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2 22:52:28yuluoke

民国年间的一场人权运动

民国年间的一场人权运动

作者:周为筠 文章来源:凤凰周刊2009年第2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3-2 3:49:26

1928年3月10日,散发着墨香的《新月》出生了,由上海新月书店出版发行。一弯新月天如水,在左翼文学开始鼓噪的时候,这本清新而洋气的刊物可谓别树一帜。《新月》的面孔大多是原先新月社成员和《现代评论》派转过来的,徐志摩、胡适、陈西滢,加上梁实秋、闻一多、叶公超、沈从文等,后来几期一些新的身影陆续出现罗隆基、邵洵美、潘光旦……





这些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新月》的旗帜下高举共同的理想,凭借在文学和政治上努力,在这收成和希望渺茫的荒芜年头,执著地祈望为时代的思想增加一抹亮色,为时代的生命添厚一些养分。

杂志从2卷2期起,闻一多如杳然黄鹤不再过问,徐志摩也渐行渐远渐无书,由梁实秋开始全盘接手,随后发生了与鲁迅的拉锯战。这时胡适、罗隆基开始为人权与约法鼓与呼,笔底生发出轩然大波,杂志关注的焦点也由文学走向时政批评。

胡适向党国发难

1927年5月,胡适从英国出席庚子赔款委员会会议回来,这期间大革命如火如荼地进行着。选择上海定居的胡适与徐志摩等人发起了新月书店与《新月》杂志。由于时局动荡不安,胡适在上海最初的日子政治上是沉默的,但他有议政爱好的,如他所说:“哲学是我的职业,文学是我的娱乐,政治只是我的一种忍不住的新努力”。

随着国民党政权统治的稳定,政治上的高压政策逐步暴露。书斋里的胡适就再也坐不住,便在《新月》上发表一系列政论,一石激起千层浪。

1928年12月29日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中国大陆统一在国民政府旗下,蒋介石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统一中国后意味着军政时期的结束,进入了训政时期。这是孙中山在关于三民主义演讲和《建国大纲》中明确规定的国民党革命三阶段:第一是军政时期,国民党要靠军事力量夺取和巩固政权;第二是训政时期,由国民党代表民众行使国家权力,同时,以县为单位,在各地训练民众实行自治,为过渡到下阶段做好充分准备;第三才轮到民主的宪政时期。

然而,一向最看重枪杆子的蒋介石,仍以“军”为主进行军事独裁和个人专制,所以训政时期依然是一党专政、以党治国。这一切胡适所信奉的自由主义政治理想格格不入。

1929年3月,国民党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海市特别代表陈德徵提出一项《严厉处置反革命分子案》,内称“凡经省及特别市党部书面证明为反革命分子者,法院或其他法定之受理机关应以反革命处分之。”按照陈的说法,从拘捕、审问、定罪、处刑到执行,均不必经过任何法治机构,国民党省市党部有权定谁是反革命。

胡适看到这个提案有点气不过,就在提案见报当日即3月26日,立即致函国民党司法部长王宠惠,说今日读报的专电,真是有闻所未闻之感,中国国民党有这样的党员,创此新制,大足以夸耀于全世界了。

在此同时,胡适又将此信寄给国闻通讯社发表。结果三天后国闻通讯社复函,告以各报未见刊出,稿件被检查者扣去。不料上海《民国日报》却刊出了陈德徵批判胡适不懂得党不要充内行,不懂得主义不要自以为是。

恰好4月20日国民政府颁布了一道保障人权的命令,胡适清醒地看出,这恰恰是人权破产的铁证,而且命令本身就破绽百出。

1929年4月胡适发表《人权与约法》批判长文。他对《建国大纲》提出质疑,不仅仅是对孙中山思想的批评,也是对国民党政府既定国策的批评。在文章中呼吁“快快制定约法以确定法治基础”,“快快制定约法以保障人权”。在腥风血雨的白色恐怖之下胡适之语可谓石破天惊。

