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8 09:57:51讀.冊.人

群鴉盛宴:《冰與火之歌》第四部

 

群鴉盛宴:《冰與火之歌》第四部
書名
:《冰與火之歌第四部:群鴉盛宴》(上中下,共三冊)》

作者:治‧馬汀(George R. R. Martin)
一九四八年出生於美國紐澤西州的貝約恩市。二十七歲即以《萊安娜之歌》獲象徵科幻小說界最高成就的「雨果獎」,此後得獎連連,曾獲四次「雨果獎」、兩次「星雲獎」、一次「世界奇幻文學獎」及十一次「軌跡獎」。二○一一年更入選《時代雜誌》百大影響人物。

喬治‧馬汀是當今歐美最受推崇的奇幻小說作家之一,曾擔任「新陰陽魔界」和「美女與野獸」等電視影集編劇總監,他的早期作品多為科幻,尤以短篇見長,筆調瑰麗、感傷而富浪漫色彩。長篇作品則包括《光之逝》、《風港》、《熾熱之夢》、《末日狂歌》,以及預計共七部的奇幻小說「冰與火之歌」系列。
「冰與火之歌」系列是近年來史詩奇幻小說的一大突破,他以寬廣的格局,史家般的寫實筆觸,跌宕而驚奇不斷的情節,革命性地拓展了奇幻小說的視野,已連續多年蟬聯亞馬遜網路書店年度最佳奇幻小說。
喬治‧馬汀官方網站:
www.georgerrmartin.com/

譯者:廖素珊
台大外文系畢業,明尼蘇達雙子城校區比較文學研究所肄業。現專事翻譯。譯作有《墮落天使》等三十餘本書。

內容介紹:
獅衰之際,群鴉爭食!
在君臨,瑟曦藏起喪親之痛,以攝政太后的身分統治七大王國。但提利爾家的瑪格麗費盡心思才成為皇后,斷不會就此讓步。另一方面,原本的御前會議逐漸崩解,君臨民怨四起,瑟曦想方設法鞏固勢力。詹姆回到君臨之後,又因奔流城久攻不下而出征。布琳則繼續尋找史塔克姊妹,旅途中危機四伏,身邊卻沒有可信任的人。北方,瓊恩與史坦尼斯似敵似友,他將山姆等人送往遙遠的學城,賦予重要任務。史塔克家的珊莎和艾莉亞身處狹海兩端,為了生存,不約而同地隱藏真實身分。於鐵群島,巴隆死後,選王大會如火如荼地展開,亞莎身為繼承人,決定跟叔伯爭奪海石椅。在南方的冬恩,沙蛇和亞蓮恩公主動作不斷,道朗親王為了維持穩定,無所不用其極。
浪起潮湧,各方飢渴的烏鴉朝君臨飛來,目標只有一個──
啄食他人血肉,登上鐵王座!

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Johnsonkuo/products/0010625588?loc=003_001&utm_source=Johnsonkuo&utm_medium=ap-books&utm_content=recommend&utm_campaign=ap-201402
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Johnsonkuo/products/0010625587?utm_source=Johnsonkuo&utm_medium=ap-books&utm_content=recommend&utm_campaign=ap-201402

 

 書摘:序曲
「龍。」莫蘭德說。他從地上撿起一顆乾癟的蘋果,在雙手間拋來拋去。
「把蘋果丟出去。」「人面獅」亞利瑞斯催促著,他從箭筒裡取出一支箭,搭在弓弦上。
「我真想看看龍。」盧恩是他們之間最年輕的一位,身材短胖,還有兩年才算成年。「就算只看一眼都好。」
而我想要蘿賽擁我入眠,培特想。他在長椅上不安地挪動身子。這女孩明早就是他的人了。我會帶她離開舊鎮,遠走高飛,渡過狹海,到其中一座自由貿易城邦去。那裡沒有學士,也不會有人來追捕他們。

