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7 12:10:51小鳳

一架輪椅引發的爭論

一架輪椅引發的爭論

/林玉鳳

 

   上周末,一宗交通事故引發熱議。事緣的士在黑沙環某路口轉彎時與電動輪椅迎頭撞上,據報道指,隨後的士司機被票控「不安全停車」,電動輪椅男子亦受到警方檢控。網上討論幾乎一面倒認為的士司機較無辜,因為電動輪椅既未有行斑馬線、也在車道上逆駛,無論視作行人抑或車輛都是違規,的士司機亦難以預料會有輪椅突然出現。警方其後亦發聲明指輪椅使用者視作行人,不應在車道上使用輪椅。與此同時,網上亦漸有聲音指出,本地行人路狹窄、更不時有違泊車輛佔道,加上無障礙設施不足,確實不便輪椅使用者。又有意見指,擔心電動輪椅在行人路上快速行進造成危險,一旦發生事故不知該如何處理。因此,這次意外,未嘗不是討論電動輪椅使用規範、關注本地無障礙配套的一次契機。

   電動輪椅既是重要醫療輔具,同時又是機動器械,無形間兼具「行人」與「車輛」雙重屬性,因而易生混亂衝突,清晰定義規範很重要。環顧兩岸三地,港台均不把電動輪椅等輔具視為汽車,需走行人道及斑馬線及有相關罰則 ,台灣對出廠電動輪椅有所限速。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則定性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為「非機動車」,並有限速規定 。而且,近年內地多個已陸續推出《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規範機動輪椅需要登記牌照,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方能在市內道路行駛,並且鼓勵為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儘管本地道路環境不能與內地相比,但上述法規中登記、投保、限速等規範,亦有可供本澳斟酌借鑑之處。

   而且,本地的無障礙配套、行人環境不友善等問題,長遠需從醫療指引、交通配套、社服支援等多方面着手解決。總之,當局需全盤考量規劃,推出相關改善措施及法規,平衡身心障礙者、行人、行車等多方權益,建立傷健共融社會。

  

: 原載2022127日力副刊公民有Say」專欄

: 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