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3 00:00:00阿文

◎陳麗玉_182

■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陳麗玉_182

▼給阿文‥182

阿文‥
  好奇怪!突然覺得‥到底和阿文,提起〈克里希那穆提〉,究竟是好是壞、是對是錯? 雖說‥當初只是「無意中」,突然間,就筆而提的,但是‥想到阿文,對於宗教的那份狂熱,麗玉竟忽然覺得‥有所矛盾、有所困惑了。
  以前,有人會說我皮膚好,於是好奇;但有人卻是想‥向我推銷保養品(化粧品),於是也好奇,就會問麗玉‥「妳都用了什麼東西?」
  而我,總是想法子,帶過去,不給人什麼答案。
  有一回,去醫院看姿的阿嬤,正好遇見了二哥和他老婆,四個人,就坐在那。
  二哥沒來由地,突然問了一句‥「妳有沒有用保養品?」
  我幾乎未經思考,就說‥「沒有!」只見——
  二哥馬上接著又說‥「妳們看!妳們看!妳們的臉,都被妳們‥保養得壞掉了!」
  事實上,我心裡一直很在乎的是‥就算今天,我能很肯定的知道,是「甲產品」,使我變漂亮了,我也寧願告訴妳‥「我什麼都沒用!」
  因為,我一直以為‥甲產品適合我,但不見得適合妳這個人,萬一‥甲產品受到妳埋怨了,如果‥妳又向更多的人,抱怨甲產品的不好的話,那麼,我會覺得‥我對不起甲產品,畢竟‥甲產品,真的使我漂亮了,而且,甲產品,又是多少人的心血,製造而成的。
  相反的,如果妳看到‥我的情況很糟,而我又告訴妳‥我用了甲產品,那麼‥我是不是,又斷了甲產品的路? 也許,我的力量,那麼毫不起眼,沒什麼殺傷力,但我就是不想,所以‥有時候,我常常以「不知道」,或「沒有」,來迴避掉,我不想要的麻煩。
 
  對〈克里希那穆提〉來講,你可以說‥「他是不贊同『宗教』,這種『權威』、這種『組織』存在的。」
  甚至‥克里希那穆提,把宗教、導師、組織等,視為另一種的牢籠,他認為‥全然的自由,並不在其中。
  克里希那穆提曾說過‥
「你追尋平安,因而生出恐懼;
 由於恐懼,你製造了‥精神的權威(例如‥專家)……
 於是‥你自覺或不自覺的,深陷其中‥信賴、倚賴、相信它給你的種種承諾。」

(註‥這段不是用抄的,而是就我自己了解中,寫下的。)
  克里希那穆提說‥
「人總是無法弄清楚‥自己在追尋什麼?
 而那個東西,它本身的意義,又是什麼?
 只是‥當衝突來臨時,就想『克服』、想『逃避』、想『掌握』那個衝突……
 『我』,無非也只是『環境』下的產物……
 如果‥你了解環境的意義;了解財富、國家、宗教……
 一切社會愚行,不試著只想去克服,
 反而卻努力地‥了解其意義,那麼‥才有完整的觀念革命、思想革命。」

 
  我不知道別人,尤其是假設‥這個人,幾乎奉克里希那穆提為偶像;當他面對一個‥也幾乎要往宗教路上,行走的阿文時,他會怎麼做? 我的矛盾,應該就在這裡。
  我說過‥我沒有信什麼。克里希那穆提,也不是我的神、不是我的上帝、不是我的偶像。 但是‥我自然是喜歡克里希那穆提,而非排斥克里希那穆提的,所以‥很自然的,依我個性,我很喜歡‥「把美好的事物,同友人一起分享。」(當然,接不接受,仍看對方。)於是‥把克里希那穆提,向阿文提,這於我,是相當正常、合理的。
  只是‥我事後想了,覺得好困惑喔!既是自己覺得好的東西,為什麼‥不多介紹給你呢?
  可是,我又想‥〔如果‥你現在的生活、現在所存有的觀念、思想,也已令你知足、甘願的,甚至‥快樂得,像隻枝上小鳥了,那麼‥我又何必,沒事,別的不提,而去提〈克里希那穆提〉呢? 畢竟‥兩種極端的東西,總是容易,產生衝突。〕
  當然,也許阿文會說‥雖然不一樣,但看看又何妨? 又能改變了什麼?
  話也許沒錯,但我仍困惑——但無煩惱。
                  麗玉
                    (89)2000.04.09.日 01:45:00
 