他可以聽到艾瑪縱聲大笑,笑聲從頭頂一扇百葉窗關閉的窗戶傳來,夾雜著恩客低沉的嗓音。她是翎盅客棧裡年紀最大的女侍,已經年過四十,卻體態豐盈,濃妝豔抹下,乍看倒也風韻猶存。蘿賽是她的女兒,年方十五,初潮剛來,正是含苞待放。艾瑪早已宣布,蘿賽的初夜值一枚金龍幣。培特費盡心力,只存了九枚銀鹿幣和一堆銅星幣以及銅板。與其叫他存足一枚金龍幣,不如叫他去孵一顆龍蛋,機會還可能比較大些。

「小子,你生的時代太晚,看不見龍啦。」學士助理亞爾門告訴盧恩。亞爾門的脖子上掛著一條串有白鑞、錫、鉛和銅環扣的皮繩,和大多數學士助理一樣,他似乎相信學徒的肩膀上長的是蕪菁,而不是腦袋瓜。「最後一條龍在伊耿三世時就絕種了。」
「最後一條龍在維斯特洛。」莫蘭德堅持道。

「把蘋果丟出去。」亞利瑞斯再度催促。他是位俊俏的年輕人,他們的「人面獅」,深受女侍的喜愛。甚至連蘿賽在幫他倒酒的時候,也會偷偷碰他臂膀一下,但培特總是咬咬牙,假裝沒看見。

「維斯特洛的最後一條龍,就是世界上的最後一條龍。」亞爾門頑固地說,「這事眾所周知。」
「快丟蘋果。」亞利瑞斯說,「除非你想吃它。」
「我要丟了。」莫蘭德拖著他的畸形足,往前小跳一步,轉身甩出手臂,將蘋果拋入蜜酒河上的濃霧之內。若非腳有殘疾,他可能早已繼承父業,成為一名騎士。他有著粗壯的胳膊和寬闊的肩膀,力大無窮。蘋果飛得又快又遠……

但從其後疾飛而來的那把箭更快,箭長約一碼,有著金色的箭桿和紅色的羽毛。培特沒有看見那支箭射中蘋果,但聽到了聲音。一聲輕柔的聲響在河面上迴盪,隨即是噗通落水聲。

莫蘭德吹聲口哨。「正中標靶。漂亮。」
跟蘿賽比起來,這哪算漂亮。培特喜歡她的淡褐色雙眸,蓓蕾初綻的小巧胸部,還有她每次看到他時的笑容。他喜歡她雙頰上的酒窩。她服侍時有時會光著腳丫,好感覺腳下的草地。他也喜歡這點。他喜歡她身上的清新香味,塞在耳後的鬈髮。他甚至喜歡她的腳趾。有晚,她讓他摩搓她的腳趾把玩,他替每根腳趾編了個有趣的故事,逗得她咯咯輕笑。

也許留在狹海的這一邊會比較好。他可以用存下來的銅板買頭驢子,和蘿賽周遊維斯特洛時可以輪流騎。雖然厄包羅斯不認為他有資格領得銀環扣,但培特懂得怎麼接骨,如何用水蛭放血。平民百姓會感激他的醫術。如果他能學會剪頭髮和刮鬍子,甚至可以成為理髮師。這樣就夠了,他告訴自己,只要我擁有蘿賽就心滿意足。蘿賽是他在這世上的唯一渴望。

當然以前他的野心更大。他曾一度夢想做位城堡裡的學士,服侍某位慷慨大方的領主。領主會倚重他的睿智,因為他輔佐有功,而賞賜一匹白色駿馬。他會高高騎在馬上,莊嚴、大氣,在路上經過平民百姓時,低頭對著他們微笑……
某晚在翎盅客棧的大廳裡,培特喝下兩杯很烈的蘋果酒後吹噓說,他不會永遠是位學徒。「一點也沒錯。」懶人里歐大聲說,「你會是位前學徒,改行去賣豬。」
他將杯底剩的酒一飲而盡。火炬照亮翎盅客棧的露臺,彷若在晨間霧海中發光的小島。下游處,參天塔的遙遠燈火漂浮在潮溼的夜色中,彷彿一輪朦朧迷離的橘月,但他的心情仍舊低迷。

