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04 12:10:53Aistesia

《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26.

原文翻譯:

 

26.人們所蒐集到的個別用法越少,人們就越不容易遠離已經熟悉的用法。某些用法越是屬於一種圖式,隸屬於這一圖示的用法就越容易被設想。

    關係1:也就是因為人們對於圖示[的使用]不熟悉而被迫進入不確定性。脈絡必須因而是強力的,或人們必須採用外在的幫助。這兩種情形經常發生在學習一個人的母語時,因而也發生在學習外語的模仿之中。如果人們尚未明白如何發現關係的原則,或者尚未明白如何區分各種領域,過早使用字典是危險的。

    較少的[即個別用法之間的關係]並非是被理解為數量方面的,而是差異方面的。從相對立的領域而來的較少用法比起來自相同領域的多數用法,更可能走向真正的圖式。

    對於初學者而言,外在幫助的正確範例是[許多的]指數關係,它們必須以[上述]這種方式被制定起來。 

    關係2:人們偶而能夠以最大的確定性,從單一的片段建立起一種尚未為人熟知的用法。但是人們對於圖式明白得越少,對於稀有的用法便要更加小心:一般初學者在詮釋當中的錯誤。

    前一種過程,在其中人們只能夠讓自己逐漸接受個別的用法,純粹是一種經驗的過程。後一種過程,在其中人們能夠從圖式中推衍出新的用法,是一種構成的過程,是一種在語言逐漸擴充的當中自動填入的過程。人們見到每一個用法如何被其它的用法所決定,也見到孩提經驗的最初開始如何已經是走向構成的[活動]。

 

註:

 

26-1.本小節主要談到的是語言的使用過程中有歸納和演繹兩個面向:從個別用法使得圖式漸趨完善,這是歸納的面向;從圖式來判斷個別用法是否適當,這是演繹的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