好,遙控器壞了,還要衝到分公司借鑰匙。
  好不容易,鐵捲門開了,嘟嘟一聲,卡鐘剛好八點三十一分……這個月的全勤獎金,又沒了。
  空空蕩蕩的經理室,最熱鬧的,是泡茶桌,杯盤狼藉不說,還有一堆‥沾滿脣膏、檳榔汁的杯子;杯子上懸浮著一層‥白白的黴菌王子跟公主,不停地接吻,製造下一代。
  滿地的瓜子殼,跟點點的煙灰,真搞不懂‥這些高知識份子,是不是不懂‥垃圾桶存在的重要性?
  花了大半天的時間,清理完了經理室,匡噹的風鈴聲,警告著‥經理已經穿過大門,即將進入辦公室。
  收起滿心的無奈,開始擺笑臉,一聲虛偽的‥「經理早!」為我一千兩百五十塊的一天,敲開了序曲。
  一個早上,才過了二十分鐘,我已經在心裡,殺了老闆一萬次。
  我就是一顆‥穿著裙子的螺絲釘……
  經濟再不景氣,勞力搬運的工作,仍然不是人人能做。
  我肩不能挑、手能不提,五公升的水,從茶水間,提到經理室,就夠我手麻半天。
  經濟再不景氣,還是有人,坐擁半邊天,她有金湯匙、有高學歷、有十三張以上的專業證照,可能還有一個‥門當戶對的未婚夫,甚至‥精通八國語言,外帶流利的八種地方語言;一條絲巾,是我兩個月薪水。
  而卑微的我,一如廣大的中堅份子,有一張‥不大不小,幾乎人人都有的microsft windows跟office的證照,可能再加上‥在學校考的珠算、會計級證,而領照最久的,一定是身分證,使用最多的,莫過於機車駕照,可能還被壓在小說店。
  做的工作,美其名是‥週休二日、朝八晚五、中午休息一個半,穿得美美的 office ladies(辦公室女郎),打打電腦、印印文件,大部分的時間,都拿來‥東家西家、杯葛經理,其實‥天天都在跟經理鬥智,盡心盡力,還得提防自己‥工作不保。
  原來‥我只不過是一顆‥隨時可以被取代的螺絲釘。
  因為‥我的工作,只要識字的、穿裙子的、有兩條腿的,都能做。
  唉!真是可悲的一種認知。
  唉!難怪‥經理敢這樣對我。
 

▼給馨華—022-2

馨華‥
  看來,阿文是「窮緊張」啦!還真的是‥「老闆不急——急死夥計」呢!
  呵呵!有請馨華‥原諒阿文,「看著烏影著開銃」也!
  阿文嘛!是個作家,看待事情,總會「敏感」(過敏)一些——
聞一就想十、舉一就反三……
總是會把小事情,誇張的「小題大作」一番嘛!
凡事,還要‥「做最壞的打算」一下呢!
  馨華既然‥「根本還沒開始」,而房課長,也就不成妳的問題,那就好啦!
  只是,阿文要「預告」一下‥
哪天,他要是開始,想約馨華去「喝咖啡、聊是非」;
開始抱怨,或批評‥他的妻子,如何如何不好;
或說‥他當初根本不是,因為愛她而娶她,等等之類的話時——
那麼,馨華就得「注意」啦! 屆時,最好就是‥「敬而遠之」也!
  倘若,他有什麼「不當」,或者「妄想」的言論,那麼,馨華就拿他「妻子、孩子」,來當「擋箭牌」吧! 請記得隨時提醒他‥
「你可是有老婆、孩子的!你對他們有責任!」
  至於,他為何會對妳這個‥認識不深的人,訴說一堆他私人、過往的故事呢?
  馨華不妨半開玩笑的跟他說‥
「嘿!你的故事,很精采耶!
 可惜!我不是個作家,不然‥我就可以幫你,把它寫成一部小說……
 對了!我們認識,才多久而已,你怎麼‥就跟我講這麼一堆‥你的故事呢?
 對了!我認識一個作家哦!你想不想,把你的故事,寫成一部小說呢?」
  呵呵呵!就聽他怎麼說嘍!
                    2005.08.22.一 22:00:30
 
