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1 22:52:35十字架的救恩--耶穌

認識三一真神: 哥林多前書(一)

認識三一真神: 哥林多前書()

.何謂哥林多前書?作者是誰? (林前一1~2)

 

        1.哥林多前書,為保羅答哥林多教會第一封書信,是列為新約保羅書信的第二卷〈羅,林前至門〉,其內容要義,係記述哥林多教會分爭結黨之原因,屬神的智慧,教會建造的根基,神的管家,逃避拜偶像之事,不可妄用自由,論婦女的地位,聖餐的意義,屬靈的各樣恩賜,教會設立的組織,愛心的偉大,作先知的重要,用合宜的恩賜,復活的憑據,捐輸的方法,以及最後的勸勉和安慰祝福等事。本書明顯地是一封譴責的書信,雖只論哥林多教會的事,但卻與歷代以來的眾教會息息相關〈林前一7〉,對於教會行政原則,合一之道,聖靈生活,聖靈的交通,恩賜的運用,在本書皆有明確的解釋,並且啟示一條適當的途徑,由此可知對於教會之重要性了。

        2.哥林多〈意使飽足〉是希臘的商業城都市,為亞該亞省的省會,屬羅馬帝國最大最富最重要城市之一,受羅馬所派的方伯管理〈徒十八12〉。該城坐落在希臘的狹地上,在帝國主要商業路線上佔有相當的地方地位,各地的貿易都在此城之海口出入流動,成為歐亞二州通商的中心,因此哥林多人民雜居會集稠密,成為奢華宴樂罪惡之城,人民醉於酒色,放縱情慾,其宗教風俗,非常邪惡敗壞,他們敬拜女神阿富羅底,迷信為海神的女兒,在女神的廟中管理敬神的事,都是娼妓,男子在廟中轕謁拜女神,宴樂縱慾,任意妄為,極其淫亂。

        3.本書為使徒保羅〈林前一12〉與所提尼,聯名的書信,其對象是給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時當保羅第三次旅行傳道,約在主後五十七年,五旬節之前,於以弗所工作時所著〈林前十六8;徒十九20--41;參林前十六19;徒十八26〉。由於書中的文法和句法與保羅其他書信,並且所論的事與使徒行傳相符,足見本書實為保羅的著作,且為古教父如羅馬之革利免,波利克,猶斯丁等皆曾引用本書,並咸認係保羅的著作,毫無疑議。

        4.保羅著本書的起因,是當他在離開哥林多,居留在以弗所〈距哥林多以東二百哩,愛琴海之彼岸〉三三年的期間〈徒十九及二十31〉,其時間哥林多教會有分爭結黨與嚴重的問題發生〈林前一1112;五1;六1;七7;八1;十一18;十二1〉,說明心中掛念,解答這些問題,他為平息這些紛擾,改正教會的弊端,勸勉或安慰為道被打的信徒〈林前十六13~24;參徒十八12~17〉,因此就寫了這封書信,他曾寫了另一封前書〈林前五9〉,是已經遺失了。

        5.由於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因受其環境背景之影響,使此教會多沾染周圍異教社會的邪風惡俗,淫亂犯罪,好分爭結黨,各戴首領,彼此嫉妒,他們雖然大半來自下等階層〈林前一26〉,仍不免過於重規希臘哲學與世俗智慧而驕傲自大。希臘人是以其言語,文學,智慧與邏輯自豪,常用哲理來解釋基督教,而那些成為保羅勁敵的猷太主義者,是早已堅決主張希臘人需恪守摩西的律法,才能作基督徒,他們除因某種教義各立門戶之外,更以附和某一首領而標榜自己的宗派,所以教會就四分五裂,形成許多門戶黨派了,保羅寫此書信,即針對當時此等弊病予以辯駁和譴責〈林前一131719~35;二45;三31821;四618;八1;十三2〉,以期教會能夠分別為聖,信仰純正,走向合一之途。

        6.保羅與哥林多教會之關係非常密切,從他設立此處教會以來,即時常為之祈禱,掛心,辛苦,屢次達信督責教導,或親去料理栽培,我們從下列幾項情形看來,便知他與教會間之交接來往,用心之專,其牧養工作,該是何等的慇勤。

