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04 15:42:50Aistesia
《普遍詮釋學》導論25.
原文翻譯:
25.沒有一個適當的理解[能夠將自己從]一個全面性研究的過程中給排除出去。
每一個全面性的研究都是有時間[連續]性的,並且打從一開始便是如此。所有不充分的理解都是基於缺乏全面性的研究。在人們以這種方式從事[詮釋]工作的地方,人們就必須知道只能[得到]部分的和不完全的理解。
註:
25-1.這大概是詮釋學的最大難題,個別的表述必須被放在一個更大的脈絡當中(在此史萊馬赫用全面性的研究來稱呼它)才能夠決定它的意義。如果缺乏全面性的研究,所能得到的理解就只能是片面的;但問題是,這個全面性的研究是否有其界限?我們又該如何宣稱我們已經完成了全面性的研究?其次,當這個全面性的研究並不是一開始就被給予的時候,一個表述的意義如何被決定?換言之,我們的理解是否總是片面的,而需要不斷地修改或增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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