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4 21:37:28 orangebach

關於愛情小說

昨天走路踩進行人道上一個洞,右腳扭傷,現在右腳包成一個大包子。



(七年級生,你叫我在腳上寫字然後拍照,這點子會不會太鳥了些?週二去看醫生可能會被罵!)

朋友說,你走路不看路的喔?
當時我在想事情。
你在想甚麼事情這麼入神?
正在想最近思考好一陣子的問題:愛情小說。

聽到我想愛情小說這件事情想到摔進洞裡,大概沒有人不想笑的。(笑吧笑吧....)

為什麼最近會思考愛情小說這件事呢?因為我覺得寫愛情小說很有市場。
我的退休創業計畫,麵條的房子頭期款,leeping到德國留學費用,Francis回台灣定居,以及你的他的誰的小孩教養費、旅行支出....搞不好都可因著愛情小說而美夢成真。

先來定義一下愛情小說。愛情小說,基本上是中性的詞,如果只走大眾市場路場,愛情小說就成為言情小說,如果走小眾市場,愛情小說也可成為文學作品。一個愛情小說要成功,大致有幾個要點:

一、一定要純愛。純愛,就是為愛往前衝,中間就算隔著太平洋、喜馬拉雅山都要往前衝。這個部分必須要非常大,大概佔了八成左右吧。盡量沒有其他枝節擋住。

二、男女主角中間的背景差距要無解,但不能無奈。無解,可以鋪陳為淒美的愛情;無奈,就成了娘家。男女雙方是世仇=>無解,男女父母不喜歡對方=>無奈;男女雙方是(美女+野獸)、(小姐+流氓)=>無解,男女雙方是(學歷、收入等經濟差異)==>無奈。一定要無解,而且差距越大越好,好比《暮光之城》是吸血鬼與一般人,《胭脂扣》是人鬼戀,《在世界的中心呼喊愛情》是絕症與正常人。

三、男女主角一定要夠帥夠美,但是性格要特別。特別的意思是說,最好是不被一般人了解的性格,或者是人家看起來是這樣,但實際上是那樣,然後要有一些奇怪的行為,被稱為怪胎都可以。但不管行為多怪,長相一定要美好,而且要仔細描述美好的長相。連村上春樹的男女主角都是俊男美女的樣貌。

四、最重要的是,究竟怎樣才夠浪漫。就是這件事情讓我想得掉到洞裡。根據最近的訪談結果呢,「浪漫」可歸類為以下幾點:

a. 男女主角越不可能被想成一對越好。有可能彼此距離太遠,但也有可能彼此距離太近。張力越強,越浪漫。
b. 小事情引發的偶然。好比打錯電話?偶遇?一見鍾情?但是要自然,不能很刻意,那就很假,變不浪漫。
c. 彼此試探的曖昧要長,過程要苦中帶甜、甜中帶苦,彼此摸不清楚頭緒。這裡就頗為困難了--至少對我來說。
e. 爆點要夠爆、夠大膽,沒邏輯沒關係。瓊瑤小說的爆點是吻戲,現在言情小說的爆點大概都是床戲啦,當然也可以是別的,好比表白、牽手、突然心有靈犀也是可以。無論型式是甚麼,情緒要爆到滿出來,同時也要敢寫。這個其實也滿困難的。
f. 結局可悲可喜。喜劇結局,賣相比較安全,基本上大家看愛情小說不會太嚴肅,期待的都是王子公主大結局,所以暫不管品質如何,喜劇結局都ok。

悲劇結局,就見仁見智了,如果前面的鋪陳夠浪漫,悲劇就是浪漫的極致,令人吟詠,如果前面不夠浪漫,悲劇結局就讓人心想「死了算了」。愛倫坡曾經在一篇告訴人家怎麼寫小說的文章裡面提到,他認為最具吸引力且永恆不遍的故事主軸就是愛與死;當年讀到這裡頗為存疑,但最近思前想後,她講得真是太對了。的確,我們印象深刻的愛情故事大概都是悲劇、是苦戀,不過風險也的確很高。

我發覺愛情的普同性真高,幾乎沒有一個人講不出內心覺得最浪漫的愛情,而且都在很短的時間裡面就有答案,可見愛情多令人印象深刻。歸納出這些有的沒的後,朋友說我只有理論,而且沒有寫愛情小說的潛力,我的確也一點把握都沒有....無論怎樣,丟出些想法,才不枉走路跌到洞裡,而且,說不定你就是愛情小說大師。

orangebach 2010-03-22 07:56:07

哈哈哈,感恩感恩啊。

最近實在是疾病纏身,感冒嚴重,你也多保重。

老娘 2010-03-21 10:16:12

這隻包著紗布的腳著實非常可愛...囧。

orangebach 2010-03-17 08:19:06

今天已經好多啦...

只是走路還是很慢(也沒辦法不走)

事情很多要做。

相信你也了解哈哈。

你也多保重,改天再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