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2 22:38:06yuluoke

宪章签署者:必须立即释放刘

宪章签署者:必须立即释放刘晓波
——08宪章文献之一
作者:宪章签署… 文章来源:纵览中国 点击数:101 更新时间:2008-12-12 1:03:25

2008年12月8日深夜,刘晓波先生在家被警方带走,迄今未归,对此我们深表关切和担忧,并强烈呼吁立即释放刘晓波先生。

我们与晓波先生一同签署这份宪章,是共同分享对于当下中国现实问题的认识以及所感受到的紧迫,分享我们对于祖国前途命运的责任感,分享我们民族前仆后继、孜孜以求的自由平等的共同理想。

因为分享着共同的思想和理想,我们与刘晓波先生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宪章如同我们的灵魂,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宪章的肌体,我们互相之间是一个整体。如果刘晓波先生因为签章而遭受伤害,那么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遭受伤害。如果刘晓波先生不能自由,那么我们每一个也是被囚禁的。

我们每一个人签署者,也都是宪章的发起者。我们所要表达的,都体现在这份现在已经众所周知的公开文件当中,其余我们没有什么可隐瞒的。这件事情没有什么可以调查的,我们每一个人为自己所做的,承担自己的责任。

所以不需要刘晓波先生替我们承担责任。这件事情与以往不同,我们每一个人都随时准备承担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刘晓波先生目前的处境不会对我们产生任何影响,我们的信念不灭、宪章的精神不灭。

因此,我们强烈呼吁刘晓波先生能够尽快回到家中,还他以自由,那是我们共同的自由。

宪章签署者

200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