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2 22:53:41yuluoke

中共的娃娃兵和“红色经典”

中共的娃娃兵和“红色经典”

作者:剑中 文章来源:观察 点击数:91 更新时间:2009-3-2 1:34:47

中共自1921年7月23日成立,仰苏俄罗鼻息,或暗杀横行、武装割据,大量招收儿童从事危险活动;或消极抗日,积蓄实力,祸害华夏。1949年建政之后,以国家恐怖主义的形式出现,举国知识精英被打成右派、反革命,惨遭迫害和虐杀;后毛泽东时代,无一日不在流放、监禁、软禁、劳教异议人士和访民,迄今已经发展成为7000多万名党徒,把持全社会每个要害部门,名为共和国,坚持一党专政及党文化的灌输。

从娃娃兵和"红色经典"即可看出中共大规模的系统洗脑对青少年身心的巨大伤害,凸现其反人类、反人权的本质——

1998年7月17日,联合国设立国际刑事法院全权代表外交会议以压倒性多数票通过《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仅有包括中共在内的7票反对。只看《罗马规约》“征募不满十五岁的儿童加入国家武装部队,或利用他们积极参与敌对行动”属于战争罪之规定,中共投反对票的原因即昭然若揭。不知人权为何物的中共自诞生以来,便开始大规模利用儿童"积极参与敌对行动"。

为纪念超过一亿名共产主义之下的受害者,"共产主义受难者纪念碑"2007年6月12日在美国华盛顿举行落成典礼。共产主义在人类社会的实践所引发的罪恶骇人听闻,身体、心智尚未成熟的少年儿童首当其冲:

1922年2月13日,苏俄第一支少年先锋队(52人)在莫斯科克拉斯诺普列斯基第16印刷厂成立,口号为:"时刻准备着!"列宁在1920年发表的《怎么办》里提出过这样的口号。

1922年"五一"劳动节前夕,成立仅1年的中共把安源煤矿的童工和小学生组织起来,成立了最早的儿童组织。1924年,中共在上海、天津等许多城市建立了劳动童子军,由共青团具体负责领导。1926年7月,共青团中央第三次扩大会议所作决议中明确规定:教育儿童,养成他们勇敢牺牲的精神和团体生活的习惯,训练他们成为将来继续斗争的战士。其正式名称经历了"劳动童子军"、"共产主义儿童团"、"抗日儿童团"、"中国少年儿童队"、"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变化。

中共红军时期各部队都成立了专为娃娃兵组建的学兵连,有的甚至整个军都是娃娃。1930年12月,14岁的刘华清(1992年当选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军委副主席)参加红军,据其《长征入陕》一文回忆红25军:"我们这支人数不足3000,战斗员年龄多在13--18岁之间的娃娃军"。与刘同年参加娃娃军的王诚汉年仅13岁,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88年被授予上将军衔。

1929年,11岁的吴华夺随父参加红军(在入选小学语文教材的吴华夺《我跟父亲当红军》一文里有生动描述),16岁任"娃娃军"手枪团分队长,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中共娃娃兵能活下来的大多成为中共的高级干部,最著名的"红小鬼"莫过于胡耀邦。1929年,14岁的胡耀邦加入共青团,后来成为中共总书记。

1931年7月,16岁的秦传厚(后任四川省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参加红军。1934年4月,红30军89师129团学兵连在巴中县以北的恩养河成立,秦传厚担任指导员,其手下150多个兵大多15、6岁,最小的刘子林才12岁。[1]

1930年,红31师师长徐向前亲自批准12岁的游正刚参加红军[2],后者后来成为北京军区装甲兵副司令员;1933年6月,11岁的李子金参加红军,后来是副军职离休干部。

中共1949年建政之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拍摄了大量宣传、鼓动、歌颂儿童参与战争和敌对行动的影片,如:《刘胡兰》(1950年)、《鸡毛信》(1954年)、《红孩子》(1958年)、《小兵张嘎》(1963年)、《闪闪的红星》(1974年)、《两个小八路》(1978年),成为所谓的"红色经典"。

《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规定:"对未满十五岁的儿童不应征募其参加武装部队或集团,也不应准许其参加敌对行动",中共1983年即加入该议定书;1992年3月2日,中共签署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992年4月1日,"缔约国应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未满15岁的人不直接参加敌对行动"的《儿童权利公约》正式对中国大陆生效。

但中共依旧乐此不疲地翻拍严重违背《儿童权利公约》精神的"红色经典":1996年重拍电影《刘胡兰》;2004年7月27日,新版22集电视连续剧《小兵张嘎》亮相央视;2007年10月1日,耗资千万的动画版《闪闪的红星》公映;2008年6月2日,新版电视连续剧《闪闪的红星》登陆荧屏。

在中共强劲的洗脑教育之下,涉嫌反人类罪、战争罪的娃娃兵张嘎、潘冬子等,成为大陆亿万少年儿童的偶像。刘胡兰因毛泽东1947年亲笔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更是家喻户晓。

1950年版《刘胡兰》,刘胡兰由28岁的胡宗温(生于1922年)扮演,1951年10月1日出版的《大众电影》(总第27期)封面即为《刘胡兰》的大幅剧照;1996年版《刘胡兰》,池华琼因扮演刘胡兰,获得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演员奖。根据池华琼1988年初中毕业来推算,她1996年应该是24--26岁。

