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0 00:49:39orangebach
〈食療十二〉夏日清涼爽口之友情配方:棒棒雞
美國導演雷利史考特(Ridley Scott),在久久以前,拍過一部女性自覺的電影,叫作Thelma & Louise,中文翻作「末路狂花」。內容述說兩位中年家庭主婦好不容易擠出一個共同的假期做公路旅行,結果半途卻因自衛失手殺死流氓,公路旅行變調成為逃亡,因得不到諒解被警察通緝,最後開車墜崖自殺的故事。
事隔近二十年,我仍記得那電影的最後一幕,Thelma和Louise兩個人相視一笑後,踩足油門,一舉衝出了懸崖,此時從車窗裡飄出了張兩人出發前的合照,露齒開心而笑,然後畫面就反白了。女主角蘇珊莎蘭頓和琴娜戴維斯正在中年盛世,演技深刻而有活力,對展現「女性自覺」這樣的主題,再適合不過;她們讓整部電影充滿精神、驚險、歡笑,以及一點漸強的悲壯,儘管是個悲劇,也讓我心嚮往之。
沒想到,二十年後,我也快要成為「狂花」一員。
今年秋天,我與三十年的同學F即將共同出遊一或兩周,是的,就我們兩朵狂花--我是台灣狂花,F是美國狂花。我是到了周期性的休假所以有假,F當然也可以休假,但是她願意放下在美國的老公和去美國探望她的爸媽,撥空一同出遊,竟讓我產生種再怎樣也要讓這趟旅行活碰亂跳的企圖心。
F與我從幼稚園就是同一所,小學也是同一所,國中同班加高中又是同校,直到大學才分開。我們的友情基礎是在國高中時奠定下來的,大學記憶就模糊起來,接著她出國念書、去國十年,後來也嫁給美國人,就這樣定居下來了。每次她回台灣,我們就會見面吃吃飯聊聊天,當著她老公的面大辣辣地講著中文,感覺就像中學時代一樣。
拜現在科技之賜,我們每天透過MSN、時差十五小時地分享生活,公司、同事、家人、興趣、舊情人、寵物、信仰,甚至食譜、吃甚麼,都有。F有個本事和特殊習性,她喜歡把中文一個字一個字直接翻成英文,諸如她會說「I like to read one week magazine」,意即我喜歡讀壹週刊;前幾天她對我某個意見發表評語:「one needle see blood」,意即「一針見血」。我們就經常在MSN上打屁這種五四三。
最近我們談的正事比較多,那當然是因為我們要去旅行了,不過也因為時間還早,也是有一搭沒一搭的癡人說夢比較多。好比我老早就說,我要去買當地的花襯衫,因為目的地的花布印染很棒,通常順便有賣花襯衫,上次沒買到,這次一定要買。她今天告訴我,她希望住的地方不是只供睡覺,而要是能夠呆在裡面的住處,要有窗子、有陽光,有桌子可以放花、放蠟燭,她說她要買花。想想能夠在異國的餐桌上,擺上鮮花與蠟燭,也是滿浪漫的。
F雖然是上班族,平常偶爾也會做點菜。有一回,她問我會不會做「棒棒雞」?那是一到四川菜。我竟然下意識地告訴她,在美國沒辦法做這道菜,因為美國沒有大潤發,大潤發裡面有賣棒棒腿,你沒有棒棒腿,怎麼做棒棒雞?她在海洋的那端哈哈大笑起來,因為棒棒雞跟棒棒腿一點關係都沒有,「是因為四川人在做棒棒雞之前,要用棒子捶打雞肉所以稱為棒棒雞」。他揭曉謎底,原來不是我想的棒棒腿。
於是她好心的告訴我棒棒雞的做法,強調這是一道很適合夏天的涼菜,而且可以迅速在三十分鐘內搞定所有--雖然這點我非常懷疑。作法如下:
一、鍋裡裝水,並加進酒、花椒、八角,把雞肉加進去。要不要給雞肉棒棒,請自便。
二、煮沸十五分鐘後,把雞肉拿出來晾乾十分鐘左右。然後把雞肉撕成雞絲。
三、準備小黃瓜,小黃瓜切成薄片(這裡我懷疑切成粗一點的黃瓜絲,是否比較適當?),然後加點糖、醋,稍微把小黃瓜醃漬一下,讓小黃瓜有味道。
四、準備中式芝麻醬,並且加進醬油、麻油、蒜泥、生薑、辣椒油、醋(我還是建議用鎮江醋)、糖,最後加點水。按照自己的比例調配成為醬汁。
五、最後把醬汁淋在小黃瓜跟雞絲上,就成了棒棒雞。
棒棒雞的吃法有兩種:一種直接拿來拌麵,另一種拿來夾麵包。聽起來就好好吃。
F叮嚀我做完一定要告訴她結果如何,她想要知道究竟遠在台灣的我,棒棒雞做得如何?是否如她叮嚀地一般好吃?事實上,我忘記告訴她,這是友情食譜,再怎樣也不會難吃。或許我們旅行的餐桌上,也可以來道棒棒雞,還有要記得帶著布拉姆斯鋼琴三重奏....好像又在作白日夢了。