煉金術士早該現身了。這是一場殘酷的玩笑嗎?或是那個男人出了什麼事?對培特來說,這不是他第一次從好運變霉運了。他曾認為自己能被選中照顧老渥葛瑞福大學士的烏鴉是三生有幸。但他作夢也沒想到,過不了多久,他就得打理那老頭的三餐,打掃他的臥室,還要每早替他更衣。大家都說,渥葛瑞福忘記的烏鴉知識,比大部分的學士知道得還多。培特原本以為自己至少有辦法獲得一個黑鐵環扣,但很快便失望地發現,渥葛瑞福根本沒辦法教他任何知識。老人只是由於受大家敬重而仍頂著大學士的頭銜。的確,他曾經是位偉大的學士,但現在他的長袍卻常常遮掩不住骯髒的內衣。半年前,幾位助理發現他在圖書館裡哭泣,因為他找不到回寢室的路。現在葛蒙學士代替渥葛瑞福坐在鐵面具下,而這位葛蒙可是曾指控培特
偷竊。

在河水旁的蘋果樹上,一隻夜鶯開始鳴囀高唱。夜鶯聲音甜美,對於終日聽慣烏鴉的粗嘎尖叫和無盡「呱呱」慘叫的培特而言,算是個天籟之音。白鴉們知道他的名字,只要一看到他,就會彼此喃喃叫著,「培特,培特,培特。」直到他想大聲尖叫為止。這些大白鳥是渥葛瑞福大學士的驕傲。他希望他死時,是由牠們吃掉他,不過培特懷疑牠們本來就想吃掉他。

也許是蘋果烈酒作祟──他本來不是來喝酒的,但亞利瑞斯請大家喝酒,慶祝他取得銅環扣,而罪惡感讓他口渴難耐──夜鶯的鳴唱聽起來幾乎就像是顫聲,黑鐵換金,黑鐵換金,黑鐵換金。怪異得很,因為這就是蘿賽安排他兩人認識的那晚,那位陌生人所說的話。「你是誰?」培特問他,那男人回答,「我是位煉金術士,我能將黑鐵化金。」然後錢幣出現在他手上,在指關節間滾來滾去,於燭光照耀下,閃爍著柔和的金色光芒。錢幣的一面是三頭的龍,另一面是某位死去的國王。黑鐵換金。培特還記得他當時這麼說,你不會碰到更好的機會了。你想要她嗎?你愛她嗎?「我不是小偷。」他當時向那位自稱是煉金術士的男人說,「我是學城的學徒。」但那位煉金術士點點頭說,「如果你改變心意,我會在三天之後帶著金龍
幣回到此地。」
三天過去了。培特回到翎盅客棧,仍然不確定他是什麼,但他沒等到煉金術士,反而是碰上由盧恩伴隨的莫蘭得、亞爾門和人面獅一行人。他如果不加入的話,他們會起疑。

翎盅客棧從不打烊。六百年來,它一直聳立在蜜酒河的小島上,未曾歇業。儘管這棟高聳木造建築往南頃斜的方式,很像學徒們喝酒後的模樣,但培特毫不懷疑它仍將再屹立個六百年,賣葡萄酒、麥芽酒和蘋果烈酒給過河人和水手、鐵匠和歌手、祭司和王子,以及學城的學徒和助理。

