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常常是衣領上的口紅洩了密,現在則是公開的訊息往來敲響了許多婚姻的喪鐘。
英國「每日郵報」(Daily Mail )報導,美國婚姻律師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MatrimonialLawyers)一項新調查顯示,美國有1/5的離婚和社交網站臉書(Facebook)有關。
令人吃驚的是,高達8成的離婚律師表示,利用社交媒介尋獲出軌證據的案件,數量急劇增加。
在臉書上找到的調情訊息和照片,愈來愈被充作不合理行為及不能相容歧見的證據。
很多案例則是,社交媒介使用者和好幾年沒消息的舊情人再次連絡上,因而舊情復燃。
臉書顯然是最大的禍首,有66%的律師在離婚官司中列舉臉書為證據的主要消息來源。其次依序是占15%的MySpace、5%的推特(Twitter),以及占14%的其他社交網站總和。
這項調查反映英國一間法律事務所去年的統計,該事務所的訴請離婚案件有20%得怪臉書上的風流韻事。
英國專門處理離婚事務的Divorce-Online總經理基南(Mark Keenan)表示,「最常見的原因是與他人不適當地聊性話題,而這是不該聊的」。
(譯者:中央社張雅亭)99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