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在『仲丘之役』慘敗」的中與不忠
當下,舉國上下都在追真相,國軍在「仲丘之役」慘敗算是追真相的先遣部隊。但是,筆者以為這是「國軍在『仲丘之役』慘敗的中與不忠」的意義。蓋,我們就用打靶來做比喻:
在射擊訓練時,最後即打靶的實彈射擊驗收。一般而言,我們將驗收分為兩種。一種是打中靶,另外一種是打中靶心。因此,打中靶就是中,打中靶心就是忠。同理,我們追尋洪案的真相,其亦有中與忠之別。
就此:
<國軍在「仲丘之役」慘敗>的重點:慘敗、管教心態、士官素質、危管奇差,乃為義的以身作則恩威並濟生死與共。
筆者以為:
洪案,確實慘敗。筆者謂之:國軍從連到國防部一路兵敗如山倒的整個投降了!另外,管教心態與危管奇差重複。重點是:義的以身作則恩威並濟生死與共。然而,何以故呢?拙作<洪仲丘下士死諫與屍諫的真諦(志願役與義務役魔咒夢魘般纏繞的除魅)>,即闡釋了該一意義。因為,《孫子》曰:道天地將法。拙作的脈絡乃:
一˙102.7.16<義務役的意義何在?國防的意義何在?>,高雄:臺灣退伍軍人權益保障協會。
二˙102.7.17<義務役的意義何在?國防的意義何在?>,臺北:《年代電視臺˙向錢看》。
三˙102.7.20<義務役的意義何在?國防的意義何在?(洪仲丘下士死諫與屍諫的真諦- -志願役與義務役魔咒夢魘般纏繞的除魅)>,臺北:1985行動聯盟7/20星期六國防部抗議。
四˙102.7.23<洪仲丘下士死諫與屍諫的真諦(志願役與義務役魔咒夢魘般纏繞的除魅)>,臺北:總統府及國軍冤案真相調查委員會。
其內容即:
請問國人:
我們還要不要國防呢?
因為:
洪仲丘案發酵,募兵雪上加霜。(102.7.22《自由時報》)
蘋論:洪仲丘案後遺症。(102.7.22《蘋果日報》)
洪仲丘家屬昨天發表洪仲丘家屬致行政院公開聲明書,表示不信任軍檢之單獨偵查。(102.7.22《中國時報》)
洪仲丘案軍檢偵辦,高度被質疑。(102.7.23《公視˙有話好說》)
說實在的,這不應該是洪仲丘下士死諫與屍諫的意義,尤其是前不久的釣魚臺事件及菲律賓藐視我國國力事件:
容安瀾說:美國一直把釣魚臺看成沖繩的一部分。(102.4.18《自由時報》)
菲府陳發言人:我們的總統有72%的支持率。(102.5.18《中國時報》)
他要我們深思:
戰爭型態已經改變
社會價值也在改變
領導統御與教育訓練應有所因應
尤其是釐清為何而戰、為誰而戰
給戰爭與國防當代的正當性與合理性
調和兵役制度的衝突(職業軍人別武以外一無是處- -領導統御的最大障礙)
的意義。
因為:
探索洪仲丘下士的個案,就是直接在問下列的兩大問題:
義務役的意義何在?
國防的意義何在?
然而,問這兩大問題,實在有點阿Q!但是,時機卻非常的恰當。也許,這就是洪仲丘下士死諫與屍諫的真諦。若此,那是社會之福,更是國家之福。故,就讓洪仲丘下士的死諫與屍諫:
畫下完美的句點吧!
蓋:
當前,戰爭型態已變,從無人機刺殺賓拉登以來,戰爭型態已經徹底改變。無人機將傳統的情報蒐集、判讀與即時獵殺,一氣呵成新運籌帷幄、決勝於千里之外,頃刻決勝而無意誤擊及經濟。洪仲丘下士之死,遠呈的意義就是國家應該如何回應此一問題地落實戰備。就此:
義務役的意義何在?
國防的意義何在?
的問題意識就非常突顯了。
憲法第20條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義務役的意義即此。
憲法第137.1條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愛護人民(第138條),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國防的意義亦在此了。
蓋:
反攻大陸(老蔣)→保衛臺海(小蔣)→捍衛個人(後蔣:李購→陳買→睏馬- -無力主持正義)!
儼然是我們一甲子來的國防戰略史,說來心照不宣。故,眼下軍中瀰漫了不知為何而戰、為誰而戰的迷惑,乃錢多事少離家近,哪裏有肥缺、油水便往哪裡鑽,上班就是聊天、喝茶、翹腳看報紙的等發餉。(新北市工務局,刻即有個個案如是。)長此以往,國無敵外患者,國恆亡!戰力,早在爭名奪利中,消耗殆盡。因此,一年許,耗在部隊裏,每天做同樣無聊的事:
義務役的意義,到底在哪裡呢?
立正、稍息、敬禮等,跟國防有什麼關係呢?乃:
國防的意義,到底在哪裡呢?
