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20 15:33:14尚未設定

98.找到救星

在失望之餘突然想到,或許可以再請哥哥幫忙吧!
我問了這位租屋公司的櫃檯小姐,
她說,只要是住在安大略省的親戚朋友都可以,
喔!原來還有這種規定啊!
好在哥哥住在安大略省.
我趕快買了兩張電話卡,打長途電話到哥哥的辦公室,
誰知道哥哥正好有事不在位子上,
我真是像熱鍋上的螞蟻,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告訴這位小姐,如果連絡上我哥哥,是不是就可以租房子給我?
她說,只要資格符合,今天可以先在電話上談談,
不過還是要找一天,
請我哥哥來多倫多,簽一些文件就可以了.
我一聽,馬上又到外面的公共電話,打到哥哥的辦公室,
這次終於找到他了.
我把經過大概說給他聽以後,
請他現在馬上打電話到這家租屋公司的辦公室,找這位小姐,
而我也馬上又回到這間辦公室.
一進門,差點讓我暈倒,這位小姐竟然不見了!!!
十分鐘之後,才看到她帶著另一位想租房子的客人,從電梯口出來,
這時又有三個人要來看房子,
她看見我焦急的臉色,卻完全無動於衷,
只丟下一句話:「沒辦法,我要帶客人看房子.」
又過了十分鐘,她回來後看見我還在,
才跟我要我哥哥的電話,從這裡打過去給他.
好不容易一切都談妥了,終於可以正式簽約,
但是在簽約前,我必須先繳付兩個月房租,一千五百九十元當定金,
我趕快又冒雨飛奔到對街的銀行提款機領錢,
心想,一切都快搞定了,一切苦難都要結束了,
沒想到在領完四百元後,我的提款卡卻再也不能領錢了,
詢問銀行行員後才知道,
原來提款卡一天最多只能領四百元,
這樣我今天就不能簽約了,
忙了一整天,竟然還是一場空,
不但浪費了十元長途電話費,還跑來跑去淋了一身雨,
我到底招誰惹誰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