         A.保羅第二次出外旅行佈道時,即在哥林多住了一年零六個月,傳道教訓人,設立了哥林多教會,受到猶太人的控告和攻擊,他又住了多日,就和同工亞居拉,百基拉離去,遷居於以弗所〈徒十八1~19;林前十六19〉。 
        B.亞波羅在哥林多繼續作工CDEFGH他在眾人面前,極有能力,駁倒猶太人,引證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徒十八2728;十九1〉,後來至以弗所見了保羅,保羅再三的勸他,趁機再去哥林多〈林前十六12〉。 
        C.保羅由以弗所達信與哥林多教會,此信已在哥林多前書之前,業已遺失,或許不止一封〈林前五9〉,足見保羅對於此處之關心。 
        D.在革來氏家中,有人去以弗所,報告哥林多教會分爭不幸的事情〈林前11〉,後來保羅打發提摩太由以弗所起程,去馬其頓和哥林多〈林前四17;十六10;徒十九22;林後一1〉。 
        E.哥林多教會曾寫信與保羅〈林前七1〉,此信約由司提反,福徒拿都和亞該古帶來〈林前十六17〉,保羅在五旬節前,由以弗所達哥林多前書〈林前十六8。〉 
        F.哥林多教會發生新困難,是有人對保羅作使徒的職權起了懷疑,甚至有人竟是公然反抗他,說他的信,又沉重、又厲害,是氣貌不揚,言語粗俗,一個詭詐的人〈林後十710;十一56;十二1617〉。 
        G.保羅打發提多〈林後八16~18;十二18〉,在哥林多前後二書之間,另一「又沉重又厲害」的書信〈林後十10〉去哥林多,〈據多數聖經學者認為該書信大部份,即林後十至十三章〉,並囑附他由馬其頓到特羅亞在那裏回見保羅〈林後二1213;七56〉。 
        H.保羅在馬其頓會見了提多的報告,大得安慰鼓勵,更加歡喜暢快〈林後七6~16〉,他在馬其頓作哥林多後書〈有些解經家認為只是林後一至九章〉,打發提多並另外二位弟兄一同送往〈林後八16~24;八1〉,後來保羅到哥林多,在那裏住了三個月〈徒二十23〉,由此就達羅馬人書,時在主後五十八年。 
        I.保羅達各地書信的性質各有不同,如本書與羅馬書,以弗所書等,雖具有同樣的價值,但羅馬書,以弗所書,是多注重教義性質,論到基督屬靈的事,而本書除十五章一段專論復活之道外,其餘多論關於教會行為方面的實際視範的事。保羅在這封書信中對於哥林多教會信徒無關是非之事,充分表現他的寬容與厚愛,惟對於是非罪惡之事,其斥責與教訓卻是十分嚴格的,由上述可知保羅的為人是非分明,秉公行事,恩威並濟,而在內對於教會牧者治理教務實施方法,都作了明顯的貢獻。

 

 

.革來氏,基利司布,該猶,司提反是何等人? (林前一11.14)

 

        1.革來氏---意係青菜,是一個女信徒,為哥林多教會所熟識的,這人是居於哥林多的教會信徒,或是居於以弗所的教會信徒,則不可考,保羅曾從其家屬中,得知哥林多教會發生分爭結黨,起了內訌之事,所以保羅特別題了她的名字,為要表明他有憑據,是以證明哥林多教會實有其事,免得被人說是一個妄言者。

        2.基利司布---意係潘曲,是在哥林多管會堂的猶太人〈徒十八8;林前一14〉,他因保羅講道而全家人信主,受浸後就辭去管會堂之職,由所提尼繼承其工作。

        3.該猶---意係主,在新約中同名的有四人,一、是馬其頓人的一信徒,為保羅旅行之伴侶〈徒十九29〉,保羅第三次行程中至以弗所傳道時,有銀匠底米丟者,糾眾滋事,該猶與保羅一同被捕。二、是特庇人該猷,曾於保羅第三次行程中,偕其他諸人隨同保羅自希臘赴亞西亞〈徒二十4〉。是為使徒約翰的愛友,稱他為親愛者,是一位誠心厚待客旅,信行合一的基督徒〈約參13356〉。四、是哥林多城的一基督徒,保羅曾為他和基利司布施浸〈林前一14〉,於羅馬人書書中,此人附筆問教會安,是在哥林多接待全教會和保羅的〈羅十六23〉。按情似與上稱為親愛者為一人。