      *      *      *      *
 
  「習慣」這東西,可以算是一種麻煩!?
習慣用鋼筆之後,改用中性筆等,就覺得‥有哪裡,老是怪怪的。
  以前,經常看的,都是‥自己與自己親近的人之間,有著的共同默契,或者相似的氣息,但是‥冷靜下來,不須要刻意分析,就只要認真的去看就好——
這才發現‥相同、相似的背後,其實還有很多,很不一樣的東西,隱約存在著,只是‥你沒有「去——看見」而已!
  仔細想想‥麗玉是多麼習慣、多麼喜歡用著‥「我想、我以為、我感覺、我猜」,這樣的立場、這樣的方式,來開始、來進行、來持續,甚至來完成,我所要說的、所要表達的東西——我想過‥這是不是代表著‥我內心、意識裡,渴望被人了解的欲望在作祟? 而這欲望,勝過於‥是否被「接受」的程度。
如果這能成立,那反觀阿文,是否就是‥
期望被接受的程度,要遠遠大過於‥是否被人了解的程度了?
(看得懂麗玉的意思嗎? 建議你‥可以多看一次!)
  阿文有沒有發現‥常常,你都會「習慣」,或者「很自然的」,會提出經典,或者其它任何一本書籍,乃至於‥另外一個人,曾經說過的話,然後,前前後後的,跟在你自己所提的內容附近——真的!你同意嗎?
  麗玉在想‥〔是阿文對自己,太有自信了,所以‥會不由自主的,找到那些他人的東西,來證明自己這一點,或者是‥阿文太沒有信心? 所以必須、所以想要‥找這些來肯定、來鞏固一下‥自己的意念;增強自己的說法,是很有說服力的、是正確無誤的?〕
  我必須說‥提出這樣的疑問,是因為‥我站在這一個角度,所以‥我自然還可以站在,更多不同的角度,對阿文提出更多‥完全不同的疑問。
  如果‥阿文此刻心裡,覺得‥有任何一點點的「不舒服」,那麼,只是因為‥麗玉講得很率直。
  直言無諱,換成我是聽話的一方,我心裡,自然也不會覺得「好舒服」,但是我知道‥我並不須要說聲「抱歉」——而阿文也不想要,不是嗎?
  我在想‥有沒有辦法,阿文就用著——在看兩個普通的朋友,只是彼此,針對著某個話題,而坐了下來,所進行的一場討論,去看上頭那些文字——
當然,阿文是其中的那一個,而另外一個,只不過暫時由我替代罷了!
他可以是任何一個‥在阿文身邊的熟人、陌生人。
  如果‥阿文真能用那樣的角度,來做這個課題,你想‥這一次的信,麗玉是不是,應該可以算得上,寫了一封「好」信?
而不是告訴誰‥今天出去,踩到狗屎;今天臉上,又多了一粒痘子……
  是阿文的課題,也一定會是麗玉的課題——因為‥我們有著共同的身分——
活生生的一個人。
 
  喜歡,也期待你,用輕鬆的態度,來看麗玉的信、感覺麗玉的信、思考麗玉的信。若問‥我對你看信的要求,那麼‥就是「輕鬆」而已!別的我都不想要。
  至於‥你呢? 如何去對待,這是我完全不想干涉;也是我無能為力,可以管得著的,我知道‥你懂我的意思;也知道‥我並沒有說假話。
  因為阿文的緣故,我常常在向阿文,提問題的時候,自己也得以‥「見到一直沒見到的答案」似的,有時,信寫完了,疑惑變少了,而這些,在我日記裡,是亳無痕跡的。
                  麗玉
                    (89)2000.04.09.日 11:40:20
 

