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9 13:30:45十字架的救恩--耶穌

認識三一真神: 加拉太書(一)

認識三一真神: 加拉太書()

.何謂加拉太書?作者是誰?(加一12)

 

         (1)加拉太書,乃保羅達與加拉太眾教會的書信,是保羅書信的第四卷(羅,林前,林後,加),其內容要義,係記述保羅驚奇加拉太人遠離正道,所傳的福音來自神的啟示,再上耶路撒冷陳說真理,責備彼得的裝假,解釋因信稱義救贖之道,辯明在律法下的束縛,藉信得兒子的名份,激勵信徒的善行,預表兩個婦人的兩約,因信在基督裏的自由,說明受割禮的功效,聖靈和情慾的交戰,互相擔當各人的重擔,收種兩種不同的結局,以及最緊要作新造的人等事。本書要旨乃在闡明因信稱義之真理辯護恩惠福音之重要,為言簡意賅之教義神學,其價值與羅馬書同等的寶貴。

        (2)加拉太GALATIA——意即高盧族地,係位於小亞西亞的中部,為其半島的一省,是保羅第一次出門傳道的區域,其居民為一混種民族,高盧人的血統佔優勢。他們起初來自黑海的北部,在主前三百年即已離其本土法國,而來定居於此處,以其族名稱之為加拉太,按高盧GALLIS與加拉太GALATIA原出一字,在保羅時代,其居民已分為三族,另有猶太人、希利尼人及羅馬人等。加拉太人原是游牧民族,極重情感,性情浪漫,極易衝動而勇敢善變、易受迷惑,缺少恆久性,因此他們在宗教的信仰上也是如此(參一6;三1;五7;四13~17)

        (3)本書為使徒保羅和同工弟兄們聯名的書信(加一2),其對象是給加拉太的眾教會。保羅在主後四十五至四十八年間建立這些教會,以後在主後五十年第二次出門傳道,並於主後五十四年第三次出門傳道時,他曾一再訪問了這些教會。按照普通公認的意見,本書約在主後五十七年於馬其頓或哥林多所著,即在他第三次出門傳道的末期,那時他還在以弗所或馬其頓或哥林多,是在他未寫羅馬書以前不久所寫的。他寫本書的原因,是由於初時加拉太的教會景況甚好,其工作獲得非常的成功,有很多外邦人熱切的接受基督,後來被一般猶太化的師傅所迷惑,堅決主張他們要遵守摩西的律法,強行割禮、謹守節期,傾向無用的小學,保羅得知這個消息,為糾正他們離開恩典自由的愚昧錯誤,並申明自己使徒的職責,故特親筆寫此書信(加六11)

        (4)本書是維護恩典福音自由與因信稱義之真理,而反對猶太化教派以律法來束縛外邦信徒之信仰。書中語氣嚴厲,一氣呵成,較新約其他任何書信,多論基督徒當要脫離猶太主義,羅馬主義,儀式主義,或是任何外來主義,使福音的自由與靈性除去威脅。

        (2)本書是與羅馬書,為馬丁路德在改教時所喜愛廣為引用的兩書,同論因信稱義得救之要旨,關係甚為密切。本書有辯論之氣氛,羅馬書則較系統化,皆表明主耶穌為拯救者。且本書又與哥林多書同是斥責猶太化之異端派,二書均著重信徒對保羅個人的關係與態度上之表現。

 

 

.別的福音是指什麼福音?(加一67)

 

        耶穌基督的福音乃是恩典的福音,人因蒙神恩獲得拯救,因信基督而得永生,這是人類唯一盼望得救的福音,所以福音只這一種。至於「別的福音」,在原文是兩個字的表明,一個字是異種的,區別的 different,意指「另一種福音」。另一個字是他,別的another, some other,意指數字上的「其他」,人若傳的信息除去恩典,或將恩典混以律法,作為稱義或成聖的方法(加二21;三1~3),或是改變福音的本質內容,避重就輕,否認基督神性,不信救主十架寶血贖罪功效,以傳人間的遺傳或格言理學,不信聖經真理啟示話語,這都是「別的福音」。凡是傳這樣道的人,是該受神的咒詛(西二89;一7~9)。加拉太人在別的福音上,曾經是受了猶太人律法派的迷惑,盲目跟從,使徒保羅感到驚奇而加以辦斥,責備他們為無知的加拉太人(加六1213;三1)。我們且看在現今未世時代的教會裏,同樣亦有許多信徒為傳別的福音的人所攪擾,因信仰根基浮淺不深,而受其迷惑,便離棄真道隨他而去,如耶和華見證人會(即守望台),耶穌聖徒末世教會(即摩門教),他們所傳的道,違背聖經真理,極力反對三位一體之神,否認耶穌的神性;又如新神學派者,他們由懷疑聖經是神的話而不信神的話,否認有位格之神的存在,不信童貞女由聖靈感孕生子之說,其所信的是社會科學,是進化論,所傳的是改造社會,要人立志行善,使社會不斷進步,是所謂傳社會福音者。此等異端信仰,影響我基督信徒純正信仰至深且鉅,為時刻需要儆醒(西二89;彼後二1;約壹四1~3)

 

 

