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8 13:48:26阿鋼

攝影比賽中「後製」定義之我見

  阿鋼最近沉浸在攝影「後製」的議題上,承位子大的出言,建議將攝影比賽中可後製、合成項目的命名攝影設計 (想看內容請找前幾篇。),相當感謝位子及其他朋友的建言!

  不過;回到問題的原點,我個人認為目前數位攝影較爭議的部份,在於對「後製」之認定,因為數位相機影像的產生過程,從光線的過濾、R.G.B色光感應、感光元件將影像轉變成矩形色塊定影,以及改變機身、鏡頭等,光是前端這些動作,就有人以電子、資訊、器材的角度,質疑這已經是種「後製」了!

 

  若大家對後製的定義沒有明確共識,探討、爭論必然不停。若再加上攝影「設計」二字,其涵蓋範圍太大,更加模糊不清。要解決爭議,還必須從清楚定義何謂「後製」著手,阿鋼認為現今科技的不斷進步,未來的數位攝影還會有更多的變化與挑戰。「後製」不僅僅只是在相機機身中二次、多次的合成,或在機身中其他各種調整的特效,以及透過軟體的種種後製了,甚至會有更多難以定義的形態出現!又該如何繼續擴充與補充定義之?

 

綜合以上的看法,阿鋼初步認為有無「後製」的定義如下

 

無後製的定義:快門完成後,沒有再做任何改變。

運用對自己器材的熟習,拍攝(完成快門)前的加濾鏡、換鏡頭、改機身、長曝、重複曝光(快門不關之下)、搖黑卡等等技法,拍出自己所構思與預想的畫面。
而完成快門後的畫面,能否拍出自己所希望的,那可就不一定,但不管結果是好是壞!這照片都算是無後製!

 

有後製的定義:快門完成後,做了任何一點改變。

若完成快門後,覺得照片不滿意,事後不論是以相機機身或電腦軟體上的裁切、格放、調色、疊圖、合成、修圖等動作,都算是後製行為。因為只要慢工出細活,絕對張張美麗,只是那並非當時所拍,因此都算是後製。

 

  以快門完成之前、後為分野,這樣的定義,可以不必再去論述數位、電子、機身軟體部份,又能將底片機特性含括進來。如此的定義,簡單明瞭易懂,達成共識與規則辦法後,或許大家便不再各自解釋,不致產生之前的各種意見。

 

  而以後的攝影比賽中,要再分出另一項「攝影可後製」組別,或者另取名一個比「攝影可後製」更合適而無爭議的名稱。

 

  不過;我還是認為天下沒有完備的法規,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只有靠身為攝影人的自尊與驕傲意識,才能補充法規中的不足,與遏止少數不法者的行為。讓台灣的數位攝影繼續正常化發展下去。

以上是阿鋼才疏學淺的看法,希望能有文思之大德者,再給於補充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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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上堪稱中國攝影界中後製之鼻祖-郎靜山大師以下部份作品,可見郎大師運用暗房合成技法,將影像當成材料,或疊圖、調色、格放、縮小、加字等技法,創作出自己的藝術形態。

  郎大師認為,所謂藝術攝影必須要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畫面上的結構與層次有藝術性; 二、相片本身具有深刻意義,餘意無窮。而中國畫以筆墨,攝影則用相機,兩者的工具雖然不同,但同樣都是要營造出美好的畫面,所以二者間道理相同,只是運用之法各有殊異。

  大師的「集錦攝影法」曾贏得了「影中有畫,畫中有影」的讚譽,他生平曾表示,中國畫裡所謂的「定景」,其實就是攝影裡所說的「構圖」;中國畫的繪事六法裡,有所謂的「經營位置」與「傳模移寫」,在用筆的時候可以取捨萬疏,去蕪存菁,而攝影則限於機械與環境對象,唯有採取「集錦攝影法」才能不受限制。 所謂「集錦」,就是「集合各種物景,配合成章,捨畫面之所忌,而取畫面之所宜者。」

  他的作品具備現代藝術的創新實驗精神,但又展現他始終不曾脫離中國文化的本質。他留下美好的影像紀錄與藝術風華予後人無限追思與懷想。

郎靜山作品 笑思張緒柳

 

郎靜山‧願作鴛鴦不羨仙 (1921--影像/1942--題字)

 

 

郎靜山‧春樹奇峰 (1934, 基本素材與下幅相同)

 

郎靜山‧黃山(背景與樹影高度有改變)

 

郎靜山‧寒江獨釣 (1960)

 

 

郎靜山攝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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