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30 16:28:00fontaine

自重

對於一些以表現強悍作風必要壓倒男性才視之為「男女平等」的女權運動者,我是敬鬼神而遠之。然而對於當初力爭女權的先驅倒是有著無限敬佩。
上帝造了亞當,又造了夏娃,當然有其用意,讓男女各有不同之處,互補相成,合而為一方能衍生不絕,少了任何一方,生命就只能「到此為止」。
可是即使女權已較從前高漲的今天,很可惜仍有許多女性並沒有珍惜前輩女性不曾有過的權益,在心態上仍然缺乏真正的獨立。
在西班牙遊學的時期中,接觸到的大部分是「要數著口袋裡的錢過日子」的窮學生,我自己也是其中一分子。比較手頭寬鬆或者經濟好的,全部是日本人。有一個是年近四十仍然單身的富家女,打理過家族企業,工作過多年,跑出來放自己的假,花用的可是自己的銀兩。她,是讓我尊敬的新女性,在工作、學習中肯定自我價值,因為嚮往西班牙的異國風情因而像搬家一樣跑來長住,但是她很清楚知道自己要什麼、想過什麼樣的生活。而這一切,她並不指望靠有錢的父母或另一個男人去供給她,她完全「自己來」。
真正的男女平等不一定是「拒男人於千里之外」,不過如果無法擺脫心理或行為上的依賴男人習性,要談真正平等恐怕是很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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