        4.司提反---意係有了冠冕,是哥林多的一信徒,為保羅所施浸,他的一家是亞該亞初結的果子,他們專以服事聖徒為念。司提反是被差遣送信給保羅的三人中之一位〈林前一16;十六15~18;參七1〉,按漢譯聖經使徒行傳六章5節,與哥林多前書一章16節所記的司提反為同一名字,但原文確係二名,故其人其事是各有不同的。

 

 

.完全人是指那一等人? (林前二6)

 

         在聖經中講到完全人,都是用來指著信神的人而說的,神要我們作完全人,要完全像天父一樣〈創十七1;申十八13;太五48;林後十三9;腓三15〉,所以這「完全」二字,幾乎可以被認為是一種專門用語,一個信的人稱為完全,是因他在基督裏成為新造人〈林後五17〉,在神的眼中,他是一個有分於基督的完全的人,這並非說信的人完全聖潔無罪,沒有過失,因為他還是住在血肉身體之內〈雅三2;羅七18〉,「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裏了。」〈約壹一8〉保羅說:「在完全的人,我們也講智慧,但不是這世上的智慧。」〈林前二6〉他在此所援引完全的人,可能是為特別強調一個事實,就是信的人在基督裏,經歷到那最終的真實之完全,可以直指是一個屬靈程度高超的信徒說的,世人自然不在其列,即連哥林多教會信徒中,多半也是不夠此種程度的,保羅對於那樣屬靈的信徒,來講屬靈的智慧,就是神奧秘的智慧,是能適合明白領受的〈林前二712〉。

 

 

.有火發現要試驗各人建造的工程是指什麼?(林前三12~15)

 

         1.在聖經中曾經說神是烈火,表示神的威嚴可怕〈來十二29;申四24〉。聖靈的火,表示使人潔淨而得能力〈徒二1~4〉。地獄不滅的火,表示神的審判和刑罰〈可九48;太五22;啟二十10〉。但保羅在這裏講到工人建造工程的比喻時說:「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林前三13〉這裏所提的「那日子」當是指再來的日子,「有火發現」,這火非指前面所說地獄的火,也非指天主教所迷信的煉獄,乃是鍛鍊的火〈參帖後一7;啟一1415;二18;彼前一7;四1213〉,因為被火試煉的不是人,乃是人的工程,到那日子,必然要經過這火的試驗而顯露出來〈參羅十四10~12〉。

        2.保羅提到各人建造的工程,將它分為兩等,一等是金銀寶石,另一等是草木禾稭〈林前三12〉,這兩等工程所用的兩種不同的材料,可作以下幾種不同的解釋:

        A.有人以為是指收入教會信徒說的,因為9節說,你們是神所建造的房屋,16節也說,你們是:神的殿。

        B.有人以為指導人工作的結果而言,即指信徒的生活與行為。

        C.有人以為是指傳道人所講的純正或不純正的道理,實際上說,這三種見解並不衝突,因為傳道人的教訓,與信徒的生活行為很有關係,人的行為是信心的結果。

        D.有人以為「金銀寶石」是指聖殿的工程,金銀在古時是廣泛用作裝適殿宇,寶石如花崗石,大理石在建築上是極有價值的材料,這三種東西,是很適合作為傳道人所講純正道理的象徵。「草、木、禾稭」是指用作一般簡陋房屋不能經久耐用的材料,這些材料不適用於神的殿,所以很適合作為不純正道理的象徵。

        3.若有人在基督為立好根基上,用金銀寶石建造的工程,必能久存得住,因他為神的工作忠心,要得賞賜,但若有人用草木禾皆來建造他的工程,就是要被火焚燒,因為他的行為不結果子,得不到賞賜,不過自己僅僅乎得救,如同人從焚燒的火中跑出來一樣,只能得自己的性命,不會滅亡而已〈林前三1415;參猷23;亞三2;摩四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