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6 10:12:20周利妠(伯軒媽媽)

公車路口擦撞行人誰之過???

圖表:世界衛生組織〈WHO〉車速與行人傷亡率成正比關係圖

速度愈快,駕駛愈難於短時間煞車和避免碰撞;速度愈快撞擊力量也愈大;碰撞導致傷害的機率與車速的平方成正比,重度創傷發生率與速度的立方成正比,死亡率與車速的四次方成正比。

資料來源:http://www.who.int/world-health-day/2004/infomaterials/world_report/en/summary_ch.pdf




根據報載台北市四月分公車肇事十三件,有七件發生在路口,其中又有六件撞傷行人,台北市交通局局長林志盈表示「常見行人穿越馬路時,提早步上行人穿越道(斑馬線),因而遭到轉彎公車擦撞」交通大隊則表示,「目前針對易肇事路口,清晨都會派出志工或義交駐守,協助長者穿越馬路。」

這則新聞的背後頗耐人尋味,公車肇事的真相是什麼?

公車常在路口擦撞年老的行人!

年老的行人為什麼要冒生命的危險,提早步上行人穿越道?請讓我們設身處地的想像一下,是否極可能,因為行人號誌燈的通行時間對老人家而言設定的太短,而且右轉的公車根本不減速慢行、不禮讓行人,如果行動遲緩的老人家不提早步上行人穿越道「儘速通行」可能永遠過不了馬路?

大型公車轉彎本來就容易因為體積太大造成視野盲點肇事,根據市議員公布的資料顯示【參見附件】,北市十五家聯營公車五年來總計發生三千多件車禍,平均每天就有兩起公車事故,造成至少三十人死亡、七百多人受傷,其中最主要的肇事原因就是「公車轉彎與行人發生衝突」。

紐約州於二○○○年有一萬七千人在穿越馬路人行道時遭車輛撞擊的意外﹐其中三百三十五人被撞死,紐約州因而在二○○三年修法規定,行人跨越馬路時﹐禁止任何車輛穿越人行道【註一】。然而在下列新聞報導中,台北市交通局卻將公車肇事責任推卸給最弱勢的年老行人,令人不禁要質疑台北市交通局是否柿子專挑軟的吃?如此倒果為因,台北市政府的交通專業究竟在哪裡?

能不能讓人車分流,在老人家經常出入的場所,至少允許直行的行人綠燈早亮15-20秒,延遲公車轉彎的時間?

台北市宣導車輛經過行人穿越道減速慢行多年了效果依然不彰,交通局可否再「用力」的想想辦法,優先約束公車遵守減速慢行的交通規則【註二】?

此外,能不能在老人家經常出入的路口,優先裝置攝影機加強取締違規不減速慢行的公車?



【註一】紐約州即將立法要求任何汽車在行人過街道時﹐不准轉彎。
中華民國 92年元月8日,自由時報
http://ny.libertytimes.com.tw/2003/NEW/JAN/8/today-C3.htm

【註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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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燈未亮 行人禁入斑馬線
http://ec.chinatimes.com/scripts/chinatimes/iscstext.exe?DB=ChinaTimes&Function=ListDoc&From=1&Single=1
中國時報   地方新聞   930522


 林諭林/台北報導 綠燈沒亮別急著過馬路!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表示,追究許多行人車禍原因,多是民眾等待穿越馬路時過早踏入車道,才會遭轉向大客車擦撞,要求交通員警見狀必須即刻吹哨制止,不服驅退者馬上取締,並列入執法重點。

 馬英九同時要求市府交通單位策定「交通安全月」,針對行人與大客車交通安全加強宣導,雷厲風行取締違規。

 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昨天在市府交通會報提報四月交通執法檢討,統計今年一到四月列管的五十一件重大交通事故,其中廿件是行人傷亡,共造成十人死亡,佔交通事故總死亡人數三四‧五%,死亡人數更比去年同期增加四三%。

 市府研考會副主委翁瑞廷指出,四月分公車肇事十三件,有七件發生在路口,其中又有六件撞傷行人,有必要加強防制公車車禍和行人違規。

 交通局長林志盈表示,其實很多行人車禍責任不在車輛,例如民權東路、松江路口行天宮前,常見行人穿越馬路時,提早步上行人穿越道(斑馬線),遭到民權東路西行右轉松江路的公車擦撞;交通大隊也表示,目前針對易肇事路口,清晨都會派出志工或義交駐守,協助長者穿越馬路。

 馬英九指出,規定都有,但民眾不一定遵守,因為許多民眾常不自覺步入車道,員警應即時吹哨制止,不服者馬上開出新台幣三百六十元罰單,要求員警把行人違規納入日常執勤範圍,並列入「交通安全月」重點,才能避免行人路口死亡憾事一再發生。馬英九還想出宣導台詞,「等候紅燈,退回人行道,安全才可靠」,他並指示相關單位加強宣導。

 林志盈表示,關於馬英九指示的「交通安全月」,已交代相關科室協調交通大隊儘速辦理,預計最快七月即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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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北市公車車禍轉彎與行人衝突最多
http://content.sina.com/news/29/23/6292363_1_b5.html
04/29/04 20:59:58

(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二十九日電)

台北市長馬英九日前嚴格要求取締車輛不禮讓行人違規,根據議員公布資料顯示,北市十五家聯營公車五年來發生三千多件車禍,平均每天就有兩起公車事故,造成至少三十人死亡、七百多人受傷,其中最主要的肇事原因就是「公車轉彎與行人發生衝突」。

對此,交通局長林志盈今天在市議會表示,為要求公車司機落實禮讓行人,將在路口裝置攝影機加強取締。

民進黨市議員王世堅、徐國勇今天在市議會交通部門質詢指出,民國八十八年一月至九十二年十二月底,馬英九上任五年多來,北市十五家聯營公車肇事件數達三千一百五十件,以公車處(已改為大都會客運)肇事件數最多。

王世堅批評,以每年發生件數分析,公車肇事率可說是屢創新高,從八十八年的五百三十一件,增加到九十年的六百八十六件,達到最高峰,最近二年也維持在六百多件。

徐國勇說,五年來的公車有責肇事中,總計造成三十人死亡,七百三十八人受傷,也就是說兩個月就有一人命喪公車輪下,平均每個月也有十二人因為公車肇事而受到輕重傷。

林志盈表示,北市公車共有三千八百二十輛,每天行駛總里程達六十六萬公里,在馬路上發生擦撞難免,為免肇事,交通局將持續要求公車業者加強宣導安全措施。93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