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16 09:28:30吳龍

誰的事實為真?讓歷史事實說話!(1/2)

看到聖院先生"面對事實才有對的認知,但你的事實為真嗎?"一文的論點就如聖院先生他自己說的,聖院先生抓著片斷的資訊跟純粹的邏輯比喻是無法證明聖院先生所述的為客觀的事實。我就把重點和事實的要點說一說,這樣就可以讓兩岸人民面對真正的歷史事實和國際情勢,並且大家跳出共產黨謊言的陷阱中.

首先,台灣自古以來不是中國的,只有在滿清時期才是被大清國所統治,這個歷史事實,中國人一定要先有,之後才能釐清中國人所有思考的錯誤點,中國人如果以為台灣自古就是中國的,那台灣被荷蘭和西班牙統治的歷史,中國人要當埋沙駝鳥,視若無睹,只會惹來笑話的!中國人不拋棄錯誤的歷史觀,就無法看到事實真相!

再來,舊金山和約高於任何宣言和公告這個國際法則事實,我也說了很多次,應該沒有什麼好疑惑的.然而中國不承認舊金山和約這個重要的事實,中國人應該很清楚,然而中國人知道為什麼共產黨不願意承認舊金山和約嗎?聖院先生應該要誠實的告訴中國人和台灣人為何共產黨不願意承認舊金山和約,否則片斷的資訊是無法證明聖院先生所述的為客觀的事實。

事實上,中共是恐懼承認舊金山和約的,一旦中共承認舊金山合約後,台灣是中國的謊言就得被戳破了!!因為舊金山和約生效後(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晚上十點三十分),法律上,台灣地位已是「獨立」,由於一九四五年六月二十六日通過的聯合國憲章第七七條b款規定(蔣介石在聯合國憲章上面已經簽字),自敵國分離的領土適用國際託管制度;第七六條b款規定,託管的目標在使託管的領土自治或獨立(不是地位未定)。而承續聯合國憲章的舊金山和約第二條b款規定,日本放棄台灣、澎湖。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舊金山和約生效,台灣、澎湖正式從日本分離後,就是要讓台灣自治、獨立。所以自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起,台灣應交付聯合國託管、自治而獨立。這個事實是共產黨深深恐懼而不願面對的,也是非法統治台灣的國民黨不敢承認的!

聖院先生不敢告訴兩岸人民這個事實,我是不知道為何,但中共不敢承認舊金山合約的事實,是眾所周知的.然而如我之前所說的舊金山和約是不用中國去承認的,那是日本拋棄自己的土地,中國不承認這個合約,只不過是在承認台灣是日本的,反而對中國不利.因此共產黨在左右為難下,就必須用種種謊言和運作國際勢力來遏止大家面對台灣獨立這個事實存在.如台灣自古以來是中國的這樣的謊言,如不斷的強調法律階級比舊金山合約更低的波茨坦公告和開羅宣言(這個宣言是不存在的),來混淆視聽,如公開不承認舊金山和約等等,不可思議的做法!

再來要了解的一個事實就是,台灣自國民黨代盟軍管理台灣以來,台灣人就想要獨立了.在國民黨政府剛開始代替盟軍管理台灣,台灣人是非常歡迎,僅管很多台灣人有"迷惑情結",甚至於說台灣該建國,但大多數的台灣人歡迎大陸來的軍隊是確實的歷史事實.然而台灣人真的希望被中國(中華民國)統治嗎?非也,在228事件中,台灣人對中國人的國民黨政府是非常不滿的,台灣人獨立建國的運動也如火如荼的展開了!這個事實絕對在共產黨和國民黨所寫的歷史中是看不到的,而且被扭曲成台灣人民與中國人民一樣討厭國民黨,對獨立建國一事,恐怕中國人是完全不知道的.昔日台灣人不願被中國所統治,今日中國是共產黨所統治的國家,台灣人又怎麼可能願意被中國統治呢?台灣人在面對歷史的教訓中,了解到台灣不但不是中國,更非美國和日本的,台灣就是台灣人的.

在了解這些事實後,我們再來看看聖院先生以片斷的資訊跟純粹的邏輯所呈現出來的錯誤假像!
1.聖院先生說:"中日和平條約中,第4條茲承認中國與日本國間在中華民國三十年即公歷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日之前所締結的一切條約、專約、協定,均因戰爭的結果而歸無效。..中華民國建立時繼承清朝所定的馬關條約理所當然,當馬關條約無效後,台澎的主權回歸馬關條約前的狀態,即屬於清國。而清國繼承者為中華民國,主權理所當然屬於中華民國。"

這個論點之所以錯誤,看了前面所呈現的事實就很容易了解到,只要中國一承認舊金山和約,台灣在聯合國法律所規定已經能獨立於中國之外,就算馬關條約失效,台灣也不會成為中國的領土.再者,台灣的未來必定是由台灣人民決定,是成為中國或美國的領土,或是成為獨立的國家,都是由台灣人民自行決定,這也是聯合國在戰後所存在的住民自決共識,而在1947年228事件後,台灣人根本不會想被中國統治,今日台灣更不願意被共產中國所統治,因此台灣必然走向獨立的路上.台灣不會是中國的!

至於"依照國際法原則,中華民國對於台灣之主權還可依照『保持佔有主義』(principle of uti possidetis)、無主地的『先佔原則』來維持國際法上的佔有。"的說法,其實是不存在的.如果中華民國在大陸存在,又統治台灣50年,那引用上面的國際法是對的,然而事實上,中華民國在1949年被共產黨消滅後,在1950年重新在台灣非法建立新的中華民國,這個中華民國和台灣澎湖要建立的台灣共和國是同樣的大小領土與人民,唯一多出來的是金馬兩地而已,請問一下,上面的國際法是要怎麼引用才說的通呢?最惡劣的是無主地的『先佔原則』的說法,根本就是共產黨歧視台灣人,把台灣人視為不存在的人類的說法!台灣和澎湖在舊金山和約後,就有相當多的人居住,不比釣魚台那樣的無人之島,那來的無主地的說法呢?共產黨也欺人太甚了!!