  至於‥馨華的「另一位同事」嘛!看來,應該還是「單身」吧!?
  既是單身,他就有追求異性朋友的權利嘛!
對馨華表示好感,想要追求馨華,是他的「權利」也!
而「尊重」馨華的意願,則是他的「義務」也!
  馨華呢!則有選擇‥是否接受的權利也!
  倘若‥他根本不是,馨華所欣賞、喜歡的類型,那麼,就不當有‥「很難拒絕」狀況啦! 妳那「曖昧不明」的態度,只會浪費他的時間,也增加自己的困擾罷了! 趁早明確的,豎起‥「此路不通——請改道而行!」的牌子。
這樣,對他、對自己,才是好的。
  至於‥如何告知呢? 編個理由、找個藉口吧! 譬如說‥
「對不起!人家我早已有個‥心儀的對象了! 我們正在‥試著交往之中……」
  倘若‥他也是馨華所能欣賞、所能喜歡的對象,那麼‥馨華不妨就「多方考查」一下‥他的背景、他的個性…… 他是否為‥誠信之人? 是否有責任感?
是否好賭、好酒? 如果‥人品挺好的,則可考慮交往也!
  阿文不知‥馨華這「很難拒絕」,原因為何?
  是因為‥他太會纏人了,真的是「盛情難卻」?
  還是因為‥他的條件很好,真的是「很難拒絕」?
  如果自己不願意、不喜歡,那麼‥斷不可因為「盛情難卻」,而答應交往,如此「勉強」自己,只怕‥一旦開始之後,就很難停止啦! 苦惱,也就隨之而來,而難以止息——有天,就會像是‥妳現在,很後悔,接了這個工作那樣‥很後悔,答應跟他交往。
                    2005.08.22.一 23:55:10
 
  馨華說‥
「對印地安人,我也是如此告訴自己‥真的愛他!
 所以‥今天,我寧願是他辜負我,而不是‥我辜負了他。
 我自己在內心深處,也這樣告訴他‥
 就是因為‥馨華真心愛你,所以‥我尊重你的決定。」

  阿文還真是「佩服」馨華呢!
因為‥馨華能夠‥「犧牲自己,成全別人」。
因為‥馨華知道‥「感情,是不能勉強的!即使對方的人在,而心不在,也沒什麼意思,勉強在一起,只是增添‥彼此的痛苦。」
  只是呢!馨華若是想說‥
「因為我愛你,所以‥我寧願自己痛苦,也不願看到你痛苦……」
  若是如此,那阿文可就「不贊同」啦!
  若是如此,也就表示‥馨華只是很無奈地‥「委屈自己——成全對方」罷了!而非馨華,真的看透、真的釋然,而願意割捨——
割捨,也只是迫於無奈,不得不割捨。
                    2005.08.23.二 07:00:00
 
  或許是因為‥阿文對於愛情,太過「理智」了吧!? 才會唱這麼高的調。
  要人「喜捨」,會比要人「慈悲」,還更不容易呢!
 
【喜捨】指四無量心(慈、悲、喜、捨)中之第三喜無量心、第四捨無量心。
    思惟無量之眾生‥離苦得樂,而入於喜等至(等至,為「定」之一名),
    稱為‥喜無量心。
    思惟自己‥對於無量之眾生,無愛亦無憎,而入於捨等至,
    稱為‥捨無量心。 (《佛光大辭典》)

 
  佛謂‥「慈悲喜捨。」
  阿文道‥「予樂容易拔苦難、隨喜容易能捨難。」
  這意思是說‥
要使別人快樂,滿足別人的欲求,是很容易做到,譬如‥渴者施飲、饑者施食、寒者施衣、病者施藥,就可使其快樂;但是‥要拔除其苦惱根源,就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啦! (救人容易——救心難。)
見人離苦得樂‥健康平安、快樂幸福,自己能不起嫉妒心、怨憎心,能隨之而喜,這還算容易做到;只是‥自己真能解脫(捨)‥苦樂愛憎等纏縛,那就不容易啦!
 
