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9 16:39:49Aistesia
《普遍詮釋學》導論7.
原文翻譯:
7.在此意義上,就像我們從孩提時代開始練習解釋[的活動]那樣,人們可能會認為此一理論是多餘的。
人們主動地去理解較為普通的事物;[理解]較高等的事物則是一個[需要]天分與才能的問題,這天分與才能也能幫助人們自己。
註:
7-1.在什麼意義上呢?詮釋學不僅僅是文獻學這樣的意義。
7-2.又為什麼透過孩提時代所進行過的解釋活動,人們可能會認為詮釋學是多餘的呢?因為人類學習語言的過程,就是一種詮釋學循環:我們首先學習單詞來了解語言整體,但是每一個單詞又必須被放在語言整體當中,才具有其脈絡上的意義。換句話說,詮釋學循環對每一個人而言都是不證自明的。
7-3.這裡較為普通的事物所指的應該是日常生活的常識,較高等的東西可能是學問、藝術創造、宗教等在精神層面較高的層次。然而,不管是哪個層面,只要有理解的問題存在,就會有詮釋學的存在。因此,詮釋學的存在不應該是多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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