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4 13:55:14︴傻 × 芝♀〃

我的名言[[可反駁]]

我的名言:『在感情上,分手後,只准哭一次,不準哭第二次。』
想知道為什麼媽?請點  (繼續閱讀)



或許你們認為,
這句話很難做到。

但,
你總不能為了他/她,
狂掉淚拔?

荒廢工作?
荒廢學業?
荒廢自己?
荒廢家庭?
荒廢友誼?

若為他/她,
分手後掉過一次淚,
要哭,
就一次哭完,別分段。

想痛苦?
那我是不反對你可以每天掉。

但想盡快遺忘痛苦,
就一次哭完。

哭完後,每天的每天,
找朋友陪你瘋,
找朋友陪你樂,
找我一起聊心事。

我願意陪你一起聊,
把那些你們所經歷過的講出來,
漸漸的,你會覺得,
你們的相處,會是過程。

結果,是再下一次戀情,
你/妳與她/他,
只是交你們戀愛的路人之ㄧ。

總有一天,
妳/你會遺忘,
你們所相處的痛苦回憶。

僅剩的,
是快樂與感謝。

就算有恨,
那也是,你選擇的。




看 完 , 需 反 駁 的
請 留 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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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包﹌♀﹌ 2008-05-07 00:23:44

你說對…

我現在不想愛人了…

不關心和心疼人了…

只因他不愛我、我深愛著他…

所以我選著離開…

他說我們沒有在一起…

好吧!不算分手…

我會慢慢的退出你的夢想裏…

讓他在找下個男人完成他的夢想…

我的夢想都沒了‥‥

≧迷惑魚≦ 2008-05-05 11:06:05

遺忘到不至於~
愛情這種東西只能沖淡而非遺忘~
除非有失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