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9 10:32:34自主學習促進會

20060630工作會議紀錄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自主學習促進會工作會議 會議紀錄

時間: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五下午二點半至五點十五分
主席:執行長高嬡惠(紀錄)
出席:戎培芬、唐春芳、陳郁玲、陳荔凰
請假:唐宗浩

關於徵人:
* 本週培芬、郁玲與嬡惠花了週二到週四的三個上午共面試了七位應徵本會「會計與行政助理」一職之人士,經討論結果,確定將任用曾華然小姐,並通知於7月4日週二到職。
* 曾小姐62年次未婚,出生於香港,於高中畢業後到台灣來求學,一直住在木柵。
醒吾商專二專畢業後任職於一家美商貿易公司,去年因公司解散遷移至大陸為止擔任業務助理長達九年,對工作的適應能力與溝通能力之整體表現,都符合三位主考的期待,希望曾小姐能早日融入自主學習促進會的雰圍。

關於促進會職工薪級標準的討論:
* 本會職工任用不以學歷為準,但參酌採計其原有教育、非營利組織與擔任工作之相關(新增)資歷。
* 職工之本薪俸經參考過北市政府人事局94年度薪資表,並衡量本會財務狀況後,建議調整為以下之級等與數字:
* 職工之專業加給統一為:10,720元。(故新進人員之三個月試用期將支給22,000元,其後就其工作表現參酌其原有經驗調整本薪俸之級數。)
* 另定主管職務加給標準為:組長5,000元,中心主任6,500元,執行長8,500元。
* 自學中心戎培芬主任因考量促進會經濟狀況,自請於8月份起改為半職,每週上班週二、週五之兩全天與週三半天。
* 經討論後其薪資與福利待遇如下:
# 薪給以現有採計之15年教學經驗給予第十五級本薪俸,加上上述專業加給與主管加給後,原為36,400元,減半為18,200元。
# 勞健保以最低保額投保。
# 一般服務滿一至三年之全職職工享有之7日休假,經參考各單位後,對非全職人員原無此例,但衡量戎主任之貢獻,決議以「以假代給」的方式,給每一年5個全天之休假,使每週上班兩天半之戎主任可以有兩週不必上班。

臨時動議(提案人:高嬡惠):
對下週二開始之合同工作會議提出業績盈餘之分紅案(細節在討論):全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