△給麗玉-182

麗玉‥
  若問‥「聽了妳那些話,阿文會不會不舒服?」
  答案是‥那是不會的! 阿文反而「樂於」見到‥麗玉能夠說出,自己的見解(不論說出來的‥好不好,或對不對),而非只是光「聽」,而不表達,自己的看法。(不表達‥不會表達、不想表達、不肯表達,或不敢表達?)
  能夠「言所欲言」,便是「言論自由」;當然‥你可以說,別人也可以反駁。總不能認為‥自己說的都對,而不准別人開口,那就成了「一言堂」了——
要是惡意的毀謗、批評,那是個人的修養不好,而非「濫用言論自由」。
  面對別人,對於「自己不好、不是之處」的批評、指正,是當要「虛心」受教的;而面對別人無理的漫罵、惡意的毀謗,是當有「弘量」去看待的,並且,當能夠運用「幽默的機智」,去處置、去化解它,而不是用‥「氣得臉紅脖子粗、喊著要告對方毀謗、妨礙名譽」的方法去應對。(生氣、告對方,雖然是他的權利,但這實在是很菜、很遜的方式,不是嗎?)
  怎麼‥麗玉說話,彷彿很擔心‥阿文會不高興、會不舒服似的?
  阿文是那麼容易‥就不高興、不舒服的人嗎? 麗玉這般「小心翼翼」似的,是怕踩到「蛇尾巴」嗎? 妳就「言所欲言、暢所欲言」吧! 要是「扭扭捏捏、吞吞吐吐、支支吾吾」的,那才教人看了不舒服呢!
  對於麗玉所言所論,要是覺得‥有「不同的意見」,阿文自是也會提出的——當然,也要請麗玉‥自己多加「思考、判斷」啦!阿文所言,也只是「個人想法」而已!
 
  阿文面對種種「知見」,是一個「很肯思想」的人——(若說「很有思想」,那就有點「臭屁」了。 阿文有話說‥「我不是特別聰明,我只是愛動腦筋。」)所以‥有很多自己的見解、說了很多自己的話——儘管見解與某人同、說的話與某人說的差不多,但它的確是‥「出之於己的體悟」也!
  所以‥別人看阿文的文章,會看到很多‥「阿文有話說、阿文有詩道、阿文有偈道」——這不是阿文想「臭屁」,而是‥為自己說的話「負責」!
  當然‥就算是別人的話,阿文了解之後,往往也會自己另創新句、新詩、新偈來運用;而之所以「引用」他人的話,只是將它拿來‥做自己知見的「佐證」——因為‥自己還沒想到新句、新詩、新偈,或者覺得‥他說的就很好了,不用再「改作」。 (要是對「引證」沒信心,就不當引用——拿出來的「證據」,若連自己都沒信心,又如何當證據呢?)
 
  麗玉問‥「是阿文對自己,太有自信了,所以‥會不由自主的,找到那些他人的東西,來證明自己這一點,或者是‥阿文太沒有信心? 所以必須、所以想要找這些來肯定、來鞏固一下‥自己的意念;增強自己的說法,是很有說服力的、是正確無誤的?」
  麗玉這疑問,是有點可笑的!好比是說‥「律師是對自己太沒信心了,所以‥必須引用法律條文、過去的相關案例,來增強、鞏固自己的說法……」 (律師,難道就只是‥「說情、講理」就好了嗎? 律師引用法律條文、過去的案例, 乃是「理所當然」的事啊!似乎無關「有信心、沒信心」哪!)
  大凡「立論者」,無不是要「引證」(畢竟‥「親證」者較少;而「親證」,也是「引證」之一)——他要是「沒自信」,那就連話都不敢說了(不管是說自己的話,還是引用別人的話), 那只能立於「穩敗之地」啦!
  要是雙方在「辯論」,對自己沒信心,那就乾脆認輸比較快,還免得被對方‥「修理」(羞辱)一番呢!
  譬如‥要證明「喝酒不好」,他就必須,拿出一堆‥「喝酒造成不好結果、喝酒的壞處」,以及‥「不喝酒的好處」來;要是他引證一堆‥「喝酒的好處、不喝酒的壞處」,又哪能教人了解,乃至接受‥「喝酒不好」呢?
  說個笑話好了!
  妻子把蚯蚓,放到酒裡,向先生道‥「你看——蚯蚓在酒裡,一下子就死了;你要是一直喝酒,也就會像蚯蚓一樣。」
  先生笑道‥「啊!原來‥酒可以殺蟲啊!那我多喝點酒,就可以把肚子裡的蛔蟲、害蟲,全都殺死了……」

