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7 19:11:47Aistesia
《普遍詮釋學》導論16.
原文翻譯:
16.正是因為所有的理解活動都必須完成這兩個任務,理解就是一種技藝。
每一種語言也許可以透過規則來學習,而可以用這種方式被認識的事物便是機制。對藝術而言固然也有規則存在,但是這些規則的結合運用卻不能轉而受限於規則。這便是[理解]如何具有一種雙重的結構,以及兩個任務如何互相滲透的情形。
註:
16-1.詮釋學作為一門技藝的學問,便是因為所有的理解都包含著文法的面向和技術的面向,這兩個面向不可互相分離而是互相滲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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