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0 06:48:41deepmind

四眾弟子 比丘、比丘尼、優婆塞(男居士)、優婆夷(女居士)

法華經重點 113  宣化上人  講述


何謂四眾弟子?就是比丘、比丘尼、優婆塞(男居士)、優婆夷(女居士)。淺釋於下:

 

A)比丘:譯為乞士、怖魔、破惡三種意思。

1、乞士:就是上乞法於諸佛,以養法身;下乞食於眾生,以資慧命。世間之乞人,只求衣食,不乞於法,不為乞士。乞食有什麼好處?乞食是給眾生有種福田的機會。眾生供養三寶,才能得到福德。如果不供養三寶,福德就薄了。一般人不懂得種福德,所以比丘去乞食,令他們種福德,生出布施供養心,這是對施主而言。對比丘本身來講,可以滅除自己的貪心。每天乞到什麼便吃什麼,絕對沒有分別心。乞食要次第而乞,不可越貧而從富,更不可越賤而從貴,一視同仁,平等讓眾生來種福田。佛教主張平等,人人皆有佛性,皆堪作佛,這就是平等的精神。

2、怖魔:有人出家修道,天魔就不高興。為什麼呢?因為他少了一個眷屬。當比丘受具足戒的時候,有三師七證。三師就是得戒和尚、羯摩和尚、教授和尚。七證就是七位律師(註1持律師)來作證明。他們十位代表十方諸佛,傳授佛的戒法。在這時候,戒壇的羯摩和尚問戒子:「你發菩提心否?」戒子答:「已發菩提心。」又問:「是大丈夫否?」答:「是大丈夫。」問答之後,地行夜叉傳報空行夜叉,空行夜叉將這消息報告魔王說:「現在人間又有一個眾生——某某,他出家做比丘。」這話說完之後,魔宮殿發生震動,魔王生出恐怖心。

3、破惡:就是破除一切煩惱。我們的煩惱是與生俱來的。好像小孩出生的時候,就會哭會發脾氣。故比丘要破除煩惱,煩惱破了,菩提乃現。

 

1:維基百科註解

律師(梵語:vinaya-dhara),又稱持律師律者,佛教名詞,指專門持誦、研究、解釋與教授佛教戒律的出家僧侶。律師負責傳承律藏毘尼),其修行的律藏則根據不同部派而異。漢傳佛教中的律宗,以研究四分律為主,其中的成員也稱律師。

概論[編輯]

在佛教中,律師是負責解釋與傳承佛教戒律的出家僧人[1]。其主要工作,在於判別何事符合戒律,可做,何事不可做,這個行為的嚴重程度[2]

律師在僧團中佔有重要地位。僧團在進行出家儀式,授具足戒等場合,都會要求律師到場,為三師七證之一。律師負責確認此人具有加入僧團的資格,並向他解釋他應受的戒律內容,確認他願不願意發誓遵守。在平日,律師負責布薩誦戒的工作,解釋戒律的內容,確認僧團成員的行為都符合戒律,以保持僧團的純淨。當僧團成員的行為不符合戒律要求時,律師負責提出其行為不合戒律的理由,決定應如何進行處份;嚴重者,則需驅逐出僧團,剝奪其出家身份。

我要回應(本篇僅限會員/好友回應,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