這是所有大專兵都在問的事,卻沒有哪個長官能夠說清楚講明白的。他們只能用階級、軍法,壓死小兵。(憲法第9條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但是,這兩個問題,都是有抱負、有頭腦、有正義感而滿腔熱血的年青人,念茲在茲的心頭大事,更尤其是自己身在其中的阿兵哥。洪仲丘下士服義務役,就是淌在這裡的典型人物之一。其實:
連上上士自己內務很凌亂,卻還要求他們內務。(102.7.16《聯合報》)
這都只是冰山一角而已,它的實質意義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核心議題是義務義與志願義的長期領導統御(管教)對立,尤其是知識水平與以身作則的兩相重大失衡,買、賣官為其至,更尤其是少子化的當下。部隊管教,乃成永恆的不解困局。追根究柢:
國家戰略的憲法意義,早被永恆的困局消磨殆盡。
我們看:
102.7.3:6-7晨訓(反應過重)、9-10基本教練、12-14午休、14-15基本教練、1615-1715體能訓練33℃紅色警戒、1724-1728禁閉室求救戒護士無藥而昏倒、1745排長通報醫護所、1750呂醫官以呼吸中止症群送醫、1808上救護車、1820天成醫院急救、2010準備轉院、2046轉至三總、102.7.4.0712拔管不治。總督察長夏復華中將:士官長招開士評會6:0送懲,全案未經連長核准就由副連長上報旅部批准。(102.7.16《自由時報》)
洪仲丘死亡案發時序:6/23洪仲丘回542旅部隊,被查出攜帶違禁品照相手機及mp3。6/27軍方1天通過體檢,決定隔天關禁閉。洪電知母:有人要整我。6/28 關入269旅禁閉室。7/3多項體能訓練,下午5時許發燒昏迷,送楊梅天成醫院,晚上送三總,清晨5時不治。7/8 269旅政戰部主任陳毅銘帶管理禁閉室的7名士官至靈前下跪道歉。7/11國防部懲處7名將領及20名軍士官,其中12人移送軍檢偵辦。7/15 法醫石臺平、高大成解剖遺體,初判中暑或橫紋肌溶解症引發DIC致死。國防部公布第二波懲處名單,共10名軍士官記申誡、大過、調職處分,269旅禁閉室中士陳毅勳移送軍檢偵辦。又,洪仲丘解剖情形:肺葉→1700克(正常800克)→研判:懷疑是藥物、中毒或過度操練所致。腦→1472公克(正常1350公克)→研判:有熱衰竭導致腦水腫。肝→1600克(正常1200~1400克)→研判:肝功能較一般人好,要操到掛,至少魔鬼操練3天以上。腎→180~200克(屬正常值)→研判:因急救時洗腎,與常人差不多。全身→死前輸血1萬2500c.c.,擠在體內未排出→研判:體內代謝功能喪失。頭皮下方、雙膝、腳踝、左胸→皮下出血→研判:與熱衰竭、橫紋肌溶解症有關。DIC(瀰漫性血管內凝血):死亡率:可達50%。定義:全身血管同時大範圍出現血塊時,血小板與凝血因子會因過度使用耗盡,血管將無法自行凝血、持續出血,造成患者內臟缺氧休克死亡。病因:以癌症、產婦羊水栓塞、大面積創傷或燙傷感染最常見;熱衰竭、橫紋肌溶解症也會造成DIC,但並非常見原因。治療:以輸血、血液透析(洗腎)、葉克膜體外心肺循環機等支持性療法為主。(102.7.16《蘋果日報》)
因此:
高大成:中暑、熱衰竭及橫紋肌溶解症瀰漫性出血致死,急救可救活卻死了。(102.7.16《中國時報》)
石臺平:可能是在場的訓練士、戒護士、醫官經驗不足。(同前)
兒死於中暑,洪母呆愣,只能接受。(同前)
臺大醫院醫師柯文哲詳讀陸軍下士洪仲丘病歷後表示,洪仲丘像馬拉松併發症,是劇烈運動造成中暑死亡。(中央社/龍瑞雲102.7.20)
PPT貼出驚人內幕,指稱消失的影片檔中,清楚記錄著洪仲丘在浴室遭人灌水……柯文哲指出,洪仲丘臨死前,鈉離子異常偏低,從醫學角度來看,短時間內被強灌大量的水,是合理解釋。(102.7.22《聯合晚報》)
五大惡人、五大幫凶:何江忠副旅長、劉延俊副連長、陳以人士官長、范佐憲上士、陳毅勳中士、戴家有政戰主任、徐信正連長、吳翼竹輔導長、禁閉室7士官及國軍新竹醫院。(102.7.12《中國時報》&102.7.15《中天 綜合報導》)案:天成醫院及三總的急救,皆應列入考查。
看來,國防部可真給出了真相,只是背後是不是:
帶照相手機進營區,差3天退伍,役男關禁閉暴斃,不瞑目。(102.7.5《蘋果日報》)
再兩天就退伍,役男疑被操死。(102.7.5《中國時報》)
頭七,官兵上香,洪父要真相。(102.7.10《中國時報》)
妒洪仲丘人緣好,同袍整死他。(102.7.11《中國時報》)
