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11 22:54:06顏士凱
電影為國家根本大業(7之1)
「電影為國家根本大業」系列報導七之一:媒體篇(上)
如果台灣的媒體確實能認識到「電影為國家根本
大業」的話,那麼,身為媒體人的我們,最先要深究與反省的不是
總統府(這個層次我們將在本系列中的最後來面對),不是新聞局
,更也不是金馬獎執委會,而是我們自己──台灣報紙的影劇版。
自今年2/7日,南方朔在新新聞雜誌社所寫的一篇〝立刻停止金馬獎
〞掀起的「停辦金馬獎」風波,終於在4/23日新聞局與金馬執委會
的座談會中,由新任新聞局長裁示1600萬補助款照准核發、評審制
度國際化、獎勵台灣電影獎項的改進,而暫告落幕。
然而,不可諱言,這次金馬獎停辦風波,再次使得媒體「附帶」掀
起「振興國片」的話題風潮。然而,大家都看的更清楚的是,即便
該雜誌以國家大事如是宏觀的立場以論(該文是該雜誌針對新上任
戰鬥內閣及全新國會,洋洋建請的「十大立刻停止」、以及「十大
立刻進行」的國家大事,個中之一大項!)此事,其帶動台灣各大
媒體影劇版面上,兩個多月來追跑國片與金馬獎的未來之見報率與
見報面積,恐怕還不及兩個多月來香港的「王鋒戀」風波的十分之
一。
然而,話說回頭,台灣平面媒體的影劇版對這項「國家大事」,自
解嚴後以來的處理態度,與南方朔這篇文章間確有諸多「巧合」─
─巧合到無法不令人「設想」,這是台灣平面媒體的影劇版對全國
人民產生了既深且廣的影響所致。否則,何以在文化界中以學識與
洞見既深且廣而享有赫赫聲名的南方朔,在媒體上論述起金馬獎時
,其草率性與附帶性竟然與報紙上的影劇版,有不相上下之功?
且不說台灣主流的平面媒體,每年被美商八大電影公司至少收買四
次,到洛杉磯的電影首映會場去「報導」八大的電影盛況;即便自
掏腰包前往的世界四大影展,二月的柏林影展、三月的奧斯卡獎、
五月的坎城影展、九月的威尼斯影展,其所報導的內容以及先前的
專題報導,每次幾乎百分之九十五都集中在得獎面(說得更白,就
是明星面),但在關於這四大影展的制度面、市場面、宣傳面,這
些與電影工業更密不可分的深層結構,幾近一片空白──從沒見過
有那家報紙對這三個面,像對得獎面般大張旗鼓到作成系列報導。
這種空白以及明星面的「日日」充斥整個影劇版面的做法,比量於
“電影早已變成全球繼軍火之後,成為最大產值的單項產品”(南
方朔該文第二大段),那麼,台灣很可能已經付出慘痛的代價。且
不說銘傳大學的銘報,在去年針對大學生最常閱讀的報紙版面進行
調查時,發現高達五成以上的大學生最常閱讀的版面是影劇版,這
究竟對於正在發展「獨立思考能力與形成獨立人格」的新生代,產
生多大的破壞力,而讓我們「勇敢地試想」:如果解嚴以來,台灣
報紙上的影劇版對於這四大影展的四個面予以平等報導的話,那麼
,台灣在與美國進行WTO談判時,那些「對電影完全不懂的台灣官
員」,也許不致於將門戶完全洞開給八大電影公司,而不知如此行
徑不僅已然重擊奄奄一息的台灣電影,更且對台灣企業與本土人才
的進展同樣是一大重擊。
如果,這是言過其實的「國家根本產業」之說,那麼,試問為何早
在1978年台美斷交時,當時美國助理國務卿克里斯多夫來台提出十
項斷交後的協議書中,其中有一項就是要台灣政府保証美國八大電
影公司得以繼續在台營業?如果,這是危言聳聽的「國家根本大業
」的話,試問為何杜魯門總統曾如是明言:在外國設立一家美國電
影公司,勝過在該國設立十座美國大使館?
於是,台灣報紙的影劇版至少也該如此捫心自問:在當前台灣缺乏
明星的情勢下,我們這種大幅報導外國明星(香港、大陸、日韓與
西方)的方式,究竟為已然奄奄一息的國片取到了什麼經?