(呵呵!不知道‥這是妻子,作了「錯誤示範」,還是先生「故意曲解」呢!
 阿文道‥「再喝——只怕‥蛔蟲、害蟲死光了,你也活不成了!」
 
  至於‥「是要人了解,還是要人接受?」
  阿文覺得‥自己是要人「了解」,還比要人「接受」的多——否則‥阿文又何必時常‥「不厭其煩、孜孜不倦、千言萬語、長篇大論」的扯個不停——
像是「企圖說服」人家呢?
只因為‥要人接受之前,總要教人了解嘛!
而要人了解,無非也是希望‥別人能接受嘛!(能了解,而仍不接受,那也罷!)
  若說‥「我只要你接受,而不要你了解。」 那乾脆拿把刀,架在人家脖子上,或是拿把槍,指著人家的頭,叫問道‥「你接不接受?」 這樣還比較快,何必在那裡,浪費口水呢?
  若說‥「我只要人家了解就好,而不用人家接受。」 這也說不太過去啦!
要是「接受」了,自當應該‥「真的明白、真的了解」才是——若其心中,還有疑惑,那反應就會有所猶豫、遲疑。 想想‥要是不了解,還會真心接受嗎?
要是不了解,還會接受,那他不是傻瓜,就是奴才;或是受到欺壓、強迫,而不得不接受——然而‥他必也只是「口服」,而「心不服」的。
  阿文可是不會樂於希望‥對方是傻瓜,或是奴才的!
 
  麗玉說‥「阿文對於宗教那份狂熱……」
  這點,阿文看了,還真覺得好笑呢!
  麗玉將阿文冠上‥「對宗教狂熱」,這頂帽子,實在是冠錯啦!
  麗玉的「狂熱」,其熱度,大概只有「二、三十度」吧!? 要不然‥阿文怎麼也落不到‥「狂熱」二字上頭的。
  阿文對「狂熱」的熱度,是要求到「一百度沸點」以上,才會稱之為「狂熱」的,譬如‥教徒集體等著,外星人駕飛碟降臨,或是集體自殺,或是散佈毒氣害人,或是身綁炸彈,做「自殺式」攻擊等等,那才夠格稱之為「宗教狂熱」者也!
  阿文到寺院去,除了花腦力、花體力之外,是不花錢的,連「香油錢」,都沒給它添呢!
  再者,阿文稱「朝山、拜佛」為‥「運動有益身體健康」;稱「誦經、唸佛」為‥「有助於精神集中,使人不會胡思亂想」;稱「吃素」為‥「尊重生命、減少殺業、有益健康」——而且也「不再」認為‥這樣的「宗教儀式、方法」,可以‥「滅(過去已造成的)無量罪、消災解厄、離禍得福」。
 
