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05 03:02:54主席

文王之義

  《戰國策.魏策二》記載了這樣的一個故事:戰國時代,魏國國君魏惠王(由於魏國首都在大梁,故《孟子》稱呼他作梁惠王)過身出殯,碰巧那幾天下大雪,積雪很高,連牛的眼目也被雪擋著。太子為了如期出殯,打算拆毀城牆、修築棧道。群臣皆認為這樣太勞民傷財,諫請太子延期。由於古時非常重視禮和孝,並把依禮侍奉父母生養死葬視為孝道的表現,所以太子反駁說:「做兒子的,因為不想破費而不出喪,是不義的行為。你們不要再說了!」

  雖然群臣都不敢多言,但其中有一位犀首,拜託以辯才聞名的惠施勸諫太子。惠施求見太子,卻沒有直接阻止太子強行為父王出殯,而是告訴太子一個故事:「往昔周文王父親的靈柩曾被雨水衝擊至露出地面,文王說這是先王惦念百姓的表現。遂將靈柩取出供奉,讓臣民朝覲,三日後重新安葬。這就是『文王之義』。現在雪下得這麼大,想必是先王希望多留下幾天來扶護國家、安頓人民。若太子願意改期,則是行『文王之義』;若太子不願意的話,莫非是覺得效法文王不好嗎?」太子聽了後,點頭稱善,同意改期。

  禮對中國人來說是一種強而有力的規範,人們更往往將之與道德拉上關係。事實上,只有某些禮俗具有道德意義,某些則不然。故事中,早一點或晚一點出喪,本身並無所謂義與不義;如果為了如期出喪而勞民傷財,則肯定是不義。太子最初倒行逆施,以強行出喪為義,正是出於對禮與道德之間的錯誤連結。或者,太子擔心的其實是自己會因耽誤出喪而蒙上不義之名(但這又變成私心,不是道德了),惠施大抵看出了這一點,才以「文王之義」的美名解除太子的執著。

  《孟子.離婁下》曰:「非禮之禮,非義之義,大人弗為。」「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義所在。」禮、義、信都是世所稱頌的德行,但同一行為隨著動機、手法、結果及當時實際情況的不同,是非判斷可以完全相反!所以孟子說,言行不一定要合乎呆板的道德規範,最重要是合乎情理、合乎真正的道義。

  《佛本生經》記載,佛陀過往生曾轉世作一商主,某次航行中,發現一惡賊欲殺死船上五百商人。商主為救回那五百人,並避免該惡賊犯上殺人重罪,先把他殺了。殺人本來是惡業,但商主為了救五百人而殺一個壞人,則功大於過。這說明了佛教的倫理觀點:是非意義不僅在於行為本身,還要看行動的實際情況和條件。

  有些人會借著道德的理由,或者用看似道德的手法,去做其實不道德的事情,以達到自己的目的;有些人則因為拘泥於某一道德原則,在須要因時制宜的情況下仍然墨守成規,結果好心反而做了壞事。若我們判斷是非不夠精確,可能會影響甚至傷害自己或他人;不能如理取捨善惡,也難以隨順因果法則止惡行善,滅罪積福。故此,佛弟子或多或少都應該研讀一下有關因果的教法或戒律,因為它們充分表現了佛教的倫理觀。

  例如,律藏中的每一條戒都並非只簡單地指出應做甚麼、不應做甚麼,而是把一件行為分開動機、行動方式、後果、行動者對該行為的了解情況等眾多部份,就各部分是否具足或與該行為的定義是否互相呼應來橫量得失。譬如一件完整的殺人惡業須具備以下五項因素:

一. 被殺的是人。包括男女、非男非女及人胎,而非其他生物。

二. 確認欲殺的對象是人。即沒有認錯對方是其他眾生,或因欲殺其他眾生而誤殺人。

三. 有殺人的發心。即蓄意殺人,非因其他原因錯手誤殺。

四. 使用直接或間接殺人的方法。包括親手殺人、設計置人於死地、指使他人殺人或教唆他人自殺等。

五. 對方的確被殺而死。包括即時死亡及後來因事件致死。

  若不同時符合上述五種條件,該行為仍然是惡業,唯不如完整的殺人罪般嚴重,果報也較輕,較容易透過懺悔、修持還淨。至於嚴重程度則視乎缺少哪一項條件及實際情況而定,例如欲殺人且曾嘗試殺人,卻未能成功,算是犯了惡業,但較完整的殺人罪為輕;明知有危險卻不加防備,終致誤殺他人者,也是惡業,但罪又輕一點;純粹意外的誤殺,及因病而迷失心智以致殺人者,無罪。凡此種種,戒律均有明文闡釋。

  當然,經論無法羅列所有事件,一一指出其對錯及原因,何況世上有很多事情是說不清是非的,但透過思考因果及戒律的細節,我們可以明白道德判斷的關鍵所在,幫助我們分析複雜多變的世事,盡量做到如理如法。

  「文王之義」的故事不僅啟示我們要反思自己的價值觀,更引起了筆者對漢傳佛教改革的感觸,因為改革的開展與進程,和主事者的價值觀有密切關係。

  雖然近年漢傳佛教改革呼聲四起,教界亦已有一定程度的革新,但相比起外教的現代化、生活化,仍有很大的距離。筆者以為,改革進度緩慢的原因之一,便是掌握資源的人對改革太多成見,缺乏遠大的識見及胸襟,固守某些無關對錯的慣性規矩、傳統、儀式,盲目排斥新的做法。

  從心理學的角度看,人們都有安於現狀的延續(continuity)及趨穩(certainty)傾向。延續可讓人蹈常習故,省時省力;趨穩可避免變動、冒險,帶來安全感。較為年長的「當權者」,經歷過許多變動,思路自然以延續及趨穩為主;而依既定的禮習行事,除可令人心安理得外,有甚麼閃失也可以之作擋箭牌。尤其是禮俗以道德包裝後,更是一個堂煌的藉口。循俗不一定不好,但時局大勢不斷變遷,舊習一定會有過時之處。完全循俗則必致弊病叢生,何不擇善固執,考慮變革或新舊手法並行?

  唯願當權者莫再因為「非禮之禮」、「非義之義」而抱殘守缺、固步自封。切記義與不義,僅在一念之間。



☆ 本文發表於《菩提月刊》第261期
雪域-札巴 2007-07-27 02:04:56

剛剛看完這篇文章,有感著世俗人就像太子偏執著傳統舊有道德禮習,卻忽視分辨事情種種客觀因素及環境變化而求變,也怕被別人冠上不雅之名,為了保護和自利只管苟且陳規,依從舊有觀念習慣,其實道德禮教都要因時制宜,與世情相投順應現今趨勢發展而行,並不是盲目守住舊有風俗禮制而一成不變的,就正如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表相之間不一定有關係丫,一切源自自心是否正念不偏,發心正確與否,道德能做到不違心,問心無愧便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