2.聖院先生如此強調1950年1月5日美國總統杜魯門發表的聲明,為何不順便提出美國總統杜魯門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發表有名的杜魯門宣言:「台灣將來的地位,必須等到大平洋的安全恢復,及對日本的和平條約成立後,或者聯合國予以考慮,才能確定。」呢?聖院先生這樣的抓著片斷的資訊是無法證明其所述的為客觀的事實。

再者,聖院先生舉出日本高等裁判廳在1959年12月24日對賴進榮(Lai Chin Jung)一案的判決,聖院先生應該也要知道以下的事情.公元一九五二年六月七日,日本眾議院在審查「日華條約」時,曾有國會議員質詢「日華條約」所謂之「中華民國」是那個中華民國,究竟公元一九五二年之台北「中華民國政府」與公元一九四五年前南京(或重慶)之「中華民國政府」是否相同?佔領台灣的蔣介石自稱是「中華民國」的國家元首,那麼台灣是否為「中華民國」的領土?

日本國會議員認為蔣介石政權為「亡命政權」,對台灣只是「不法佔據」,既已喪失原有領土之支配權,卻只現實的實施支配權於「所屬未決定」的台灣澎湖,如此性格的亡命政權,是否有與日本締結和平條約的資格?或認為「日華條約」並非日本與中國間締結的條約,不承認為中日兩國的和約,本條約不適用於中國本土,應非中日和平條約。台灣「中華民國」的蔣介石政權以軍事力及警察力支配台灣澎湖,而台灣澎湖並非「中華民國」領土,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無權為台灣澎湖與他國締約。如這能被允許,則無視於國際法及人民意思之存在等等。

日本政府當時的回答是:「中華民國政府」現實支配台灣及澎湖諸島,且為各國承認之中國政府,聯合國中擁有「中國」之席位,有發言權及投票權,亦加入其他國際條約,因之締結「其所支配領域」為限的條約在「常識」上實可接受。(以上見日本眾議院會議錄第五十一號,昭和二十七年六月七日第一○四五項以下)。

最重要的是「日華和約」雙方交換的「照會」中,更進一步表明:「本約條款關於中華民國之一方,應適用於現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或將來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領土。」換言之,「日華條約」所謂之「中華民國」僅指台澎地區。也就是賴進榮(Lai Chin Jung)案判決的中國,指的是假性台灣共和國的中華民國,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事實相信大家都看的很清楚所言之中國,名為中國,實為台灣,這一點決不容歷史事實被扭曲!!

另外,我再提供一份資料給大家了解一下為何我能說日本不承認台灣為中國的領土!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究竟是「中國政府」,或「台灣政府」,一直是爭議問題。日本眾議院以後在討論「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席位時,這個問題再度被提起。公元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日本眾議院預算委員開會時,有議員質詢台灣之歸屬問題。池田國務大臣回答:「日本是對聯合國表示放棄台澎主權。客觀上言,聯合國對台灣之歸屬尚未有所確定,可說是未確定的。在法律上言,日本僅僅是放棄而已。」

  議員又問:台灣歸屬未有確定,法律上既非中國領土,那麼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政府又代表什麼?有代表中國大陸嗎?池田雖答說:「代表中國」,但又說:「只是現在施政權不及北京、上海等等」議員又認為日本本是接受波茨坦宣言而投降的,波茨坦宣言說台灣要歸返中華民國,舊金山和約卻不這樣規定,那麼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可否代表台灣呢?台灣又是否中國的領土呢?

  這些問題,本就混淆不明,難以回答,池田國務大臣在議員迫問之下,言詞閃爍,頗為困窘,但有關台灣歸屬問題他則明確回答:「依和平條約表面上看來,台灣並非中國之當然領土。至於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之旨趣,我們是承認的,不過,法律上言,就日本的觀點看,台灣並非中國的領土」(以上見參議院錄第一類第十三號,預算委員會議錄第十七號,昭和三十九年二月二十九日,第十八頁)

上面的資料是證明一件事,不論台灣是獨立也好,是主權未定也好,台灣都不是中國的領土,而且是國際是公認台灣不是中國的領土!

3.看了半天聖院先生提的台灣關係法的論點,只能用不知所云來形容.聖院先生認為台灣關係法第二條的事實與政沒有提到美國不承認台灣是中國的,所以不能說美國不承認台灣是中國的,否則就犯了非A即B的邏輯錯誤.然而聖院先生是否蒙告訴大家一件事,美國有沒有類似台灣關係法的建立上海關係法呢?美國絕對沒有必要立下類似第二條:(乙)"(5)提供台灣防禦性武器;(6)維持美國之能力以抵制任何可能危及台灣人民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之武力行使或其他形式之強制行動。"這種條文來保障上海人民,因為上海是中國的領土.

滿清時期,上海為外國租界,因此外國有軍隊保護租界,而台灣是中國租給美國的嗎?否則美國為何要保護台灣呢?麻煩聖院先生好好的解釋這一點吧!美國不認為台灣是中國的領土,美國唯一確定的是台灣的前途由台灣人決定,不論是獨立或是與中日美任何的國家統一,都是由台灣人民決定,這也就是美國老是說不支持台獨,而不敢說反對台獨的原因所在!最重要的是不論美國承不承認台灣是否為中國的,大部份的台灣人都不願承認台灣是中國的,尤其是共產中國的!!!這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