「舊鎮不是全世界。」莫蘭德大聲嚷嚷。他是騎士之子,已經爛醉如泥。自從他得知他父親在黑水河戰死的消息後,幾乎每晚都喝得酩酊大醉。即使在有高牆保護,遠離戰火的舊鎮裡,五王之戰還是影響了所有的人……儘管班奈迪特大學士堅稱沒有所謂的五王之戰,因為藍禮‧拜拉席恩早在巴隆‧葛雷喬伊自立為王前就已遇害。
「我父親總是說這世界比任何領主的城堡都要遼闊。」莫蘭德繼續說道。「在魁爾斯、亞夏和夷地遍地都是龍。根據水手們的故事……」
「……不過是水手們的故事。」亞爾門插嘴。「水手耶,我親愛的莫蘭德。你只要回到下面的碼頭,我敢打賭你會找到宣稱和美人魚睡過的水手,或是聽到他們如何在魚的肚子裡熬過一整年的故事。」
「你怎麼知道他們沒有呢?」莫蘭德用力地咚咚走過草地,想找更多蘋果。「除非你親自在魚肚子裡待過,才知道他們沒有。沒錯,個別水手的故事,你可以一笑置之,但當從四艘不同船上的操槳手用四種語言說著相同的故事時……」
「他們說的並非相同的故事。」亞爾門堅持。「亞夏的龍、魁爾斯的龍、彌林的龍、多斯拉克龍、解放奴隸的龍……每個故事的版本都不一樣。」
「只是細節不同罷了。」莫蘭德喝醉時比平常更堅持己見,但就算清醒時他也已經夠頑固的了。「這些故事都提到龍,還有一位美麗的年輕女王。」
培特唯一在乎的龍是由黃金打造的。他納悶那位煉金術士出了什麼事。第三天了,他說他會回來。
「你腳邊還有個蘋果。」亞利瑞斯對莫蘭德叫道,「而我的箭筒裡還有兩支箭。」
「去你的箭筒。」莫蘭德俯身撈起那顆落果。「這顆長滿了蟲。」他抱怨道,但還是把它扔了出去。箭在蘋果往下掉落時俐落地將它劈成兩半。有一半在掉落塔樓屋頂後,滾到下一層屋頂,再彈跳而下,落在離亞爾門不到一呎遠處。「如果你把蟲切成兩半,牠會變成兩隻蟲子。」學士助理告訴他們。

「如果蘋果也能這樣的話,那就不會有人挨餓了。」亞爾門說著,帶著他慣常的柔和笑容。人面獅總是在微笑,彷彿他知曉什麼祕密玩笑似的。那笑容在他的尖下巴、美人尖和濃密的極短黑色鬈髮襯托下,稍顯邪氣。

亞利瑞斯總有一天會成為學士。他不過在學城待了一年,學士項鏈上就已經有三個環扣。亞爾門的環扣也許更多,但每個都要花上一年功夫。但,最後,他終究也會成為學士。盧恩和莫蘭德還是光著脖子的學徒,但盧恩還很年輕,而莫蘭德酷愛喝酒更甚於念書。

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Johnsonkuo/products/0010625588?loc=003_001&utm_source=Johnsonkuo&utm_medium=ap-books&utm_content=recommend&utm_campaign=ap-201402
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Johnsonkuo/products/0010625587?utm_source=Johnsonkuo&utm_medium=ap-books&utm_content=recommend&utm_campaign=ap-201402

 

至於培特……
他已經在學城待了五年,在不到十三歲時就抵達此地,但他的脖子仍像剛從西境抵達時一樣光溜溜。他曾兩次相信自己已經準備就緒。第一次是在維林大學士跟前展示他對天堂的知識,但反而學到「尖酸」維林是怎麼得到那個綽號的。在那之後,培特花了整整兩年才終於鼓起勇氣再度嘗試。這次挑了和藹的老大學士厄包羅斯,他素以柔和的聲音和溫柔的手著稱,但是厄包羅斯的嘆息不知怎地和維林的譏諷一樣令人痛苦不堪。