  「不再」,是說‥過去曾(糊塗地)肯定,然而,現在不認同——
阿文過去,也是「鸚鵡學舌——人云亦云」啦! 阿文現在明白了,且道‥
「一個人,要是現在能夠端正身心、言行,防非止惡,
 也就『沒有未來的無量罪、沒有未來的災、沒有未來的厄、沒有未來的禍』——
 現在沒造如是因,也就無未來如是果啦!
 而對於『過去已造成』的業‥善得善報、惡得惡報、不善不惡得不善不惡報,
 也只有以‥『一受——不二受;身受——心不受』去經歷它了!
 所謂‥『因果不昧。』
 若是‥唸經、持咒、拜懺、朝山……就能「滅(過去)無量罪」,
 那就沒有「因果」啦!」

  阿文也不再「持咒」;不再認同任何‥「一字咒、六字咒、多字咒」等,所謂的「功能」;阿文也不會,拿著唸珠猛唸佛;也不會去「安太歲、點光明燈、替祖先超渡」什麼的;連燒「金紙、銀紙」,也都不認同(只是隨順因緣而行之)——
這樣的阿文,會是「宗教狂熱分子」嗎?
  阿文除了到寺裡,去參辦「夏令營活動」之外,對於那些,什麼「消災祈福法會」,幾乎是沒去參加過的。(曾跟朋友去過兩次「梁皇寶懺法會」,但也只是去當「義工」,而不是跟著「信眾」,從頭拜到尾。)
  這樣的阿文,會是「宗教狂熱分子」嗎?
  麗玉若說‥「阿文對於宗教那份『熱忱』……」 那也還合適點呢!
  好啦!阿文知道‥麗玉其實也只是「誤用」了,就別再「抗議」了吧!
 
  人們說‥「宗教是人類心靈的枴杖。」
  阿文說‥
「所以‥除非你能幫他『自立』,讓他用不著枴杖,那他自然就會扔了枴杖。
 否則‥你還是別要他把枴杖給丟掉,或想搶掉他的枴杖哪!
 所以‥要信佛教的,就去信佛教;要去信道教的,就去信道教;
 要去信天主教,就去信天主教;要去信基督教,就去信基督教;
 要去信回教的,就去信回教;要去信一貫道的,就去信一貫道……
 要『什麼都不信』的,那就讓他‥『不麼都不信』吧!」

  阿文要問‥
「克里希那穆提,可以把任何『宗教、導師、組織』,視為一種『牢籠』,
 而反對任何宗教、導師、組織——
 可是‥他如何面對自己的『信念』呢?
 他的信念,豈不是‥也是一種牢籠嗎?
 若是的話,那他不是要『否定自己』嗎?
 他要是連自己都『否定』了,那他的存在,又是什麼意義呢?」
  若要跟阿文說‥「克里希那穆提‥『沒有信念』,就是他的信念。」
  那阿文也只好‥笑一笑,作罷了!(因為‥此時多說無益,不如閉嘴較快。)
  至於‥「牢籠、自由」等,就請看上一封信啦!
 
  阿文還真是奇怪‥何以人們,常會這麼「有意、無意」的,把「宗教」二字,看得那麼「狹礙」(狹隘)呢?
  阿文對於「宗教」的解釋是‥
「宗是『宗旨』,也就是『目的』;教是『教義』,也就是『方法』——
 宗教,就是人生世間的目的,與完成目的的方法。
 每個人的人生,都有其『目的』,
 既有『目的』,則有其完成『目的』的『方法』——
 所以說‥每個人,都有屬於個人自己的宗教。」