耐人寻味的是,刘胡兰死时明明是一个14岁的女童,两个电影版本呈现的刘胡兰却都是20多岁的大姑娘。近年来对胡宗温的采访报道,其参加的话剧、电影演出几乎一个都没有少,偏偏对当年令她大红大紫的《刘胡兰》讳莫如深![3]

为什么潘冬子等"红孩子"要用小演员,而新旧"刘胡兰"则不约而同地起用了年龄大很多的成年演员?这绝不是什么巧合或误会:一个是虚构的艺术形象,一个是历史上确有其人其事。显然,中共强烈地意识到驱使儿童赴汤蹈火的罪恶,用成年演员或可减轻观众的不适,"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官方版的具有少妇性征的刘胡兰雕像

无独有偶,数年前,新落成的刘胡兰雕像因为把一个十几岁的乡村女孩儿塑造得波涛汹涌而引起了舆论大哗。雕塑者是否也接受了某些方面的指令,要以丰满的乳房在视觉上掩盖刘胡兰的实际年龄?这在当时的讨论中无人提及,但结合选演员事件来看,这种可能性不能排除。

刘胡兰,1932年10月8日出生于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10岁参加抗日儿童团,13岁参加了中共文水县委举办的"妇女干部训练班",历任村妇女救国会秘书、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后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调回云周西村领导当地的土改运动。[4]1946年12月,刘胡兰配合中共杀害了不愿于之合作的云周西村村长石佩怀。1947年1月12日,民国军队逮捕了刘胡兰等7名叛乱、恐怖分子----

2007年1月,北大教授阿忆的博客文章《在武力胁迫下,乡亲们颤抖着,铡死了刘胡兰》,引起舆论一片哗然。新民网记者为核实究竟是国军还是乡亲铡死了刘胡兰,特意采访了山西文水县云周西村(现已更名为刘胡兰村)的张书记。张书记回答:"刘胡兰为了保护乡亲们,主动走到铡刀下,在敌人拿枪威胁的逼迫下,乡亲们才用铡刀铡死了刘胡兰。"[5]



强制洗脑后的反弹:刘胡兰招待所桑拿免费

乡亲们铡死刘胡兰,是出于为石佩怀村长报仇的义愤还是在国军的胁迫之下,有待进一步了解。可以肯定的是,刘胡兰是中共洗脑教育的又一个牺牲品,并利用她给更多的人洗脑。中共对儿童犯下的滔天罪行当然不仅于此---

1958年,上海奉贤县公安局大办"儿童集训班",在2月和8月大抓"儿童犯"的战役中,先后有三千多名"儿童犯""落入法网"。其中大多数是10--13岁的儿童,最小的年仅6岁。受到捆绑、吊打、扯耳朵、抽皮带、煽耳光、晒毒太阳、罚跪和性虐待等刑罚的儿童不计其数。"集训班"公安干部还利用职权,对2名集训少女进行猥亵、强奸。[6]

1959年,共产风、大跃进、浮夸风、大饥荒进入高潮,半背篼海椒引发了11月18日的一件血案:四川省合川县(现合川市)云门区双江村14岁的少先队员刘文学为保护集体的半背篼海椒,被37岁的收粪工王云学掐死,[7]刘文学因此成为闻名全国的少年英雄。

宣传、鼓励、组织、训练、强迫、诱惑儿童从事非常危险的敌对活动,是恐怖组织和法西斯政党的一大特征,纳粹、苏俄、中共都长于此道。尤其是中共的"无产阶级专政"和持之以恒的英雄教育,对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严重摧残,时间之广、危害之众,人类历史上罕有其匹。

刘文学如受过正常、普通的常识教育,发现有人偷东西,应该会去报警,而不是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至于刘胡兰,则更是:生的可怜,死的可悲;死了半个多世纪,在中共早就加入一系列保护儿童权利的国际公约[8]的情况下,依然是服务于反人类反人性的党文化的工具。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中共与其它恐怖组织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对内特别狠、对外特别软,开展金元外交,以收买、麻痹国际社会,避免成为众矢之的。

注释:

[1]秦传厚《长征途中的"学兵连"》,2002年《人民公安》第19期。

[2]游正刚《艰苦的历程(上)*徐师长批准我当红军》,人民出版社,1985年2月。游正刚《徐师长批准我当红军》透露"一九二九年,我十一岁",网络资料却显示游正刚生于1916年。

[3]中国消费者报《胡宗温 能为话剧做点事很高兴》,2007.4.27。

[4]北京青年报《刘胡兰14岁躺在铡刀上》,2001.6.1。

[5]新民晚报《北大教授阿忆博客披露刘胡兰死在乡亲铡刀下》,2007.1.15。

[6]余习广《奉贤跃进大劫难》(下),凤凰博报,2008.8.9。

[7]重庆晚报《英雄刘文学的三个版本》,2004.2.7。

[8]除了《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2000年5月,联合国大会还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其中规定:缔约国应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不满18周岁的武装部队成员不直接参加敌对行动,并确保不满18周岁的人不被强制招募加入其武装部队。非国家武装部队的武装团体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招募或在敌对行动中使用不满18周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