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05 11:55:57小鳳
政府可做的教育之事
行政長官2007施政方針的“教育文化”部分,約有一千字的內容,當中,有關教育的內容佔了大多數篇幅,而且不少是教育目標的闡述。可是,教育的目標越描述得清晰,越覺得教育政策的內容空洞。
像“在教育領域,我們將結合標準化和多元化的教育需要,全力推動教育體制的變革,使全新社會環境中的教育機構,充分獲得優質教育資源的裝備,提升辦學的水準。在注重市場和競爭的教育氛圍中,凸顯學校、家長、教師和學生在教育事業中分別擔當的角色,提升教育自主的品位,使學校取得全新的競爭力,發揮更大的潛能和優勢”一段,教育體制變革的目標清晰,但透過何種政策落實這樣的目標,方針中卻沒有任何內容。
像“不但透過工作量的合理化,更透過促進專業地位和社會地位的提升,讓教師盡情發揮傳道授業的專業才華”的目標,卻沒有提及是否與“教師職程”的訂立有關。“移植先進的國際教學模式和經驗,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與潛能,並讓濃厚的求學氣氛,從校園延伸至社會”的目標,則不知將會與教師的培訓相關,抑或會與基礎教育的“課程設置”有關。
“弘揚為興趣而求知,為學問而做學問的精神”會透過獎勵“做學問的精神”的人或機構來達至嗎?“支持‘冷門’而戰略價值無比重要的學科建設,平衡教育單面化、商品化的趨勢,構建一個健全的現代化知識體系和教育體系”將是鼓勵大學創設更多學科的政策嗎?這些問題,現在都沒有答案。也許,待社會文化範疇的施政方針公佈之時,我們可以找到答案。
在沒有找到答案之前,讀著這些施政目標,覺得政府越來越像個教育思想家,對教育的理念有很多思考,很多想法。政府對教育任務有理念,無論如何都是好事。可是,作為政府,在教育工作上更重要更實在的任務,應該是教育政策的制定和教育資源的投入,我們對政府在教育工作上最重要的期許,也集中在政策和資源的整合上。因為,教育理念可以為教育家、教師、學生以至家長和任何社會上的個人來背書,只有制定和施行教育政策,才是政府的專項工作。
原載2006年11月29日《市民日報》
圖片來源:http://thejournal.com/images/vault/a4863.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