(若無目的,那只是他還未「發現」,或還未「鎖定」罷了!
 方法,或謂「途徑」。
 有人說‥「儒家不是宗教。」
 阿文問道‥「儒家無其宗旨、無其教義乎? 若有,豈能謂儒家非宗教?」)
  而「甲」個人的「宗教」,若為多數人所認同、推祟,而以「甲宗教」,為自己的「宗教」,那麼‥「甲宗教」,也就成為「群體宗教」了。 譬如‥
釋迦牟尼佛,生於世間,了解其生於世間的目的,與完成此目的的方法,因而創立了「佛教」。他覺得‥「好宗教,要與好朋友分享」,於是‥便去介紹給其他人認識——其他人覺得‥這宗教果然好! 於是‥也就跟著去走,而成為「佛教徒」。
  其他宗教,也都是如此——只因「臭味相投、志同道合」,於是‥「一而十、一而百、百而千、千而萬」的,形成一個「宗教團體」。
  就算那些‥老是不想跟「宗教」扯上關係,每稱自己‥「沒什麼宗教信仰」的人,也都有其‥「個人的人生信念、目的」(他個人的宗教)——要是他連「個人的信念、目的」,都沒有的話,那他活著,必然會時常感到‥茫然、迷惘、徬徨;那他就會跟畜生,其實沒什麼兩樣‥每天只是吃、喝、拉、睡、遊玩,然後就‥
等著交配、傳種、死亡——
若說‥「沒有信念,就是他的信念;沒有目的,就是他的目的」,那也行啦!
(不行,又能拿他怎樣呢?)
 
  而那些不跟(不想跟)「宗教」扯上關係,稱自己‥「沒什麼宗教信仰」的人,其心態,是如何的呢? 阿文覺得‥有以下三種可能——
  一者、他以為‥他的「信念」,是凌駕於世間宗教之上的,故不用,乃至不屑,再去信仰其他宗教——不以其他宗教,為自己人生的目的。 (當然‥沒人能說他是錯的——就算他是錯的,說也沒用啦!也或許‥他才是對的呢!)
  二者、他還在觀望、猶豫、選擇之中,不知道‥到底哪個宗教,才適合自己。
  三者、他根本就像白痴,所以‥宗教、人生之於他,是一點意義也沒有的。
  像有些名人,如「廣播主持人、教授」等,也常會表明‥「自己並沒什麼一定的宗教信仰……」又說‥「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凡是正教,都是好的……」
他們之所以這麼說,阿文想來,有以下幾點理由‥
  一者,不想得罪其他宗教、教徒,故不表明自己的立場,所以說‥「宗教都是好的」,只說每個宗教的好;而不說‥「那個宗教,有哪些不好的」——
當然‥表不表態,都是他的自由,別人都當尊重他的選擇。 (像‥不表態,自己支持哪一位總統候選人一樣;一旦表態,恐怕‥有些沒水準、不懂得尊重他人‥別的候選人支持者,會群起攻之,或是以後不再支持、愛戴他;像有些官員、大企業家,則是怕‥表態後,自己「壓錯莊」,被人「秋後算帳」。)
  二者,對自己所信仰的宗教,沒有堅定的信心,所以‥不想,也不敢推薦給別人。 (想想‥要是一個牧師,不以「信仰基督教」為榮,反而告訴人家說‥
「你們不要信基督教,要去信佛教,佛教才是究竟的……」 那會是多好笑啊!?)
  三者,自己其實也很疑惑,根本不知道‥哪個宗教好,只好打迷糊仗,教人家自己去選擇,郼他也就用不著‥為別人的「錯誤選擇」而負責了——
「是你自己選擇的,是好是壞,你自己承擔,可跟我無關啊!」
  就像是‥現代的父母一樣,常會跟女兒說‥
「這是妳自己喜歡的、妳自己選的丈夫,
 以後是好是壞,妳自己承擔,可別怪我們啊!」
 