如果台灣的媒體確實能認識到「電影為國家根本
大業」的話,那麼,身為媒體人的我們,最先要深究與反省的不是
總統府(這個層次我們將在本系列中的最後來面對),不是新聞局
,更也不是金馬獎執委會,而是我們自己──台灣報紙的影劇版。
自今年2/7日,南方朔在新新聞雜誌社所寫的一篇〝立刻停止金馬獎
〞掀起的「停辦金馬獎」風波,終於在4/23日新聞局與金馬執委會
的座談會中,由新任新聞局長裁示1600萬補助款照准核發、評審制
度國際化、獎勵台灣電影獎項的改進,而暫告落幕。
然而,不可諱言,這次金馬獎停辦風波,再次使得媒體「附帶」掀
起「振興國片」的話題風潮。然而,大家都看的更清楚的是,即便
該雜誌以國家大事如是宏觀的立場以論(該文是該雜誌針對新上任
戰鬥內閣及全新國會,洋洋建請的「十大立刻停止」、以及「十大
立刻進行」的國家大事,個中之一大項!)此事,其帶動台灣各大
媒體影劇版面上,兩個多月來追跑國片與金馬獎的未來之見報率與
見報面積,恐怕還不及兩個多月來香港的「王鋒戀」風波的十分之
一。
然而,話說回頭,台灣平面媒體的影劇版對這項「國家大事」,自
解嚴後以來的處理態度,與南方朔這篇文章間確有諸多「巧合」─
─巧合到無法不令人「設想」,這是台灣平面媒體的影劇版對全國
人民產生了既深且廣的影響所致。否則,何以在文化界中以學識與
洞見既深且廣而享有赫赫聲名的南方朔,在媒體上論述起金馬獎時
,其草率性與附帶性竟然與報紙上的影劇版,有不相上下之功?
且不說台灣主流的平面媒體,每年被美商八大電影公司至少收買四
次,到洛杉磯的電影首映會場去「報導」八大的電影盛況;即便自
掏腰包前往的世界四大影展,二月的柏林影展、三月的奧斯卡獎、
五月的坎城影展、九月的威尼斯影展,其所報導的內容以及先前的
專題報導,每次幾乎百分之九十五都集中在得獎面(說得更白,就
是明星面),但在關於這四大影展的制度面、市場面、宣傳面,這
些與電影工業更密不可分的深層結構,幾近一片空白──從沒見過
有那家報紙對這三個面,像對得獎面般大張旗鼓到作成系列報導。
這種空白以及明星面的「日日」充斥整個影劇版面的做法,比量於
“電影早已變成全球繼軍火之後,成為最大產值的單項產品”(南
方朔該文第二大段),那麼,台灣很可能已經付出慘痛的代價。且
不說銘傳大學的銘報,在去年針對大學生最常閱讀的報紙版面進行
調查時,發現高達五成以上的大學生最常閱讀的版面是影劇版,這
究竟對於正在發展「獨立思考能力與形成獨立人格」的新生代,產
生多大的破壞力,而讓我們「勇敢地試想」:如果解嚴以來,台灣
報紙上的影劇版對於這四大影展的四個面予以平等報導的話,那麼
,台灣在與美國進行WTO談判時,那些「對電影完全不懂的台灣官
員」,也許不致於將門戶完全洞開給八大電影公司,而不知如此行
徑不僅已然重擊奄奄一息的台灣電影,更且對台灣企業與本土人才
的進展同樣是一大重擊。
如果,這是言過其實的「國家根本產業」之說,那麼,試問為何早
在1978年台美斷交時,當時美國助理國務卿克里斯多夫來台提出十
項斷交後的協議書中,其中有一項就是要台灣政府保証美國八大電
影公司得以繼續在台營業?如果,這是危言聳聽的「國家根本大業
」的話,試問為何杜魯門總統曾如是明言:在外國設立一家美國電
影公司,勝過在該國設立十座美國大使館?
於是,台灣報紙的影劇版至少也該如此捫心自問:在當前台灣缺乏
明星的情勢下,我們這種大幅報導外國明星(香港、大陸、日韓與
西方)的方式,究竟為已然奄奄一息的國片取到了什麼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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