「再丟最後一個蘋果。」亞利瑞斯保證,「我就會告訴你,我對於那些龍的看法。」
「你怎麼可能知道我不知道的事?」莫蘭德發著牢騷。他看見樹梢上有顆蘋果,便跳起身,將它拉下來一丟。亞利瑞斯將弓弦拉至耳邊,優雅地轉身追蹤飛行中的目標。蘋果一開始往下落,他便放開箭桿。

「你的最後一箭總是會失手。」盧恩說。
蘋果噗通一聲掉入河水中,完好無缺。
「看見沒?」盧恩說。
「哪天你能全部射中時就是你不再進步的時候。」亞利瑞斯解下弓弦,輕輕將長弓收入皮盒內。弓以金心木雕成,是盛夏群島上傳說的稀有木材。培特曾想拉過這把弓,卻辦不到。人面獅看起來很纖瘦,但他纖細的手臂卻力大無窮,他忖思,這時,亞利瑞斯一隻腿跨過長凳,伸出手拿酒杯。「龍有三個頭。」他拖長語調,以柔和的冬恩口音說道。

「這是個謎語嗎?」盧恩很想知道。「在故事裡,人面獅總是說著謎語。」
「不是謎語。」亞利瑞斯啜飲著酒。其他人大口暢飲著翎盅客棧著名的蘋果烈酒,他卻偏好他母親家鄉的奇特甜酒。即使在舊鎮,這樣的甜酒也價格不菲。
是懶人里歐替亞利瑞斯取了「人面獅」的綽號。傳說中的人面獅是個四不像:人臉、獅身、鷹翼。亞利瑞斯正是如此:他的父親是位冬恩人,母親則是黑皮膚的盛夏群島人。他自己的皮膚則像柚木一樣漆黑。而就像學城大門兩側的綠色大理石人面獅雕像,亞利瑞斯有著瑪瑙色的眼睛。

「只有在盾牌和旗幟上的龍才會有三個頭。」學士助理亞爾門堅定地說,「那不過是個家徽。而且,坦格利安家族已經全數滅絕。」
「沒有全部。」亞利瑞斯說,「乞丐國王有位妹妹。」
「我以為她的腦袋撞碎在牆壁上了。」盧恩說。
「不。」亞利瑞斯說,「被蘭尼斯特獅子手下的勇士在牆壁上撞碎腦袋的是雷加王子的小兒子伊耿。我們說的是雷加的妹妹,於龍石島陷落前在那出生的那位,名叫丹妮莉絲。」
「風暴降生。我現在想起來了。」莫蘭德猛力高舉酒杯,裡面剩餘的蘋果酒都噴濺出來。「敬她一杯!」他大口一乾而盡,將空酒杯咚地放下,打著嗝,用手背抹抹嘴巴。「蘿賽在哪?我們合法的女王值得我們再敬一輪蘋果酒,不是嗎?」
學士助理亞爾門看起來很緊張。「小聲點,傻瓜。你根本不該拿這種事開玩笑。隔牆有耳啊,到處都有蜘蛛的耳目。」
「啊,可別尿溼褲子了,亞爾門。我只是提議大家再喝點酒,又不是要叛亂。」
培特聽到一陣咯咯笑聲。然後,一個輕柔、狡猾的聲音從他身後傳來。「我一直就知道你是個叛徒,醉蛙。」懶人里歐從木板橋的橋墩旁無精打采地走過來,披著金綠色條紋相間的綢緞,一件黑色絲質短斗篷用一朵玉玫瑰夾著別在肩膀上。衣襟前沾滿酒漬,從顏色判斷,是深紅色的酒。一綹灰金色頭髮垂下,蓋過一隻眼睛。