  對於‥〈克里希那穆提〉的一些體認、說法,阿文也是深感「認同」的,只是呢!有一些,阿文也會有自己的看法。
  〈克里希那穆提〉,膽敢反對世間一切宗教、導師、組織,可見得‥他對自己的信念,是非常堅定的——要不然,他也只不過是在「更高一層樓」上頭‥徘徊、迷惘罷了!  (他以為他超越一切世間宗教、導師、組織,就「高人一等」;其實‥別人在「樓下」徘徊,他是在「樓上」徘徊——這自也算是「高人一等」哪!)
  阿文看來‥世間的宗教、導師、組織,或者是經典,也都只是完成自己,人生目的的「方法」或「工具」罷了!
  方法有好、有不好;工具也有好用、不好用;能用、不能用的差別——
使用什麼方法、什麼工具,當然‥也牽涉到個人的目的、認知與喜惡。
  譬如‥要從「台北」到「高雄」,可以用兩隻腳走路、可以騎腳踏車、可以開汽車、可以搭計程車、可以搭客運、可以搭火車、可以搭船、可以搭飛機——
要用什麼交通工具、什麼交通工具較好,往往就是看個人喜好、狀況,與認知的判斷、選擇了。
  無論什麼工具,總有它的功用存在——過河或可拆橋、得魚或可忘筌,然而‥人怎麼能一邊過橋,一邊說‥「橋是沒用的,當搭船才有用、才對!」呢?
又怎能一邊釣魚,一邊說‥「魚竿沒用,要魚網才有用、才對!」呢?
那也實在是‥太對不起‥橋、魚竿,對人的貢獻了呀!
 
  人謂‥「宗教是心靈的枴杖。」
  〈克里希那穆提〉,若無法教人「自立」,即不該要人丟掉「枴杖」哪!
  就算是不用枴杖,而能「自立」——自立,也得靠兩隻腳啊!
豈可謂‥「什麼都不要靠」呢?
可以說‥「能用枴杖走路,比用輪椅好;能用雙腳走路,比用枴杖好。」
但不能說‥「輪椅、枴杖沒用——只有雙腳才有用。」
畢竟‥有人的確需要輪椅、需要枴杖啊!
  譬如‥小孩子學騎腳踏車,常會用「輔助輪」——
輔助輪對於學騎腳踏車的小孩,是非常有幫助的——
會騎了的人,怎麼可以說‥「輔助輪,沒什麼用,拆掉它吧!」
  阿文會說‥
「世間宗教,有其‥『大小偏圓、正邪真偽』之分。
 如果你自認為‥本身所學的,已經夠了的話,那就作罷!
 如果有一天,你自覺所知、所識,有所不足,而無法使自己,有所『突破』;
 無法使自己,『更上一層樓』的話,
 那麼‥你可以去親就、研究、體驗、檢證一下佛法,自可證得『法益』——
 只是世間,有許許多多的‥『相似佛法、附佛之法』,
 未有足夠的智慧,自是不能分辨‥『法、非法;義、非義』,
 倘若『執非為是』,就像『選錯路、走錯路』一樣,
 到不了目的,還浪費時間、浪費體力呢!
 譬如‥要到『台北』,卻往南下,走到『台南』去,哪裡找得到『台北』呢?
 阿文所謂‥『修行』,就是『修正己行』!
 要是發現『走錯路』了,那就趕緊『修正己行』,才能『到達目的』——
 別人怎麼說,或許自己怎麼也不信,
 唯有自己『深入經藏』,多加思考、體會,方能『自知自證』。」

  阿文有這麼首偈道‥
「佛說一切法,皆為標月指。譬如渡水筏,過河則不需。
 不解反成礙,執著是名痴。見聞多思惟,了悟方稱智。」

  這是欲就佛、學佛法之人,所當注意的!
 
  麗玉的「甲產品喻」,要是「甲產品」,真的對麗玉有用的話——
阿文倒覺得‥麗玉可以這麼說‥
「我使用的是甲產品,因為我的皮膚是……
 甲產品具有……成分、特質,正好適合我,使我改善了我的皮膚——
 妳可以去檢驗一下,妳的皮膚性質(乾性、中性、油性)……
 如果適用的話,那甲產品,就能改善妳的皮膚;如果不適用,那妳就別用了!」
  這麼說,可以替「甲產品」宣傳,而不會損及「甲產品」的信譽;又能符合妳那‥「好東西,要與好朋友分享;喜歡把美好的事物,同友人一起分享」的說法,這是不是比妳——「常常以『不知道』,或『沒有』,來迴避掉不想要的麻煩」,來得好呢?
                  阿文
                    (89)2000.04.18.二 09: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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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3.07.03.一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陳麗玉_182。2000.04.18.二 09: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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