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02 17:56:42小羊

一間咖啡館之必要


很快的吃完冰魚飯特餐,把還熱騰騰的西柚茶端起來喝掉一半,從背包裡拿出西西的《花木欄》,翹起二郎腿讀著。看到「手錶」那一章的時候,想在上面寫字畫圖,伸手到包裡,卻發現忘了帶筆。

沒有筆,不能在書上塗寫,帶來的日記、詩本、卡片和信紙,也都等於無用。要不要衝到隔壁的隔壁的便利商店,買一支臨時代用的筆呢?可是對於筆我有偏執的怪癖,一定要用那種牌子的,而且要同時動用不同顏色的三四五六支,所以臨時代筆的解決方案無效作廢。

沒有筆,也就沒有心情再泡在咖啡館裡。包袱捆捆,吞光西柚茶,家去。

回到家,還是想要喝杯咖啡寫寫東西,這個週末原本就是計畫這麼渡過的,好不容易才捱到週末呢,不能浪費。即知即行,聰明的我開始在家裡DIY咖啡館的氣氛。

搜出CD櫃裡所有藍調爵士專輯,擰開兩盞昏黃小燈,點上三五茶燭放在書桌前面,燒一壺香味四溢的好咖啡。一切準備就緒,打開筆袋嘩啦啦倒出十來支筆,攤開日記,突然想起應該趁著寫字的時候把衣服洗一洗。

於是我把髒衣服分色後丟進洗衣機,丟完之後順便澆花,澆完之後因為兩隻貓擠在腳邊猛吵,只得又耐著性子餵貓,餵完貓後,洗淨貓碗,再度回到書桌前提起筆,這時又覺得播放的曲子太吵了。於是我重新挑選CD,順便為自己倒杯咖啡,加糖加熱牛奶。心滿意足喝著的時候,聽見洗衣機傳出夸啦夸啦的故障聲……

這敢情好,家裡已經比咖啡館還要咖啡館了,我卻再也沒有任何心情。放下手裡的杯子,踢開腳邊的貓,捲起袖子開始排除洗衣機的脫水故障,這個週末就算半毀了。

詩人?弦在「如歌的行板」裡寫道:「一點點酒和木樨花之必要,正正經經看一名女子走過之必要」,還有「散步之必要,溜狗之必要,薄荷茶之必要」,的的確確,都很必要,而當我想要凝坐不動看看行道樹,或是用小說家的心情寫寫日記時,就體會到了咖啡館之必要。

咖啡館的環境當然不比家裡安靜,甚至不比家裡舒服。可在那裡,你不會苛求背景音樂必須是藍調或是古典,也不會挑剔椅子的高度或是硬度,鄰桌客人吃得呰牙咧嘴、談得口沫橫飛、笑得左右亂翻,或者睡得不省人事時,你也都可以心如止水地看待。

了不起的茨威格曾經說過:「我不在家,就在咖啡館,不在咖啡館,就在前往咖啡館的路上」,可見咖啡館對於作家多麼重要。

尤其是對那種連寫日記也要去咖啡館的作家。

尤其是對那種家裡有饞嘴貓,又有故障洗衣機的作家。

轉自2003年12月20日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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