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facebook留言成證據華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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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隱私再受注 臉書留言成證據華生受罰
2010-11-15
本報記者榮筱箐紐約報道:紐約市公校的一名華裔學生因為在臉書上與同學交流時答應將自己作業借給同學被學校處以停課三天的處罰,成為青少年網絡隱私問題的又一新例,華裔教育工作者呼籲市教育局盡快推出網絡資訊使用規定,指導青少年在網上保護自己的隱私,也讓校方明確在使用學生在網上留下的資訊作為處罰依據時應當遵循的原則。
臉書是青少年重要的溝通工具,但隱私權問題卻仍然是模糊領域。
臉書、推特這些新媒體已經成為當今人們交流的重要工具,但青少年如何在網絡上保護自己的隱私、教育和管理工作者應當在使用他人留在網絡上的個人資訊作為處罰或僱用依據時應當注意什麼,這些似乎仍然是網絡世界不甚明瞭的灰色地帶。
不久前新州羅格斯大學發生的大一新生的同性親密場景被同學在網上直播,導致受害人自殺事件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虛擬世界中的隱私權問題一度引起熱議。而紐約市這名就讀曼哈頓高中華裔學生小張(為保護當事人採用匿名並隱去學校姓名)在人生更早階段就見識了網絡留言可能給自己帶來傷害。
來自福州的小張就讀 於曼哈頓一所頗具聲譽的高中,上學期開始他和一名白人同學參加學校的互助學習項目,結成互助組,兩人經常互相討論功課。
今年五月的一天放學後,白人同學在臉書上問小張能夠給他講解一下當日的作業,小張當時很忙,有些不耐煩,就對同學說「我現在沒空,不如你把我的作業拿去看看吧。」之後同學果真借了小張的作業參考,不過並沒有提交完全相同的答案。但雖然小張在留言時用的是「私密」,意即只有通話雙方能夠看到資訊,但同學的留言卻全部是在公眾留言板上。結果這段對話被其他同學看到,打印出來交給了老師,學校決定對小張和白人同學各處以停課三天的處罰。
幫助小張與校方交涉的亞美溝通社行政總監徐鷹認為,小張雖然答應給同學看作業,但兩人的答案並不相同,因而這不能算作是抄襲問題。另外,校方使用學生留在網上的資料作為處罰依據,尤其是其中一名學生將留言標為「私密」也並不完全妥當,有侵犯隱私之嫌。不過,在學生上訴經過一次聽證後,校方決定維持原處罰。
徐鷹指出,交友網站是新事物,相關的一些規章也並不完整,使學生和校方都缺乏行為準則。她呼籲教育局盡快制定詳細規章,進行指導。
教育局發言人芬博格(Marge Feinberg)表示教育局在今年新版的「紀律處罰條例」中已經明確把電郵、手機短信和交友網站列為處罰條例適用範圍。「在特定的情況下,學校可以使用臉書上的資訊作為對學生的處罰依據。」她說。不過,小張的具體事例是否屬於這種「特定情況」,芬博格表示要待了解更多細節後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