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2 10:13:33十五姊姊

婚姻大事──不絕「對」的無過失



常常親子專家提醒父母不要用愛威脅孩子,好比你不乖我就不愛你、你做不好就不愛你、你不聽我的話就不愛你………,老是用愛來威脅,孩子會誤會「愛」不是因為我本身而是我沒有做錯事,所以談戀愛的時候若對方說不愛,這時候這樣用愛威脅養大的孩子只會問:「我做錯了甚麼?我可以改………」但其實對方不愛的就是你這個人而不是你做對了什麼才愛你也不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麼才不愛你,可是這樣的人往往想不清楚一直向對方要答案,一定要得到一個答案,若說不出我哪裡錯,那麼不愛我就是你的錯,因為,我是無過失的一方,所以我不應該不被愛,這其中一定是哪裡出錯所以你才會不愛我了,只要沒犯錯,這段關係就應該一直持續下才對…………

 

我想我們會用對錯來思考一段關係應該也是深受傳統婚姻觀念的影響吧!以前的婚姻大多是媒妁之言,未婚之前的感情統稱不倫,要有婚姻關係才可以有男女之情,也要有「關係」才能發生關係,所以婚姻對男女關係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而進入婚姻最要緊的卻不是有沒有感情,所以要離開婚姻最要緊的當然也不是愛情而是看有沒有對錯?以前的女人要是犯了七出之罪,丈夫就可以此休妻,同樣的,妻子若無「過失」則丈夫也不可以任意離棄妻子,這種婚姻制度講的就是對錯。

 

直到現在,就算法官在判離婚大多看的也是對錯,無過失的一方會比較有利,好像也很少因為不愛了而被判准,儘管很多人也覺得沒有愛還綁在婚姻裡很痛苦,可是大多數的人也會認為如果對方無過失好像就沒有正當理由「離開」,可是進入一段關係卻沒有退場機制的話,那,誰敢進入一段關係呀?

 

那所謂的對錯又是什麼呢?對錯的標準每個人認定的都一致嗎?

 

有的男人認為只要有拿錢回來就算丈夫父親的責任有做到了,所以感情的忠貞和家事與孩子的教養都不關他的事,就算揮霍、對家人不關心、不帶孩子、不做家事、不關心妻兒都不算不負責任,只要有拿錢回家,自己就是無過失的一方,有人是這樣認定的。

 

有些女人認為自己沒有紅杏出牆就是無過失的一方,所以其他方面的任何不努力或者擺爛都不可以是要離開她的理由,只要不偷人就是無過失的一方,也有人是這樣認為的。

 

很多人會把自己最中心的價值認定為唯一價值,因此只要他認定婚姻最要緊的是什麼,只要他沒有犯這錯,他就不會有錯,如果對方跟他認定的對錯有出入,那就會陷入羅生門,可是一段關係裡的兩個人最要緊的是對彼此認定價值的共識,若沒有這樣的共識,又怎能朝同一方向前進?如同喜歡租男朋友的女生說的,她覺得一段關係很累,因為總要配合,配合之所以累通常都是因為價值觀差太多才會覺得累吧!如果兩個人觀念想法差太多,同在這關係裡只會讓配合的人很累,就算兩人都願意配合妥協,但這樣的妥協若讓人覺得累,那愛情的快樂很快就會消失,沒有了愛情之後,我們之間又會剩下什麼呢?

 

長輩總是會告訴我們夫妻在一起久了就如同家人,不要奢求會有激情和火花,意思就是要人安分在婚姻裡,長久跟伴侶生活相處也不可能時時刻刻都有火花,如果相處得還算平順沒有另外那個人的出現,也許人根本不會想要離開一段關係去投入另一個懷抱,所以情變不是你做對了什麼就不會發生也不是你做錯了什麼就會發生,因此感情的事情關對錯何事呢?很多人用對錯來圈住人就算不愛了也不可以不負責任的離去的關鍵,這比愛或不愛更重要,因為這就是「保障」呀!所以我們國家有通姦罪「保障」我的婚姻,但這卻「保障」不了我的愛情,法律可以幫我不離婚卻幫不了他愛不愛我,愛情,能靠的只有自己呀!

 

我總覺得愛情的不確定性真的很高,因為感情這種事情很講感覺的,有時你也會莫名地看對方很不順眼,所以對於這種沒有保險可以買的愛情,維持下去最好的辦法就是增加自已的價值讓他離不開你,不過不離開也不代表就有多愛,只是說愛情依舊存在的話會讓在一起的兩人相處的時光很美好如此而已,因為如果日子不好過人生又怎麼會快活呢?

 

其實喔!人生並不是只有愛情這件事情,人生也不是只繞著愛情在轉,如果沒有辦法擁有美好的愛情也不代表人生就沒有意義不是嗎?而且在這人身上得不到美好的情感也不表示在另一個身上也得不到,所以是不是該想想,若跟這人已經沒有美好愛情的空間時,不執著於這個人或這件事情之後會有另一番局面不輸給愛情的甜蜜和舒暢,因為人世間美好的東西還很多,不要把愛情當成全世界,不要在對錯間計算和自己過不去,更何況是這種根本沒有對錯可言的事情,別再鑽牛角尖了吧~

我要回應(本篇僅限會員/好友回應,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