.猶太教是什麼?其信仰如何?(加一1314)

 

         在新約聖經中,僅有此處提到猶太教這個名稱,所謂猶太教就是舊約時代猶太人的宗教信仰,至舊約時代的未了,約在主前五世紀,由於祭司以斯拉(拉七61011),與省長尼希米的革新和成就(尼一1~11;二1~8;五14;八2~7),逐漸形成了猶太教的基礎。猶太人的在先知時代,時常受到外邦人的迷惑,而傾向於偶像的崇拜,他們被擄在巴比倫七十年期間,曾有了極大的轉變,因經過亡國被擄沉痛的教訓,使他們都相信那是出於耶和華的刑罰而思歸故土,仰望真神,不敢再去崇拜偶像,直到主耶穌時代,猶太人的信仰仍與舊約時代無甚分別,對於偶像崇拜更是正深惡痛絕,且對於異己信仰者極為恨惡。甚至對耶穌的教訓,基督教的信仰,至今仍為他們所反對。所謂猶太教的信仰,他們是相信耶和華神,為獨一的真神,除此以外沒有別神(出廿23)以律法為其信仰的中心,以耶和華的猶太民族最高的統治者,為掌管萬有,施行公義,賞善罰惡審判之主,他們是以遵守摩西律法,以至所有男丁須受割禮為其遵行的表記,以舊約聖經全部的教訓,為其信仰生活的準則,以聖殿為他們聆聽學習律法和敬拜神的地方。在猶太教的未世論裏,他們是對相信彌賽亞的期望,是與末世從天而降的拯救者連在一起,他們相信這位彌賽亞將要降臨,統治世界,消滅一切仇敵,建立神的國度,使他們以嚴守律法自驕為神的子民,便可分享這國度的榮耀,並在今世和來世得著恩祐和永恆的保障。但至時候滿了,得見彌賽亞的來臨(太廿四3031),這位彌賽亞就是我們所確信的基督(約四25),而為猶太教所拒絕不信者。如保羅原是猶太人,在未悔改信主以前,他就是個猶太教徒信仰典型的代表(徒廿二38;加一13),他在猶太教中嚴守律法,成為一個逼迫基督,殘害神的教會者。

 

 

.主的兄弟雅各是何等人?(加一19)

 

         主耶穌是有四個兄弟,雅各排名第一(太十三55);他不是十二使徒中之一(約七5),信主後他曾在耶路撒冷教會中,負有重要的工作和地位,為眾信徒所尊敬。當巴拿巴與保羅上耶路撒冷會見眾領袖時,雅各與彼得、約翰,曾與他們用右手行相交之禮,表示熱誠親切的歡迎,並且吩咐他們往外邦人中去傳道(加二910)

 

 

.提多受過割禮麼?假弟兄是誰?(加二3~5)

 

        (1)提多TITUS——意即悅心者,中意者,是希利尼的一個信徒,為保羅的同工(加二3;林後十二18;八23;多一4)。保羅說:「提多雖是希利尼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耶穌基督裏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服從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你們中間。」(加二3~5),從這些前後句子的意思看來,有人認為提多確是受過割禮的,保羅雖然提到這一件事,但是沒有勉強他受割禮;有人認為保羅是沒有讓提多受割禮,因為有假弟兄的出現私下窺探他的們的行動,是要叫他們重作律法的奴僕,為了避免福音真理受虧損,蹈致不良後果,所以保羅時刻堅決表示,不能順服假弟兄,未讓提多受割禮。試想保羅曾在路司得為提摩太行了割禮(徒十六1~3),以後將會受到人的攻擊把柄,他原曉得為外邦人行割禮是不應該的,是受了法利賽人的影響,上了假弟兄的當(徒十五12524;林後十一26;加二4),豈肯為他再行割禮呢?

         (2)假弟兄——就是概指猶太教中的那些法利賽黨徒們,以後加入教會作信徒的人(徒十五15),這些人是嚴守摩西的律法,他們拘守古禮,堅持主張不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均應按摩西的律法規條受割禮才能得救。保羅和巴拿巴曾和他們大大爭辯,且為此問題上耶路撒冷,去見眾使徒和長老作一番討論,最後經大會議決,外邦人信耶穌不必受割禮(徒十五1~24),可是這些假弟兄以後仍常出現活動,擾亂教會,影響使徒們的行為,他們是危險人物。在保羅書信中曾兩次提到,並且警戒教會信徒們,遠避其荒謬的言行(林後十一26;加二4;提前六3~520;多三910;猶41819)

 

 

. 聖經如何能預先看明什麼事?(加三8)

 

        使徒保羅說:「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在這裏所要注意的,是保羅引用了舊約創世記十二3;十八18節的話,就是神所傳給亞伯拉罕的福音,萬國都要因他得福。當神向亞伯拉罕說這話的時候,最早的聖經雖然尚未寫成,可是聖經所記就是神的話,神是早先將祂的話傳給亞伯拉罕,以後摩西從神的直接啟示(徒七3738),將有關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記錄下來。這樣看來,使徒是把神所說的話,和聖經所記神的話視為同等,完全具有權威,所以說成聖經預先看明,亦即在說明神先前早已啟示了亞伯拉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