莫蘭德看到他就怒髮衝冠。「去你的。滾開。這裡不歡迎你。」亞利瑞斯將一隻手放在他手臂上想安撫他,亞爾門皺起眉頭。「里歐大人。就我所知,你不是還被學城禁足嗎……」
「……還有三天。」懶人里歐聳聳肩。「裴利斯坦說世界已有四萬年歷史。墨羅斯說有五十萬年。我問你,短短三天有啥差別?」露臺上明明還有十幾個空位,里歐卻坐到他們旁邊來。「請我喝杯青亭島的金色葡萄酒吧,醉蛙,也許這樣我就不會告訴家父你剛才的祝詞。我在『多變輪盤』那裡的手氣不好,又把最後一枚銀鹿幣花在晚餐上了。李子醬烤乳豬抹李子醬,塞滿栗子和白松露。人總得吃飯吧。你們這些小鬼吃了什麼?」
「羊肉。」莫蘭德低聲回答,聽起來不太開心。「我們分著吃了一塊水煮羊腰腿肉。」
「我敢確定你們一定吃得很飽。」里歐轉身向亞利瑞斯。「領主之子理應慷慨點,人面獅。我聽說你得到銅環扣。請我為此敬一杯如何?」
亞利瑞斯回報他一抹微笑。「我只請朋友喝酒。而且我也不是領主的兒子,我告訴過你了。我母親是位商人。」
里歐的眼睛是淡褐色的,因酒和惡意而炯炯有神。「你的母親是從盛夏群島來的猴子。冬恩人會上任何兩腿間有個洞的東西,恕我直言。你也許皮膚黑黝,但至少你有洗澡,不像我們的雀斑臉養豬仔。」他朝培特揮揮手。

如果我用酒杯砸他的嘴巴,可以打落他一半的牙齒,培特想。雀斑臉養豬仔培特是眾多低級故事裡的主角:一位心地善良但傻不楞登的鄉巴佬,總能在肥胖領主、高傲騎士和傲慢修士的重重包圍下大獲全勝。他的愚笨往往能轉化為一種滑稽的狡猾,而在每個故事的結局,雀斑臉培特不是坐在領主的高背椅上,就是在和某位騎士的女兒睡覺。但那些都只是故事。在真實世界裡,養豬仔的下場從來沒有這麼好過。培特有時會想,他母親一定是很恨他,才會替他取了個這種名字。
亞利瑞斯的笑容瞬間消失。「你得道歉。」
「是嗎?」里歐說,「我怎麼道歉?我喉嚨這麼乾……」
「你說的每個字都讓你的家族蒙羞。」亞利瑞斯告訴他。「你也讓學城蒙羞。」
「我知道。所以快買點酒請我吧,這樣也許我可以淹沒我的羞恥。」
莫蘭德說,「我會把你的舌頭連根拔掉。」
「真的嗎?那這下我要怎麼告訴你龍的事?」里歐再度聳聳肩。「雜種說得對。瘋王的女兒還活著,她靠自己孵出三條龍來。」
「三條?」盧恩驚訝地說。

里奧拍拍他的手。「多於二,少於四。如果我是你,我還不會嘗試金環扣的考試。」
「你別惹他。」莫蘭德警告說。
「你真是個見義勇為的醉蛙啊,悉聽尊便。從每艘曾航行在魁爾斯一百里格內的船下來的人都在談論這些龍,有些人甚至會告訴你他們見過牠們。『魔法師』傾向於相信這些說法。」
亞爾門不以為然地噘噘嘴。「瑪溫不可靠。裴利斯坦大學士會第一個這樣告訴你。」
「萊安大學士也會這麼說。」盧恩說。
里歐打打呵欠。「海中有水,太陽很熱,而欄中動物討厭看門的獒犬。」
這可好,他替每個人都取了嘲諷性十足的綽號,培特想,但他無法否認,瑪溫看起來的確比較像獒犬,而不是一位學士。彷彿他隨時想撲上來咬你似的。魔法師不像其他學士。大家都說他和妓女以及流浪巫師為伍,用他們的語言和毛茸茸的伊班人以及黑黝的盛夏群島人聊天,並在碼頭附近的水手小廟中向奇怪的神祇獻祭。人們說看見他在下城、狗宰鼠賭場和妓院裡流連,和伶人、歌手、傭兵、甚至乞丐鬼混。有人甚至傳說他曾赤手空拳殺過一個人。

