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25 01:47:54小鳳

六十元Vs兩千元

  再申報利益,我不是狗主,更沒有養狗的興趣,而且,我也有因為狗而令自己狼狽不堪好不憤怒的經驗。我曾經在穿了露趾高辳鞋準備踏上別人的汽車時踩到狗屎,也曾經在悉心打扮趕赴重要約會時發現大廈電梯內充滿令人噁心的狗尿味道,結果是在吃蠋光晚餐的地方,整個晚上都覺得自己身上有狗尿。

  可是,我不反對別人在自己的家裡養狗,因為在一個自由社會,人應該有養龐物的自由,在一個關懷人的社會,我們應該有讓人透過養寵物滿足個人感情需要的機會;我也不反對狗主帶狗出街散步,因為這是人對狗行人道的一個重要行為。可是,對於沒有公德心的狗主,我絕對認為應該重罰。

  大概是受了不良狗主氣的人不少,當民政總署宣佈為了要統一海島區和澳門區的牌費,規定日後大家都要在首次為小狗納牌時付兩千元,很多人第一個反應都是從自己的情緒出發,覺得這是好事,牌費貴一點以後街上的狗就可以少一點,忘了民政總署新例的精神是統一收費。

  可是,當一眾受影響的狗主、準狗主出言要脅說牌費太貴,受不了,寧可違法也不納牌時,當一眾愛狗之人批評這樣會令經濟能力欠佳的愛狗之人無法養狗,問題的重心就轉移到兩千元上。

  兩千元究竟貴不貴?你可能會先問:看看付錢得到的是什麼?看看自己口袋裡有多少?還有呢?看看自己以前要付多少才能得到同樣的東西?是的,貴與不貴,多與少,其實是一個相對的概念,而不是一個絕對的概念。所以,有人說替小狗納牌要兩千元很貴,有人說不貴,有人說負擔不起,有人說可以接受,這當中,有人是從個人的經濟負擔能力來衡量的,也有人是從過往付出的與今後需要付出的兩個數額的差異來衡量的。民政總署的新例規定有人嘩然說太貴,接受不了,因為過往只需付六十大元,這當中「太貴」的原因,當然是出於前後的比較。

  不得不承認的是,這個世界的一大矛盾來源就是比較,人比人如是,價格比價格也一樣。如果六十元太「平」,那兩千元一定是太貴,這裡的問題是,要人為同一件事一下子由付六十元變成兩千元,一句統一收費又怎可以了得?

澳門人都是政府發言人之二

200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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