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0 13:27:38Aistesia
《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42.
原文翻譯:
42.對於此一實例的準則:解釋的方法越是使某一片段接近於可以被解釋的,它所能提供的幫助就越是明確。
[理解的]趨近並不是要成為機械式地去理解。在思想的相同序列當中的一個語詞只能在一個單一的意義中呈現出來,此一規則是受到上千種例外所影響,並且是相當有限制性的。
註:
42-1.在這一小節,史萊馬赫似乎要透露解釋的方法並不只是一種機械式的運用,因為那樣就使得詮釋學和語言學沒有什麼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