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1 02:31:39yuluoke

英雄之死(旧作组诗五首)

英雄之死(旧作组诗五首)
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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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之死(组诗五首)



人的一生只有一次



李磊



人间冷暖

世态炎凉

——题记





半夜

从洗浴中心出来

长春大街空空荡荡

沐浴更衣

死人的待遇

活人的享受



霓黄的路灯

飘忽的身影

我拎着一条白毛巾

吓人唬道地走在大街上

半天遇不到一个行人

看看手机上的时间

正好是23点30分零5秒

2004年4月25日



路过长春第一光学仪器厂

25岁的工人史云峰

27岁的烈士史云峰

生前工作的地方



1974年10月26日,28日晚他的传单

张贴在胜利公园附近的交通山岗楼上:

[1969年头顶“叛徒,内奸,工贼”三顶

帽子的国家主席刘少奇在开封 含冤去世]

史云峰写了25份反对文革

为刘少奇鸣冤的传单

寄给了省,市14个单位



当时的中共中央副主席王洪文批示:

反动匿名信内容极其反动

他命令公安部派员赴吉林省协助破案

案件代号44号



1974年12月24日晚

史云峰被秘密逮捕

案件的侦破是从他所用的稿纸得到的线索

省委书记王淮湘做出决定

1976年12月17日

史云峰被判处死刑

19日执行枪决

临刑前

史云峰被打上了麻药

塞满纱布的嘴被医用缝合线紧紧勒住



审判史云峰的公判大会上

与他一起枪毙的死刑犯们

谁也没有注意游行车上

那个一样五花大绑的

穿黑段子棉袄的白面书生



他的父母是否健在

他的弟兄姐妹是否健康

他是否有爱人

他是否有后代

我不知道



回到家里

我写下了这首诗

人的一生只有一次



2004/4/26





枪杀之前



李磊



枪杀之前

1968年冬

辽宁盘锦五七干校

劳动改造



枪杀之前

1969年夏

沈阳看守所

关押



枪杀之前

1969年9月24日上午10点

被捕入狱

反革命罪



枪杀之前

1975年4月3日

判处死刑

立即执行



枪杀之前

1975年4月4日

脑袋被按在砖上割气管

一段三寸长的不锈钢管插进气管

用线将刀口缝上

垂死挣扎

咬断自己舌头



枪杀之前

被轮奸

被逼疯

窝窝头沾经血吃

床上大小便



枪杀之前

按脖胫

揪头发

低头



枪杀之前

姓名:张志新

性别:女

民族:汉族

籍贯:辽宁



枪杀之前

出生年月日:1930年12月6日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

学历:中国人民大学

职业:政府干部党员



枪杀之前

离婚

丈夫:××

女儿:××

儿子:××

情人:××



枪杀之前

一头黑发

一双大眼睛

丰韵犹存



2004/4/27





53号囚室



李磊





在历史的法庭上我们将是原告

——林昭

  







奉着十字架作战 

圣女的眼睛

分割成右派的阴影

可怕的自由啊

为什么如此可怕



1968年4月30日

妹妹替昏倒的母亲

以及因姐姐被捕而自杀的父亲

交纳了4月29日

枪毙姐姐的子弹费

一枚五分硬币





天啊

妈呀—你醒醒

爸呀—你看看

我与弟该怎么过

这五一姐啊!!







1966年春:

他(她)们唆使

女流氓、娼妓

打我

调到大号

与她们同室而居

每天每晚

对我开会斗争

她们一齐上

撕打掐踢咬挖抓



我口鼻出血,

脸被抓破

衣服裤子被撕破

纽扣撕掉

泼妇们扒掉我的衣服

叫脱胎换骨

头发一绺一绺地揪下来

使我发疯

我何罪之有



哀求之与痛斥

结果完全相同

妈妈年迈无能

弟妹皆不独立

太爱人类的人

将被人类杀掉









不是乞丐

形似枯槁

不是罪犯

胜似犯罪



接见的日子

可怜的眼泪

可以生离

不能死别:



人血不是水/滔滔流成河

  

罪名仍是黑暗

罪行依然光明

律师哪里去了

记者哪里去了

谁是法官

谁是群众



除了狱卒就是地狱

除了爸妈弟妹

就是我的孤苦伶仃

看着我 朋友们

36岁的未婚姑娘

林黛玉的眼睛











我是林昭

你又是谁

竟是如此摆出一个审讯者的腔调



双木三十六之

‘林’

刀在口上之日

‘昭’



告诉你

刀在口上也好

刀在头上也好

今天既然来了

也就没有那么多的工夫

去考虑那么多的事:

历史将宣告我无罪!