胡适再接再厉在《新月》上写出《知难,行亦不易》,公然与孙中山的“行易知难说”唱反调。梁实秋也写出《孙中山先生论自由》,揭示了孙中山对自由说法的自相矛盾,批评了其对自由的误读。不过,梁氏主要还是在文学上独自同鲁迅等左翼作家死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929年10月10日,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叶楚伧发表文章,内有“中国本来是由美德筑成的黄金世界”,胡适认为这句话足可代表国民的昏聩,如果中国真这么美好,那还做什么新文化运动呢?他写出《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刊载在《新月》,“上帝可以否认,而孙中山不许批评。礼拜可以不做,而总理遗嘱不可不读……”。

这些文章在《新月》发表后,立刻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蔡元培称“振聩发聋,不胜佩服。”张謇之子张孝若说:“先生在《新月》所发表的那篇文字,说的义正词严,毫无假借,真佩服先生有识见有胆量!这种浩然之气,替老百姓喊几句,打一个抱不平,不问有效无效,国民人格上的安慰,关系也极大。试问现在国中,还有几位人格资望够得上说两句教训政府的话?”王云五与张元济等朋友却不断提醒胡适注意个人安危。

的确,国民党各地党部纷纷认为“中国公学校长胡适,公然侮辱本党总理,并诋毁本党主义,背叛政府,煽惑民众,应请中央转令国府,严予惩办”。国民党政府根据这些,也认为胡适文章超出学术研究范围,泛言空论,错误甚多,有失大学校长尊严,并损害了党政形象,并要求教育部严加警告。教育部长蒋梦麟是胡适的哥大同学,发出良苦用心的“该校长言论不合,奉令警告”。

胡适不买账地依然我行我素,将自己和罗隆基、梁实秋等人的文章结集为《人权论集》,由新月书店单独出版。计收入胡适的《人权与约法》、《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知难,行亦不易》等,以及罗隆基《论人权》、《告压迫言论自由者》、《专家政治》和梁实秋的《论思想统一》等文。

在该书的序言中胡适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所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和批评孙中山的自由。上帝我们尚且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

胡适比喻说,好比一个佛陀山大火,鹦鹉以翅膀入水濡羽去救火。在这个苍生社稷处于火热深处的时候,胡适与《新月》同人实在不忍袖手旁观,作为一个骨头烧成灰的中国人,他们也明知自己小小翅膀上滴下的水点未必能救火,但还是尽一点微薄的力量,这就是读书人良知的驱使。

罗隆基的政治炮火

《新月》同人中,谈政治比胡适更坚决的是罗隆基。他和胡适并肩作战,甚至炮火更为猛烈。

素有“江西才子”之称的罗隆基出身于清华,他一贯对政治抱有热情,五四时期是走在游行前列的一名学生领袖,其“九载清华,三赶校长”为人所津津乐道。罗隆基1921年去美英留学攻读政治学,1928年秋拿到博士学位回国。刚过而立之年的罗隆基回来后积极参与《新月》活动,很快进入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中心。

从第3卷第2号罗隆基接管《新月》,毫不讳言地对政治保持批判的热情。他对英美的民主政治和议会制度十分激赏,以此标准衡量南京国民政府自然处处不入法眼。一方面他大量介绍英美政治学理论,一方面以自己对现代政治的理解批评国民党。

罗隆基在《新月》发表《论人权》,从不同角度全面阐述人权观。他分别从人权的意义、人权与国家、人权与法律和人权时间性与空间性分别进行论述,文章最后还以“我们要什么样的人权”为题,开列出三十五条意见,为中国起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人权宣言。时至今日,这个宣言读之仍荡气回肠。

罗隆基不像胡适把矛头对准孙中山,他反其道而行之,以阐发孙中山思想形式做文章。他在《新月》上国民党的批评更为激烈,例如第2卷第8号中,罗隆基一针见血地说:“国民党天天拿民主、民权来训导我们小百姓,同时又拿专制独裁来做政治榜样。天天要小老百姓看民治的标语、喊民权的口号,同时又要我们受专制独裁的统治。”这无疑是一篇赤裸裸的战斗檄文。

罗隆基陆续在《新月》上发表了《告压迫言论自由者》、《我对党务上的尽情批评》、《我们要甚么样的政治制度》等文章,他还利用蒋介石于1929年岁末通电全国征求对国事意见之机,直接批评国民党一党独裁和“以党治国”、“党在国上”等。这些文章都是与党国关于人权、约法论争中的重磅炮弹,他一次次触摸舆论的底线。