  呵!真是累了!哈欠連連、目油直流……說得真的是‥「詞不達意」啦!
  休息一下再說吧!
                    2005.08.23.二 21:23:20
 
  還是舉例來說吧!
  馨華若是因為‥遇到一個「印地安人」,就覺得‥我這輩子,夠了(受夠了),我的「愛」,都被他「消耗」光了! 還要信誓旦旦的說‥
「我這輩子,不會再愛上其他人了!我這輩子,不要結婚了!」
  這麼說,就表示‥馨華還沒真的釋懷、還未能「捨」也!
  (捨,其實是‥「解脫」的另一個代名詞啦!)
  因為‥印地安人,造成馨華,留下‥「不良的後遺症」也!
 
  阿文有話說‥
「當你(妳)失去她(他),還能好好的活下去——
 那你(妳)再去戀愛(結婚)吧!」

  「失去」呢!有許多情形,譬如‥對方「負心」而去,或者是對方「死亡、失蹤」,那都會教自己「失去」——
對方負心而去,我就悲傷難過,一輩子痛苦不堪,這就是「不捨」也!
對負死亡失蹤,我也悲傷難過,一輩子痛苦不堪,這也是「不捨」也!
  一個人,負心而去,儘管他再怎麼壞、再怎麼爛,只要是「理虧」,就算嘴巴再硬、態度再狠,其內心深處,還是會覺得「慚愧」的——
只有見到對方‥好好的活著、活得好好的,那他才能稍釋愧疚之心也!
倘若見到對方‥因而意氣消沉、要死不活,老要自殺……
那他也將會‥一輩子,良心不安也!
  馨華因為愛他,「寧是他負我,而非我負他」;因為愛他,而「尊重他的選擇」——這真的是‥難能可貴啦!
  只是‥馨華若因他的辜負、他的選擇離去,而覺得難過、悲傷(一時難免,但太久的話,就不健康啦);對愛情失去信心、對男人失望、對婚姻恐懼……
若有如此「後遺症」,那麼‥也將教此時此刻,正在享受「幸福快樂」的他,永遠心存芥蒂(疙瘩)也!
  阿文道‥
「諸多世間痴男怨女,當對方負心離去時,就痛苦不堪、自暴自棄、借酒消愁、
 自殺……表面上看來,是在『折磨自己』,其實,用意是在『懲罰對方』——
 簡單的說,就是‥『我要教你‥一輩子,良心不安!』
 若真是愛對方的話,自己就要‥好好的活著、活得好好的,
 那麼,才能教對方,可以安心、可以放心啊!」

  若因為他死亡,如是失去他,而傷心難過,痛苦一輩子,這又豈是‥他之所願呢? 若對方果真愛自己,也會希望自己‥活得快樂過得好呀!
  為了教他‥能夠「安息」,那麼‥自己也得好好的活著、活得好好的,才算是‥對得起他呀!
                    2005.08.23.二 22:20:25
 
  現今社會,政府,乃至於總統,也不會再頒發什麼「貞節牌坊」,給女人了。
卻頗有女人,因為愛得深切,而道‥「今生只愛你一人‥非卿莫嫁」;一旦嫁了,就抱持著‥「生是X家人、死是X家鬼‥從一而終」的態度——
不幸者,遭逢變故,男人負心而去,或是死亡。
未嫁者,果真還要‥「非卿莫嫁」乎? 已嫁者,果真還要‥「從一而終」乎?
說好聽呢!叫作「忠貞」;要說實話呢!就叫作「迷執」——
若非真心,終究嘴裡說說,也只是‥「自欺而欲欺人」也!
 
