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0 14:47:00中華國際新聞台

數度冒充警察強姦路人 “播種之狼”獲刑13年

台灣高等法院于3月8日婦女節當天,重判兩名冒充警察的強姦重犯入獄。其中有多次前科,被媒體稱為“播種之狼”的顏永泰因有一罪被判不成立,修定刑期為13年有期徒刑,而其同黨盧鵬天維持14年刑期。

顏永泰自2006年始,多次向單身女行人下手,他于落網後竟辯稱:“我精蟲稀少,又喜歡小孩,才隨機強姦、到處播種”,因此被稱為“播種之狼”。

  案情透露,顏永泰多次假借刑警臨檢為由,在光天化日下強拉路上的漂亮女子到暗處性侵,至少有3名女子受害,當中包括未成年少女。顏又曾以討債為名,強逼一名女子注射安非他命,然後與4名同黨將該女子輪姦,此項罪名一度因受害人前後口供有出入而使顏在復審時被判無罪。

  高院8日宣判顏永泰其中3項強姦罪名成立,依“強制性交罪”獲刑11.5年,且需接受強制治療;此外,他另有一項控罪因證據不足而不成立,將其原有刑期由20年降為13年,豈料顏男聞判後即得意地說:“爽啦!”

  案情又稱,顏盧兩人多次假冒警務人員,最少3次向單身少女要求“協助調查”,趁機將受害人帶往僻靜處強暴,認為應予以重判,但因顏犯有一罪未有足夠證據,故修訂刑期為13年,盧則維持原判,兩人同樣需接受心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