一连串文字激起惊涛骇浪,使得罗隆基名声大噪,在学生间口碑载道,他的课骤增了不少旁听生。1930年11月4日下午,正在吴淞中国公学兼课的罗隆基从办公室内,毫无准备地被逮进公安局。后来在张群活动下,他旋即被保释出来。

有惊无险的罗隆基没有吃一堑长一智,却立即写了篇《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发表在《新月》上,“一切罪孽,都在整个的制度;一切责任,都在南京国民政府和党魁”,表达对对党治之下任意戕害人权的控诉。

罗隆基领衔下的《新月》批判火力不可谓不集中不猛烈,不仅矛头对准被国父的孙中山,还直接对准蒋介石政权。

针对罗隆基的一些列越轨言行,南京国民政府决定以“言论谬妄,迭次公然诋毁本党”为由,要求学校解除其教职。胡适不得不从中斡旋,致函时任教育部次长的陈布雷,声言罗隆基所作文字,并无“恶意”诋毁,只有善意的忠告;《新月》对舆论界贡献在于用真实姓名发表负责任的文字,党部与政府认为有不当之处可以书面驳辩,或通过法律干涉。

陈布雷表示可以邀胡适到南京一谈,谈出一个初步的共识来。

中间道路踯躅前行

《新月》一开张就与蓬勃兴起的左翼文学发生了磨擦,左翼的鲁迅、冯乃超都针锋相对地对其围剿,甚至讽刺《新月》正在执行着为统治者“维持治安”的任务。

《新月》成了革命的异己,杂志逐步展现出自由主义式的改良主张,系统阐述了对中国现状的看法。不仅按照各自的专业训练围绕“中国的现状”进行诊断,还以“我们怎样解决中国的问题?”鲜明表达自由主义式的原则宣言。

同人们是站在一个“忠实”的反对者的立场,希望国民党能够从谏如流改善自身。杂志因此对国民党和孙中山毫不客气地批评,其实这是种补弊手段。他们天真与固执地要走第三条路——独立于国民党政府与左翼革命的路,这条路注定腹背受敌,想要在夹缝中求生存真是有点不尴不尬。

1930年1月20日,上海特别市党部宣传部开会,陈德徵主持并认为新月书店出版的《新月》杂志刊登胡适诋毁国民党言论,决定查封新月书店,同时呈请严行通缉,使在党政府下不得活动。2月5日国民党上海特别市执行委员会宣传部传达中央宣传部密令,查禁《新月》第2卷6、7期合刊,罪名是“诋祺本党、肆行反动”。之后的5月,国民党中宣部又下令查禁新月书店出版的《人权论集》。

愤怒与失望交杂的胡适,决定退出这场人权与法治的战斗,中国公学校长一位也由于右任代替。胡适转了一个大弯又举家迁回北平,在这个过程中他发表了《我们走哪条路》,一改过去的调子,避而不提人权与法治,认为当时我们的真正敌人“是贫穷,是疾病,是愚昧,是贪污,是扰乱”五大恶魔。解决问题的办法是用科学的方法,是一点一滴的改革。此后罗隆基也离开上海,去往天津做《益世报》主编,同人纷纷作鸟兽散。

1931年7月下旬,天津市整委会给北平市整委会去函,称新月2卷8号有诋毁约法诟辱党国之文字。于是,北平公安局奉北平市整委会之命,没收了北平新月分店一千多份该期刊物,并逮捕了店员。

虽然上海、北平这些地方政府对《新月》杂志不遗余力地打击,并一再呼吁严惩胡适、罗隆基,蒋介石却心底认为这些人只是一介书生,作点文章出点风头罢了。并询问属下,是否可以把他们引为同调?

胡适虽然讥之不是同调问题,是政府能否容忍异己问题,但是在重重挤压下被国民党当局纳入到体制之中,在1931年接收了财政委员会委员一职,逐渐和国民党接近起来。

随着国民党统治在30年代初达到统治的顶峰,《新月》同人活动空间变得非常狭窄。但这群曾经跌跌撞撞跋涉于第三条道路的义士,几乎成了与共产革命派、三民主义派鼎足而立的一个思想派别,成就了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辉煌。(改编自新书《杂志民国——刊物里的时代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