  古有媳婦,丈夫過世,為表忠貞,乃指水井,向公婆道‥
「我『心如古井水,萬年不生波』……」話剛說完——
  突然‥一陣天搖地動,古井水,頓時沖天而起……

  古井水,不生波乎? 機緣若至,還會變噴泉呢!
 
  〈莊子〉之妻,信誓旦旦的說‥不會改節。
  一旦,莊子詐死,化為王孫,引誘莊妻,突然病發,需要人心,方可救活。 莊妻即劈棺,用亡夫屍體,救助新情郎。
  莊子新墳方成,莊妻即執扇搧墳,希望墳土快乾,而能改嫁。

  莊子試妻,是小心眼、小家子氣、小男人之心態、行為;只是‥女人「言不由衷」的誓約,也真是可笑哪!
 
  又有女人,遇人不淑,受到男人欺侮、虐待。
  男人負心而去,或是死亡。
  女人則謂‥「我受夠了!」對男人失望、恐懼,於是就‥「一竿子,打翻一條船」——全天下所有男人,都一樣壞、一樣爛,於是‥也要信誓旦旦的叫道‥
「我不會再愛上‥任何一個男人;我一輩子,都不會嫁……」
  這樣的心態,也是不健康的呀!
 
  當女人,再次遇到「心目中的白馬王子」,「再度」愛上一個男人時,那麼‥她就會有(能有)千百個理由,把「舊愛」,給「埋在內心深處」的角落,偶爾想想他,以示紀念,而投向「新愛」的懷抱裡去也!
  時代不同啦!男女朋友,還沒分手,就各自腳踏兩條船的,比比皆是,還道‥「給自己,找個備胎」呢! 對於離婚,或先生過世,而再嫁的女人,人們也不會苛責她‥古人所謂的「改節」啦!一樣會給予祝福、慶賀呀!
  今日女人,又何苦「死心眼」,或「講話無趁心肝」的,學古時女人‥作繭自縛、畫地自限、鑽牛角尖呢?
                  阿文
                    2005.08.24.三 07:00:00
 
  阿文有偈曰‥
「來時招招手、在時握握手、去時擺擺手,然後甩甩手。」
 
  待續………
 

△給阿文‥022

潘大哥‥
  正在給你寫信,就傳來你的回信。
  我可能還需要一些時間,才能放掉現在的心情。
  對房先生,我在今天,其實有些清醒。
  他今天有說‥「如果有錢了,我們一起到大陸玩!」
  我聽了,對這個人,有很大的質疑‥他是一個有家庭的人,不論任何處境下,都不應該‥對妻子以外的女孩,說這樣的話。
  我是欣賞他,但不是‥欣賞這樣的他。 在他身上,我見到一個‥不負責任者的影子,我也見到一個‥宛如情場浪蕩子的影子。
  他在上個禮拜的電話中,有告訴我‥他娶的是一個‥愛他的女孩,但不見得是‥他所愛的人。 他說‥大陸女孩,很好講話,他一說‥每個月,給她兩萬塊台幣,人家馬上就嫁給他了。
  他有問我‥「為什麼‥還不想結婚?」等等。
  他沒有說太太不好,他幾乎很少提他太太。 最起碼,在我們有限的談話中,他沒有與我講到‥太太如何? 倒是提女兒多。
  今天中午,他有來,因為我牙痛,他來代班;距離上次,他來發薪水,已半個月,沒有見到他;我很難解釋‥自己目前的心情——這一切,都會過去的。
  至於‥我另一位同事,不聯絡也好!就算沒有房先生,我們亦不可能,再走下去! 我不想耽誤人家的時間。 現在,沒有辦法,講清楚這一切,等時間,來澄清這些吧!
  房先生,不會約我做什麼,你不要擔心——他就要離職了。
  這封信,寫得很糟,因為‥都不是我真正的心情。
  我真正的心情是‥我有些擔心房先生,因為‥他好像有用現金卡借錢。
                  馨華
                    2005.08.24.四 22: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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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4.08.19.一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鍾馨華_022。2005.08.24.三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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