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郭文正】
自2008年4月份正式通過經審驗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可合法上路至今,全台灣已超過10萬輛奔馳於路上,此新興交通工具因歸屬於慢車所以適用自行車相關法源,但也必須經過認證機關檢驗通過與交通部核可後貼標才能上路,因此業者也都在技術提升與車款更新上不斷努力,不能因為少數人的違規騎乘就抹煞掉電動自行車在新世紀交通工具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而且在法源的依據下任何違規使用還是得歸回歸於警政單位的依法取締才是常態。
國內電動自行車近幾年因銷售逐漸上揚使得街道能見度升高,日前爆出因使用者違規騎乘而衍生出是否考照與掛牌才能騎乘,雖然交通部已於日前(8日)發布尚未有考照規畫,但卻已讓民眾產生疑慮而影響銷售,使得國內業者紛紛跳腳,畢竟工廠所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皆是依照法令並通過審驗核可上路,基於少數民眾違規騎乘即歸咎於產品法令與管理不完善而打擊整個產業發展,根本是完全抹煞業者對新興產業的貢獻與為國內節能減碳所帶來的績效。
而上路權來自於比照自行車歸類為慢車的電動自行車,一開始因速度僅侷限於25公里以內,並未獲得國人青睞,但在業者逐漸加強品質與開發新穎車款,加上近年油價高漲,才讓電動自行車引起國人注目並開始使用於短距離的騎乘需求,想當然爾車子一多問題就多,一定會有一些騎乘者不遵守交通規則與使用規範,以致衍生些許問題,交通部也基於數量的增多不斷的修正管理辦法,不僅審驗愈趨嚴格,早於去年也開始與業者開會研商電動自行車牌證管理相關細節,業者也透過協會達成共識朝牌證管理方向磋商。
台灣電能車輛協會理事長林文啟表示,去年共與交通部開了兩次牌證管理會議,協會認同交通部的牌證管理,也希望所有會員與業者都能在合法、安全並兼具節能減碳的原則下提供國人新穎的環保交通工具,進而提升國內電動自行車的永續發展新契機。
http://tw.news.yahoo.com/電動自行車-採牌證管理為宜-213000887.html
光隆駕訓班 賴建平 教練 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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