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01 23:21:22小羊
選擇的自由
關於選擇的苦惱有兩種,一是不得不選擇,另一是無法做選擇。選擇是人生大事,但人往往在選擇之前焦灼,選擇之後懊悔,而且更多時候,還得想辦法爭取選擇的自由。
埋頭汲汲營生,希望擴大物質生活的選擇權和選擇範圍。或者,毅然掙脫物質枷鎖,選擇用自己的,而不是社會的方式過生活。這兩件事,寫下來不過就兩行,做起來卻,哼,談何容易。我的朋友經常不是處於第一種,就是第二種狀況,尋不出個答案,無端持續苦惱。活該是活該沒錯,可我自己也常這樣。
除去以上兩件,還有其他諸多情況,人根本是從頭就被斷絕了選擇的自由(是不是只要涉及人生根本大事,就非得這樣希臘悲劇似的無可奈何?)。我們不能決定自己是台灣人、中國人,還是衣索比亞人。我們不能選擇父母,也因此無法決定自己的身家成本。民主政治好歹輪到人民作主了,但選票上總印著一堆芭樂,選擇和不選擇,有什麼兩樣?
面對無法作主的大事,大家就摸摸鼻子認了,不會太認真。但小事呢,小事的選擇就自由了嗎?想買一包泡麵,走進對街的便利商店 ,但卻不能堅持非買橘色包裝的原汁牛肉麵,不管它代表著童年時光或是颱風天的記憶還是怎樣,反正架上沒擺就對了。就那幾包,就那幾種,自己看著辦吧。
注意到沒?便利商店的泡麵架,每隔一段時間就有細微變化,大體上是根據出貨率而調整的,而我們這些出錢的大爺(i.e., 資本主義社會金字塔底層的消費者),就得隨著這些變化和調整,來決定我們的選擇,不論自願或非自願,自覺或不自覺。
在民主政治和市場經濟結合的龐大結構裡,我們的選擇增加了,卻仍然不自由,因為所有選項都由別人提供,要選擇,也只能在一個框框裡頭,更何況有時候又不得不選擇,有時候又無法做選擇。
那好,就「不選擇」了,是「我自己」不要選擇的。這可贏了吧?
這叫「精神上的勝利法」,阿Q說的。
轉自2003年11日16日記(補註:買不到某牌泡麵,太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