瑪溫花了八年,在東方繪製遙遠土地的地圖,尋找佚失的書籍,和術士及縛影士一起修行。等他回到舊鎮時,「尖酸」維林給他取了個「魔法師瑪溫」的綽號。令維林極為惱火的是,這個綽號很快便傳遍了舊鎮。「把符咒和祈禱留給僧侶和修士,你要把腦筋用在學習人類可以相信的事實上。」萊安學士有次這樣告誡培特,但萊安的戒指、權杖和面具都是由黃金打造,他的學士項鏈上連個瓦雷利亞鋼環都沒有。

亞爾門對里歐嗤之以鼻。他的鼻子尖利細長,正適合做這個動作。「瑪溫大學士相信很多稀奇古怪的事物。」他說,「他和莫蘭德一樣,沒有更多有關龍的證據,只有水手的故事。」
「你錯了。」里歐說,「魔法師的臥室裡燃燒著一根玻璃蠟燭。」
火炬照亮的露臺突然一片寂靜。亞爾門嘆口氣,搖搖頭。人面獅用他大大的黑眼盯著里奧,盧恩則一臉茫然。
培特聽說過玻璃蠟燭,不過不曾看過它們燃燒。它們是學城裡最為公開的祕密。相傳它們是在末日浩劫降臨前的一千年前,從瓦雷利亞帶到舊鎮來的。他聽說總共有四支玻璃蠟燭,一支是綠色的,三支是黑色的,全都長而扭曲。

「什麼是玻璃蠟燭?」盧恩問。
學士助理亞爾門清清喉嚨。「學士助理宣誓成為學士的前一晚,都必須在地窖中守夜。他不能帶任何燈籠、火把、油燈或小蠟燭……只能帶上一支黑曜石蠟燭。除非他能點燃那支蠟燭,否則他就得在黑暗中度過一夜。有些真的會嘗試點燃它,就是那些愚蠢和頑冥不靈的人,而研究過所謂高等奧祕的人更會急著想大顯身手。但他們的下場往往是割傷手指,因為傳說這些蠟燭的邊緣像剃刀般鋒利。然後,帶著淌著血的手,他們只能眼睜睜地等到黎明,為失敗而憂愁沮喪。聰明的人會直接去睡覺,或整晚祈禱,但每年總有幾個人躍躍欲試。」
「沒錯。」培特聽過相同的故事。「但不發光的蠟燭究竟有什麼用處呢?」
「這是個教訓。」亞爾門說,「是我們在戴上學士項鏈前上的最後一課。玻璃蠟燭象徵真理和知識,代表稀有、美麗和脆弱的事物。它被做成蠟燭的形狀以提醒我們,一位學士不論在何處服務,都要指點明燈,而它的鋒利則是要提醒我們,知識也有危險的一面。聰明的人也許會因為擁有智慧而心高氣傲,但一位學士必須永保謙卑。玻璃蠟燭也提醒我們這點。甚至在發出宣誓,戴上學士項鏈,開始服務後,一位學士仍舊必須時時回想守夜時的黑暗,謹記他曾費盡心思也無法讓那根蠟燭燃燒的教訓……這是說即使學士學富五車,也並非萬能。」
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Johnsonkuo/products/0010625588?loc=003_001&utm_source=Johnsonkuo&utm_medium=ap-books&utm_content=recommend&utm_campaign=ap-201402
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Johnsonkuo/products/0010625587?utm_source=Johnsonkuo&utm_medium=ap-books&utm_content=recommend&utm_campaign=ap-201402
 

(悄悄話) 2014-02-18 10: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