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2 08:50:30演隆

習氣

 

        當憤怒的能量生起時,我們常會有股衝動,想去懲罰使我們痛苦的人,以發洩內心的憤怒。這是我們內在的一種習氣,每當痛苦時,總是責怪他人帶給我們痛苦。其實,我們才應該為自己的憤怒負責,但是,我們總是無知地相信,如果能說或做什麼來懲罰他,就會覺得舒服一點。我們應該將這樣的信念徹底連根拔除,因為生氣時所說或所做的任何事,都只會更加傷害彼此的關係。所以,試著在生氣時,什麼都不要做。

 

  當你說了難聽的話,或做了報復別人的事,憤怒常常只會有增無減。因為如果你使別人受苦,那人也會說些或做些什麼來報復你,他也希望這麼做會舒服一點。冤冤相報的結果,衝突便繼續擴大,即使同樣的衝突一再發生,你們也都清楚每次的憤怒與痛苦是如何擴大,但仍然未從經驗裡有所學習。因為你從未發現,每次懲罰對方時,只會使情況更加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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