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20 11:41:41a885yoyo
被保險人自殺是勞保否可理賠?
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臺八十五勞保二字第一四六八四一號函之解釋,有關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適用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一、復貴局八十五年十二月四日八五保給字第六○二八五四五號函。二、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因被保險人或其父母、子女、配偶故意犯罪行為,以致發生保險事故者,概不給予保險給付。惟考量勞工保險遺屬津貼之功能旨在保障被保險人遺屬之最低生活安全,故被保險人之遺屬津貼及喪葬津貼得由未涉案之當序受益人,依同條例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五條規定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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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復貴局八十五年十二月四日八五保給字第六○二八五四五號函。二、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因被保險人或其父母、子女、配偶故意犯罪行為,以致發生保險事故者,概不給予保險給付。惟考量勞工保險遺屬津貼之功能旨在保障被保險人遺屬之最低生活安全,故被保險人之遺屬津貼及喪葬津貼得由未涉案之當序受益人,依同條例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五條規定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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