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4 04:22:53旋子思

邏輯(二)

  之前,本人寫了一篇題名為[邏輯]的文章,不知大家可有發覺問題所在?相信已經令內行人貽笑大方了;不過,當你們咧嘴大笑的同時,可有認真的深入思考本人為何說矛盾律會有失效的時候?今天就談談矛盾律在甚麼情況之下會失效?我們先來閱讀以下這段經文:
  [佛性者,亦色非色,非色非非色。亦相非相,非相非非相。亦一非一,非一非非一。非常非斷,非非常非非斷。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亦盡非盡,非盡非非盡。亦因亦果,非因非果。亦義非義,非義非非義,亦字非字,非字非非字。亦苦亦樂,非苦非樂。亦我非我,非我非非我。亦空非空,非空非非空。](大涅槃經卷第二十七)
  今天,不是以研究大涅槃經為主題,本人想告訴大家的是,在卷帙浩繁的佛經里,我們屢見以上犯矛盾律的經文;那是否表示佛經是沒有認知意義的?蘇格拉底曾經說道:我知道我甚麼都不知道。那又是否也表示蘇格拉底語無倫次?若我們想要以矛盾律來衡量以上經文或句子,那麼,佛經可以繼續讓它存在宗教信仰里,不必做學術性的研究;因為,以犯矛盾律來說,以上經文等是沒有認知意義的。而蘇格拉底也只是喝醉了酒在胡說八道而已。古人的智慧內涵,就這樣被所謂的學者們拋進火灶里燒掉了!這樣的治學態度有問題嗎?
  在這裡,我們再舉一些例子;比如有人說:我追求A也沒有追求A。這也是典型的犯矛盾律的句子,而這真的沒有認知意義嗎?說這句話的人並非都是胡說八道的,或許,他要表達的是:一種沒有明顯的追求。比如說,他暗戀她,但是沒有明目張膽的追求,他只是找機會多和他接觸,那麼,[有追求也沒有追求]不就是在表達這個信息嗎?就好像蘇格拉底說:我知道我甚麼都不知道。蘇格拉底想表達的信息是:必須謙卑地認為自己渺小無知,所以必須謙卑地不斷學習;所以就說:我知道我甚麼都不知道。這句話不是沒有認知意義的,而矛盾律將在這種情況下失效。矛盾律失效並非表示矛盾律被推翻,而是矛盾律不適於應用在研究古代經典及一些智者身上。形式邏輯只適合運用在明確的語句結構及數學上的演譯;這就是現代模糊邏輯崛起的主要因素。若一個修讀邏輯學的學者,由於自己所接受的教育認知而否定了這類句子是有內在涵義的,那麼,不加思索就判定此類句子為沒有認知意義,這種治學態度會否阻礙一些研究進展呢?
  接下來,再舉一些例子,例如[非神非非神]是觸犯了矛盾律,可是這是本人時有引用的句子。在這裡,句子中的第一個[神]和第二個[神]的定義不同,但是,是絕對有其意義的。若我們視它犯了矛盾律而不加思考,就失去了理解的機會。尤其,在佛經中類似句子屢次出現,而我們應該如何更好地運用矛盾律呢?矛盾律的濫用是否扼殺了許多有意義的句子?
  現在,我們來看看[非神非非神]在表達些甚麼。以上非[神]的第一個神,定義為:一般上感性信仰的神,也就是以宗教角度想像及信仰的神。第二個[神]的定義:以邏輯理性假設的神,也就是以理性思考所認知的神。也就是說,第一個[神]是感性信仰的神,第二個[神]是理性理解的神;那麼,其實這兩種認知對象很可能就是同一個對象,只是在感性認知與理性認知上有區別罷了。那麼,當我們說:非神非非神;就是在表達:是神,可是並非一般信仰上認知的神。所以曰:非神非非神。那麼,表面上這句子是沒有認知意義的,一般邏輯學者提倡遇到這類句子可以不必理會,因為犯了矛盾律;但是,其實它是有意義的句子。因此,當我們遇到了犯邏輯律的句子就採取否決的態度,這是正確的治學態度嗎?若在還未理解之前就已經否定了,我們永遠不會知道內在乾坤。
  雖然,在擁有充分語文條件下造此類句子彷彿背道而馳;但是,當我們踏足新領域研究時,為了造句精簡,有時候是在所難免的。更何況古人在缺乏科學知識的條件下,以精簡的句子來嘗試表達深遠的意義是大有可能,而且也不出奇。若以邏輯律將它扼殺了,這實在是很可惜的,人類也將因為邏輯律的誤用而錯失了理解古人智慧的意義。
  另外,[A種猿類脫離猿類而成為人類]這樣的句子真的不能夠成為命題嗎?因為在[猿類]前面加了[A種],而且,根據進化概念,一個猿類的分支被隔離在某空間一段時間后就會產生進化,再而成為另一種類;這不能用[脫離]來形容嗎?若以上命題成立,那麼[黃種人脫離人類而成為神]的命題就應該能夠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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