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27 12:56:38John

Michael之=咖啡小說之瓜地馬拉安提瓜=

=咖啡小說之瓜地馬拉安提瓜=

將瓜地馬拉安提瓜作較深度的烘培,於是煙燻味與巧克力的甜香便更加明顯,但是那有如剃刀般的勁酸便平淡許多;這,是討好一般大眾的做法。


對於他,她總是習慣等待,等他打球,等他爬山,等他跟朋友聊天、喝酒,等他回來。

她總是喜歡他的喜歡,所以她也就變得喜歡養魚,喜歡攝影,會喝一點兒酒,喝一點咖啡。

她努力配合他的愛惡,知道他喜歡的是以前的長髮阿格西而不是現在的光頭阿格西,她努力去看得懂皮朋與喬丹這兩個黑人的差別。

他喜歡吃美食,她因此有著一手好廚藝,他喜歡四處流浪,她一個人在台北找了個穩定的工作,佈置了個溫暖的家,等著他。

他唸理她唸文,他對她那些詩詞歌賦不感興趣,所以她便不再寫作,也開始跟他口中“言語索然無味“的大學好友疏遠;她那些少數民族、古文明的研究報告及資料,也在認識他之後全數束之高閣。



有一天,他不小心打破了她珍藏的仿明官窯青花立瓶,卻跟她抱怨它的礙手礙腳。她突然對他感到無力,她想起這些年來因為他的沒有興趣而不去看的影展、樂展、書展及舞台劇。她終於明白他永遠不會也不想了解她的夢,她那如同天馬行空般遙遠的的夢。


她走出她的家,進去那家他們常去的咖啡館,點了一杯安提瓜。喝下咖啡的同時,她已經打算要辭去工作,飛去埃及。


於是,她翻出還沒跟他在一起之前就整理好的大大疊關於埃及的資料,連一聲再見都沒有地就離開了他。


她只對他說︰沒有剃刀般的勁酸,那就不會是安提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