洪仲丘冤死,國軍廢除禁閉。(102.7.13《蘋果日報》)
軍中人權:看報治軍。國防部失了方寸,不考慮國安而只有選票。(102.7.14《聯合報》)
連上上士自己內務很凌亂,卻還要求他們內務。
沈世偉法審處副處長:請家屬相信軍檢,一定會盡全力查明真相。另,刑事責任亦應釐清!(102.7.15《聯合報》)
洪仲丘案,最高軍檢查出:高階軍官施壓關禁閉。管教不當,國防部長道歉,馬英九重話,徹查管教不當。高華柱請辭,已獲馬慰留。(102.7.16《聯合報》)
國防部長:這個案例對我們是個莫大的教訓,我感到很自責,不論是行政疏失,急救還是管理上的問題,一定會查明真相,給家屬及社會一個交代。又,馬痛責國軍沒真相,要求速查。痛責國軍,絕對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102.7.15《中國時報》)
洪仲丘被操到中暑致死,全身出血!石臺平:最嚴重案例。高大成:誰讓洪中暑。(102.7.16《自由時報》)
洪仲丘同袍指:軍方一直說謊。(102.7.16《中廣新聞網》)案:對於此,筆者取保留的態度。唯,應徹查江副旅長到底是向副連長還是連長施壓?另,陳以人是否為另一關鍵人物,亦應列入調查。
乃:
疑點:體檢報告7:1、無心理程序即關禁閉、副旅長逼副連長送案、洪不適紅色警戒仍被操、無照戒護士、全案急救不明、救護車未鳴笛、監視畫面消失80分鐘、無倒下畫面、醫院未提供急救畫面、驗明中暑死亡、看監視簽保密條款。志願役壓榨義務役,人命、人權與尊重生命殺人的潛規則、轉大人跨不過人治潛規則:絕非馬的絕對權力論點。(102.7.16《中國時報》)
柯文哲指出,洪仲丘臨死前,鈉離子異常偏低,從醫學角度來看,短時間內被強灌大量的水,是合理解釋。
說實在的:
我們現在反省本案,既無需戴著譴責的心,亦無須心情沉重,尚無需見獵心喜,更無需背離洪仲秋的原志- -抱不平的提升國軍。就此,我們卻須感謝洪父與洪母,感謝他們給予社會的社會教育。更須要體恤洪仲丘下士的死諫與屍諫:提升國軍的苦心。讓我們的社會及國家,是個懂得反省而不貳過的社會及國家,共同擷取洪仲丘下士要我們的深思:
戰爭型態已經改變
社會價值也在改變
領導統御與教育訓練應有所因應
尤其是釐清為何而戰、為誰而戰
給戰爭與國防當代的正當性與合理性
調和兵役制度的衝突
因為:
眼下的世界,戰略確實已變,無人機開打,我們、華人的安全何在,復仇者聯盟已為新帝國主義矣!
若對此無思索與因應:
義務役的意義何在?
國防的意義何在?
的問題,必將永遠是:
志願役與義務役纏繞
的魔咒夢魘。若不知反省與深思,卻只會:
痛責國軍,絕對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
洪仲丘下士的死諫,乃為冤死骨之一。屍體在說話,冷血者卻視若無睹。因為,馬總統竟然忘了,這句話只有他自己才適用!蓋,他既是三軍統帥,他還兼任國民黨黨主席。真是:絕對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故,臺灣退伍軍人權益保障協會即呼籲7月20日有黨權的同志們投廢票或不投票,讓他好好的專心當總統及三軍統帥。因為,我們再由此看:近來的華隆(臥軌)案、大浦案、會計惡法、歹戲拖棚的12年國教及本案,正證明了本會的論點正確與遠見,尤其是二萬張的廢票結果。他已無能非法的剝削了退伍軍人的權益,廢票即嚴峻的提點了他,他竟忘了憲法第48條的增進人民福利明文!其實該:開拓資源,資源共享,雪中送炭。若做不到,最少就從自己做起的體恤時艱,捐出個人所得予貧弱或自削所得,(率部慨捐或自削)絕非從羊身上拔羊毛的濟時!因此,本會非常認同王監察院長建煊先生對其的歷史無能彈劾,我們亦如洪仲丘下士一樣,耿諫馬總統好好的當總統,率領三軍,落實洪仲丘下士的死諫:
戰爭型態已經改變
社會價值也在改變
領導統御與教育訓練應有所因應
尤其是釐清為何而戰、為誰而戰
給戰爭與國防當代的正當性與合理性
調和兵役制度的衝突
屍諫:
追查兩條幹線:消息來源及消息所指如灌水等
保全全連及禁閉室所有人的大兵日記
公民權力聯盟:收回選舉時的憲法權力交付,全民委員會的人人隨時手機、攝影機、筆電、平電及PPT等蒐證,自主的公民自己主持正義,展開公民與公權力競揭真相。
叫:
正義
公平
還給:
每一個人
社會
國家
本案始末至今,叫我看來非常的難過:
洪仲丘下士已經死了,國軍從連到國防部,也一路兵敗如山倒的整體投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