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5 10:03:12Aistesia
《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6.
原文翻譯:
6.語言的要素不可能是完全無法確定的,也不可能是完全確定的。
1.否則語言本身便會成為既沒有整體性也沒有統一性,[語言]用於科學探究的持續要求上既不會有成就也不會有確定性。
2.下面的觀點從經驗來看是顯而易見的。即使語言的要素是從語言當中得到解釋的,每一個要素[仍然]將自己作為一種多重性來顯示。
註:
6-1.語言對我們來說,其所具有的整體性與統一性應該是相對的。人們越多地認識這個世界,他所能夠使用的語言也就越多。
6-2.語言的要素雖然相對於語言來說只是部分對整體的關係,但其自身同樣顯示出一種多重性當中的整體性。
上一篇:《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5.
下一篇:《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