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1 16:20:07十五姊姊

婚姻大事──以不離婚為原則!?


記得以前參加公司的內部訓練時,講師要我們演個情境劇,題目是「如何不讓客戶退貨」,怎樣無所不用其極的不讓客戶退貨,那回我表現得很好,但事後我想起來卻覺得我想錯了!離題了!而講師竟然也沒有事後檢討,所以充其量只是演了一齣鬧劇罷了!

 

容我說明,我演的是接待客戶人員,我的同事扮演要退貨的客戶,設定要退的是旅遊券。客戶說他要退票,我說這票可以轉讓他人使用;客戶又說沒有朋友可以轉讓,我便說為你升級艙等;客戶說沒有時間去,我便說使用無期限還送你什麼什麼和什麼………反正客戶說什麼我都給予更優惠且讓客戶沒有拒絕和退票的理由。可是事後想想,給超過這票券本身價值這麼多的優惠以及各種條件,僅僅只是為了不讓客戶退貨,這是為什麼?這件事情的意義應該是在於讓客戶了解商品本身的好處和價值,充分說明以及闡述優點去說服客戶接受這樣商品才是不讓客戶退貨的真正意義吧!如果客戶真的不喜歡,那也不應該勉強客戶的意志損害他的權益,因為這是商人的信用。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就是,在商言商,你不可能只是為了不讓客戶退票而做出願意給超過這票券價值這麼多的這種蠢事吧?

 

買賣是這樣,那婚姻呢?如果說做生意最要緊的是不讓客戶退貨,那婚姻最要緊的也是「不離婚」這件事情嗎?

 

不離婚是很多人認定的婚姻的原則,因為東西壞了是修不是丟呀!當然哪!結婚之後總不能動不動就提離婚,但是把「不離婚」當成婚姻的最高原則真的是絕對正確的嗎?

 

基本上「不離婚」粗淺分兩種層次,一是努力付出經營婚姻;另一則是在不離婚的提前下在婚姻的框架裡盡情擺爛或被擺爛………

 

當插畫家新婚期間爆出不倫事件時,我不八卦我只是比較好奇妳為什麼需要婚姻?看過很多男人需要婚姻是因為他需要一個女人幫他負他不想負的責任,好比家人的照顧、傳宗接代和生活起居的伺候,更甚至有人是要找個女人鎮守正宮的位置,這樣其他的女人才不會爭這位置還有就是你的元配必須是個正經、有身分的女人,因此,只要這個女人願意乖乖待在這婚姻裡,他願意做出其他補償。

 

有些女人則是無論老公愛不愛她或有多花心還是對孩子家庭沒責任,她就是想要這個男人的「姓」,只要還是某某人的太太,無論老公怎樣搞她都堅持絕對不離婚,她常常會催眠自己是為了孩子,但其實只是自己離不開這婚姻和這男人的藉口而已,說好聽是想要維繫婚姻,實際上只是懦弱和折磨所有人的推託之詞罷了!

 

有次聽許常德老師說過一段話非常有感,他說:「我們總是說太多結婚的好話,說太多離婚的壞話,所以縱使知道離婚是唯一的解藥也不敢用!」我想結婚總是要有退場機制的吧!這跟愛情基本上沒甚麼太大的關連,在網路上看過這段話「婚姻的難處是在於我們是和對方的優點談戀愛,卻和他的缺點生活在一起」有時候是相愛容易相處難,有時候當下說愛你是真的愛你,但卻不能保證這愛會一直存在維持下去,這難道就算是欺騙嗎?又,若愛你就要負責你人生的一輩子,那也未免太可怕了吧!你爸媽也不可能養你一輩子吧?

 

把不離婚當成婚姻的最高原則就像零退貨率如果是你做生意的堅持,那勢必在商品品質以及客戶服務安撫上的付出有時候會倒貼,但是會贏得好口碑,商品本身優良經營得當的話,自然可以成為永續經營的事業;但有些企業主會想錯的是,若產品本身不好、經營管理不善的情況下還堅持不讓客戶退貨,那當然會引起客戶的反彈,為了彌補不良商品帶給客戶的困擾又要花更多的資源去回應消費者,那這種公司除非口袋夠深,要不然遲早都得倒的,再說,這樣沒有價值的公司以及劣質商品根本是一種無意義的買賣,經營這樣的公司純粹只為了擁有一家公司和老闆的頭銜而已的話,實在也是讓人很難理解的浪費金錢和生命的事情,且不良商品甚至會危害到消費者不是嗎?

 

其實維持一個婚姻就像人的生命一樣,生命的品質若極差是否要勉強苟延殘喘?就像用呼吸器維持的軀體很不人道,所以才會有安寧照顧體制的存在,婚姻也是如此,與生命一樣很珍貴需要珍惜,但就是在婚姻品質極度不良之時,該如何做出抉擇選擇其他道路而不是為了維持一個婚姻之名而讓兩個人還有家庭裡的人甚至你周遭的朋友們都身受其害?

 

在這種離婚率高的時代,婚姻變得不再神聖了嗎?當然不是這樣,就像很多的廟會活動與神明公仔,因為這些親民的各項舉措,神明變得不再神聖了嗎?當然沒有,應該說這樣更貼近我們的生活與我們更親近,就像尊重人性和個人意志的婚姻才是符合人性的。其實有些離婚官司會用有無過失來判定離婚與否,我會覺得這也算不上是什麼型態的正義,當婚姻裡有一方提出離婚時,基本上這婚姻我認為就沒有存在意義了!如果是你,你是無過失的一方,對方提出離婚被駁回,你不用離婚了!這樣就是贏了嗎?

 

在古代,「貞節牌坊」是對一個守節幾十年的女人的獎勵,可是這獎勵是誰的需要呢?婚姻的本質是兩個在其中的人都感到舒服的,若婚姻不能讓人感到幸福,那是否要為了一個婚姻之名而綁住彼此呢?當然哪!有些夫妻在婚姻裡各過各的互不干涉,離婚對他們來說沒有立即的需要,當然就這樣過,只是這樣的婚姻沒有任何意義,只能說婚姻之於人有沒有意義?有沒有需要?當然就看你的需求,當然你要這麼痛苦的過、可有可無的過我沒有意見,但就是,如果礙到我或傷害到他人,那麼,就請你考慮考慮婚姻的價值和意義,要不就請你「樂在其中」,這樣,那就是你的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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