事隔近二十年,我仍記得那電影的最後一幕,Thelma和Louise兩個人相視一笑後,踩足油門,一舉衝出了懸崖,此時從車窗裡飄出了張兩人出發前的合照,露齒開心而笑,然後畫面就反白了。女主角蘇珊莎蘭頓和琴娜戴維斯正在中年盛世,演技深刻而有活力,對展現「女性自覺」這樣的主題,再適合不過;她們讓整部電影充滿精神、驚險、歡笑,以及一點漸強的悲壯,儘管是個悲劇,也讓我心嚮往之。
沒想到,二十年後,我也快要成為「狂花」一員。
今年秋天,我與三十年的同學F即將共同出遊一或兩周,是的,就我們兩朵狂花--我是台灣狂花,F是美國狂花。我是到了周期性的休假所以有假,F當然也可以休假,但是她願意放下在美國的老公和去美國探望她的爸媽,撥空一同出遊,竟讓我產生種再怎樣也要讓這趟旅行活碰亂跳的企圖心。
F與我從幼稚園就是同一所,小學也是同一所,國中同班加高中又是同校,直到大學才分開。我們的友情基礎是在國高中時奠定下來的,大學記憶就模糊起來,接著她出國念書、去國十年,後來也嫁給美國人,就這樣定居下來了。每次她回台灣,我們就會見面吃吃飯聊聊天,當著她老公的面大辣辣地講著中文,感覺就像中學時代一樣。
拜現在科技之賜,我們每天透過MSN、時差十五小時地分享生活,公司、同事、家人、興趣、舊情人、寵物、信仰,甚至食譜、吃甚麼,都有。F有個本事和特殊習性,她喜歡把中文一個字一個字直接翻成英文,諸如她會說「I like to read one week magazine」,意即我喜歡讀壹週刊;前幾天她對我某個意見發表評語:「one needle see blood」,意即「一針見血」。我們就經常在MSN上打屁這種五四三。
最近我們談的正事比較多,那當然是因為我們要去旅行了,不過也因為時間還早,也是有一搭沒一搭的癡人說夢比較多。好比我老早就說,我要去買當地的花襯衫,因為目的地的花布印染很棒,通常順便有賣花襯衫,上次沒買到,這次一定要買。她今天告訴我,她希望住的地方不是只供睡覺,而要是能夠呆在裡面的住處,要有窗子、有陽光,有桌子可以放花、放蠟燭,她說她要買花。想想能夠在異國的餐桌上,擺上鮮花與蠟燭,也是滿浪漫的。
F雖然是上班族,平常偶爾也會做點菜。有一回,她問我會不會做「棒棒雞」?那是一到四川菜。我竟然下意識地告訴她,在美國沒辦法做這道菜,因為美國沒有大潤發,大潤發裡面有賣棒棒腿,你沒有棒棒腿,怎麼做棒棒雞?她在海洋的那端哈哈大笑起來,因為棒棒雞跟棒棒腿一點關係都沒有,「是因為四川人在做棒棒雞之前,要用棒子捶打雞肉所以稱為棒棒雞」。他揭曉謎底,原來不是我想的棒棒腿。
於是她好心的告訴我棒棒雞的做法,強調這是一道很適合夏天的涼菜,而且可以迅速在三十分鐘內搞定所有--雖然這點我非常懷疑。作法如下:
一、鍋裡裝水,並加進酒、花椒、八角,把雞肉加進去。要不要給雞肉棒棒,請自便。
二、煮沸十五分鐘後,把雞肉拿出來晾乾十分鐘左右。然後把雞肉撕成雞絲。
三、準備小黃瓜,小黃瓜切成薄片(這裡我懷疑切成粗一點的黃瓜絲,是否比較適當?),然後加點糖、醋,稍微把小黃瓜醃漬一下,讓小黃瓜有味道。
四、準備中式芝麻醬,並且加進醬油、麻油、蒜泥、生薑、辣椒油、醋(我還是建議用鎮江醋)、糖,最後加點水。按照自己的比例調配成為醬汁。
五、最後把醬汁淋在小黃瓜跟雞絲上,就成了棒棒雞。
棒棒雞的吃法有兩種:一種直接拿來拌麵,另一種拿來夾麵包。聽起來就好好吃。
F叮嚀我做完一定要告訴她結果如何,她想要知道究竟遠在台灣的我,棒棒雞做得如何?是否如她叮嚀地一般好吃?事實上,我忘記告訴她,這是友情食譜,再怎樣也不會難吃。或許我們旅行的餐桌上,也可以來道棒棒雞,還有要記得帶著布拉姆斯鋼琴三重奏....好像又在作白日夢了。
PS:我真的覺得布拉姆斯鋼琴三重奏是友誼之作。寫此文的同時順手放了這首曲子,真是怎麼聽怎麼好聽,這首真的是本人愛曲之一。克拉拉的傳記裡,布拉姆斯是個恃才傲物且脾氣暴躁的人,可是每次聽鋼琴三重奏,怎麼聽就是想像不出布拉姆斯氣急敗壞的模樣。他真的有種深藏不露的溫情與溫柔,而且是有厚度的、有存在感的,不是汨汨流出、細水長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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