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3 10:53:10Aistesia
《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14.
原文翻譯:
14.許多事物是由於較少人的錯誤應用而進入到語言當中。
如果在它被充分承認之前就被建立起來,這確實是一種積非成是的領域(usus tyrannus:習慣是暴君)。與上述的事情相對抗則成了一種大膽的行為。將個別的事物宣布為普遍的用法是太過草率了,除非人們能夠展示它的來源基礎。
註:
14-1.史萊馬赫在上一節談到語詞有增加的現象,但是他並不同意這種現象是無限制的。特別是針對某些族群使用的特定語詞,如果這些語詞沒有清楚的來源基礎,那這些語詞就不能夠成為普遍的用法。
14-2.但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在日常生活當中,隨處可以見到積非成是的例子以及特定族群所使用的語詞,而這些語詞也有逐漸成為普遍用法的趨勢。語言的力量過於強大,這可能是當初使用語言的人們都意想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