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31 13:05:47極地牧羊童

12月26日,窄路?

December 26, 2006

今天美憲課堂上,廖元豪老師一開始就開始談比較屬於勵志面向的話語。不知道這是為何,也許他遇到了什麼事情的啟示,才對我們提了這些?但我想也許也是跟上一次上課講到批判法學的東西有些關聯吧!

老師談的算是法律學術的使命吧!

廖老師首先在黑板上寫了text、theory,以及application,也就是文義、理論,以及法的適用。文義解釋與法律理論是實務操作法律時最會使用的,換句話說這兩者影響了如何適用法律。而,文義解釋實務界是最熟稔的了,也許比學者還要行!學者擅長於法律理論,然而也嬴不了實務界太多。

那麼,法律學者能幹嘛?在美國,學者如果只是做些法律的introduction,是不太算什麼的。學者的工作是,如何就現有的法律體系,作各方面的思考與批判。各方面有如脈絡化的思考,甚至可以再分,有的從歷史面,有的從社會學角度等等等;當然另外也有從現實面著手的,例如令法律作為社會的工具,則檢討其功能與效率就很以幫助。這段是我的舉例啦,不過老師當時大概是指這樣的現象,總之老師是點出了美國法學界是非常多元的,什麼都能拿進來討論法律,法律也能拿去討論任何領域。

老師在這邊甚至談到了他是先從女性主義法學的了解才知道女性主義是如何思考,甚至能夠接受。其實這點我也有些小小細微的感觸。我對社會學還有哲學的一些觀念也是因為看到法律學者討論這些觀念時才比較開竅。

然而,歐陸法學者就比較在法學中討論。也就是說,不會納入太多其他領域的科學來討論法律。其實這點我一直有意識到啦...也去跟張錕盛老師討論過。

總之談的就大概是那些觀念。

今天會把這個寫上網誌,其實想講的是,這些問題多少會讓人擔心未來若想出國進修,該選擇美國還是歐洲的問題(當然,先不討論語言能力跟經濟負擔)。

不過後來想了一下,其實這種問題對我而言並不是太大的問題,反而應該是國內學界還有教育界甚至是實務界的問題。怎麼說呢?首先我的部分還蠻簡單的,我比較需要擔心的是本身法律專業用心不夠,其他領域雖然不深入,但至少「窗」是開好的。

至於學界教育界實務界,其實在這問題應該是休戚與共的,畢竟最簡單的思考:實務需要怎樣的人才,會影響考試,而考試又會領導教學。其他還有學者作為教學者的努力...等等等。

唉,與其說是擔心自己的窄路,不如說是擔心整體發展可能會走向窄路?

說到這還必須多澄清一下。不是在裝清高還是什麼先天下之憂而憂很屌很炫很帥氣,而是真的還蠻常擔心這問題。我想大概跟願望常常是世界和平風調雨順國泰民安有關係吧XD

也許有人會說,"你視野廣是你的強項、優勢" 這類的話,但我真的很討厭那種競爭傾向的心理建設,實在很討厭很討厭。

不講了。該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