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6 09:13:04Aistesia

《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48.

原文翻譯:

 

48.從外來的領域被引入到表述裡面的東西,能夠藉由主要對象是此一外來領域的所有表述而得到解釋。

這是一種居於中間地帶的實例。在這裡不可理解性可能是被歸於作者,也可能是被歸於讀者。

 

註:

 

48-1.如果單純就該表述本身所在的領域仍無法決定其意義,就必須從其他的外來領域引入另一些表述來做為解釋的依據。但是這種說法背後所隱含的意涵是什麼?表述能夠通過語言文字被理解,甚至是說通過移情置入的方是被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