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8 22:08:12Aistesia
《普遍詮釋學》導論6.
6.但是人們只能藉由理解人類的話語來到達語言本身以及[獲得]一些超感性事物的知識。
因此詮釋學並非建立在語言學之上,詮釋學和語言學之間有一種變動關係,這使得它們兩者的邊界難以界定。
註:
6-1.這裡出現了第一個詮釋學的循環:根據第五命題,想要理解人類的話語,就必須擁有這種語言的知識以及當初的讀者與聽者所關注的主題的知識;然而,根據第六命題,我們又只有藉由理解人類的話語,才能擁有語言本身(語言的知識)以及一些超感性事物的知識(當初的讀者與聽者所關注的主題的知識)。
6-2.一般的哲學領域,是不太能容許循環論證存在的;但詮釋學的循環卻有其特殊的意義,部分的意義構成了整體的意義,而整體的意義卻又決定了部分的意義。用海德格或Gadamer的話來說,詮釋學的循環是一種存有的擴充。
6-3.由於史萊馬赫認定詮釋學具有兩個面向:一是文法的面向,此面向接近語言學;二是技術的面向,此面向則是具有心理學的成分,所以史萊馬赫才不認同詮釋學建立於語言學之上,或者詮釋學就是語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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