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4 22:26:31周利妠(伯軒媽媽)
交通違規取締 應加強軟硬體
機車強制戴安全帽立法的實施,使台灣地區事故傷害死亡人數由民國八十六年的每年七千人,降至民國九十一年的四千餘人,意即在五年間,台灣每年減少失去二千五百個寶貴生命,推動機車強制戴安全帽立法的邱文達教授,對台灣交通的改善居功厥偉!
伯軒喪生已近七年三個月,近日重讀邱教授兩年前的真知灼見,依然敬佩不已,今天特重貼下列文章向邱教授表達十分的敬意。
交通違規取締 應加強軟硬體
邱文達/台北醫學大學傷害防治研究所所長
2003.06.13 中國時報論壇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3061300188,00.html
自民國五十六年至民國八十六年這三十年來,事故傷害死亡率一直高居台灣國人十大死因第三位。民國八十七年因機車強制戴安全帽立法的實施,使台灣地區事故傷害死亡人數由民國八十六年的每年七千人,降至民國九十一年的四千餘人,意即在五年間,台灣每年減少失去二千五百個寶貴生命。這可以說是我國公共衛生史上最為成功的一項傷害預防工作。探究其原因,最重要是交通法規之立法及執行,但最近因開立高量的交通違規罰單而引發的爭議,則可思考用一些改變措施來因應。
台灣過去是世界上交通事故傷害死亡率最高的地區之一,國民不守法,沒有駕駛道德等情事處處可見。立法委員指稱台灣已是世界上交通罰款最高的國家,但我們仍舉目可見超速駕駛、逆向行駛、闖紅燈、不禮讓行人…等違規行為,且並未受到處罰,表示罰款並不能完全阻制違規的發生,違規再犯仍然甚多。因此欲達到真正有效的遏止違規,應從制度面及行為面上著手修正。
一、降低交通罰款,改採美、日的記點制。交通罰款再高,民眾總覺得可以「花錢消災」,因此再犯情形仍高。建議可將罰款減半,並採用美、日的記點制,如日本每次違規記兩點,滿六點吊照一個月,再犯則逐次加重。美國則訂定更為嚴厲之標準,如施行此制度將可產出比罰款更有效的降低再犯率。
二、交通罰款及肇事與保險費率連結。每次違規或肇事遭取締後,如次數愈多,則次年保費亦累積增高,此方法於歐美已實施多年,應有防止再犯的效果。在台灣亦可考慮連結於全民健保之保費。
三、加強硬體的改造。台灣的交通標誌及警示系統一直是世界上較差的國家之一。事實上有太多的違規及肇事是由於硬體規劃不良所引起。因此欲減少交通罰單最好是將全國至少半數的罰款用於標誌及警示系統的建置,方為治本之道。
除了上述的幾點建議外,強化交通罰款後申訴管道及駕駛人交通安全觀念及道德行為的教育宣導等均甚重要,但此時,絕不能輕言放寬交通違規取締,應更全面努力朝軟硬體的改革與建設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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