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4 09:35:01Aistesia

《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5.

原文翻譯:

 

5.解釋[活動]總是藉由文法上確定的[部分]來決定文法上不確定的[部分]。

此一說明對於那些反對變動關係(參見導論5,6)的成員來說也是相同的。因為在那樣的情況中,表述越多地是解釋[活動]的對象,表述者自己就越多地產生[他獨特的]語言(導論15.2),所以解釋[活動]是一種對於語言的持續理解。因此,這些原則必須在做為先決條件的的語言知識的程度上都是相同的。[這些原則]更多是從孩提時代的詮釋學運作[活動]中被習得的。逐漸的進步在此是一種自然情形。

 

註:

 

5-1.解釋活動總是用已知的來說明未知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解釋不單只是照本宣科,解釋就是一種詮釋,甚至可以說解釋就是一種隱喻的運作過程。

 

5-2.變動關係指的是語言學和詮釋學之間的界限並非能輕易畫分開來,但詮釋學又不是單純地依賴於語言學。

 

5-3.這些原則指的是藉由文法上確定的部分來決定不確定的部分,為何這些原則在孩提時代就被習得了?又為何孩提時代學習語言的過程是一種詮釋學的運作活動?因為,這也是一種用已知來說明未知的過程。

 

5-4.逐漸的進步所代表的是未知的逐漸變成已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