4月29日

龙华机场

下午三时半

两辆军用吉普车

突然停在第三跑道

两个武装男人架出一反绑住手的女子

口中塞着东西

他们踹了她后腿部

她跪地

他们把着她

车上又下来两个武装人员对她头部开了一枪

她倒下后慢慢地挣扎

他们又向她开了两枪

她躺下不再动弹

被拖入另一辆吉普车绝尘而去









彭令昭

乳名苹男

又唤令昭

故林昭

1932年12月16日生

苏州人氏

小时在苏州萃英中学读书

苏州解放后

考入苏南新闻专科学校

毕业后分配在常州民报当记者

1954年在上海

以江苏省第一名状元的身份

考入北京大学新闻系

1957年划为右派劳教

1960年10月因参与莫须有的

“反党反革命小集团”入狱

1962年初被“保外候审”

同年12月再度被 捕入狱

被判有期徒刑20年

上海提篮桥监狱服刑

1968年4月29日被枪杀

年仅三十六岁

1980年平反.
  ……呜呼!哀哉!此是何世?!我是何人?!所怀何志?!所遇何事?!天哪,天哪,尚得谓有天理,谓有国法,谓有人情,谓有公道耶?!此衣是一九六 四年八月间穿上,时正在桎梏之下,又无纸笔,乃在背上血书‘天日何在?!‘四字,聊当窦娥自诔。
八月下旬重某日遭女监众鸨婆榜掠,两襟‘冤枉‘‘死不甘心‘等字即受刑时所写。在襟并前胸淋漓血迹则是同年十一月十日图穷匕现之日誓死明志以玻璃片割裂左腕脉管所沾染。一九六五年五月卅一日"宣判"后重到上海市监狱,六月十九日初次接见至亲胞弟,见面之际,恍若隔世!……自怜遭际,谁解苦心,前尘历历,永志弗忘!

  

一九六五年七月六日林昭志于上海市监狱女监三楼53号囚室





2004/4/27  





救死扶伤



李磊



活不如死

谁准备用真理的花环武装自己

同时也是准备用粪土包裹自己纯洁的灵魂

我只是像一只杜鹃似地啼出血来

又有何用 我向冰冷的铁墙咳一声

还能得到一声回音

而向活人呼喊千万遍

恰似呼唤一个死人



——李九莲





白求恩



1890年年3月3日出生在

加拿大多伦多以北的格雷文赫斯特小镇

一栋两层的淡黄色小楼房里



1936年11月3日

作为当时世界最著名的胸外科专家之一

他奔赴马德里领导西班牙内战中的加拿大医疗队



1938年

他率领加拿大美国医疗队

来到中国支援抗日战争



1939年11月12日

在一次为中国伤员急救手术时受感染

败血症于河北省唐县逝世

享年49岁

  



李九莲



1946年出生

江西赣州人

就读于赣州市第三中学

校团委宣传部长和学生会学习部长

文革的“卫东彪战斗兵团”副团长

1969年2月分配到赣州冶金机械厂当工人



1969年2月底

她给赣州三中高中同学

也是“卫东彪战斗兵团”的副团长

福州部队服兵役的男友写了一封信

质疑林彪并为刘少奇鸣冤叫屈

他立即把这封信交给了上级



在1969年4月30日深夜

她被抓进了赣州市公安局

72年7月林彪摔死后次年

反革命罪行较轻的她开释出狱

发配到兴国县画眉坳钨矿劳动改造

她连续向赣州地区、江西省、中央有关部门申诉

并到北京上访要求撤消’现行反革命”的罪名



1974年春天“批林批孔”时她请同学们

帮她写出一张《反林彪无罪》的大宇报

张贴在赣州公园的围墙外

要求为她的三年冤狱彻底平反

赣州市和赣州地区的工人、干部、学生、市民、知识分子

纷纷集会广播宣传和张贴大字报支持她

民间自发组织了“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



1974年4月

他们再次拘捕了她

以及“问题调查研究会”的数十名成员

因为“反革命翻案”与“破坏批林批孔运动”的新罪行

江西临时掌权的省军区负责人

再次以省委名义下令不准释放



1975年5月

赣州地区“公检法”以兴国县法院名义

判处她有期徒刑十五年

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她拒绝在所谓的《判决书》上签字

立即绝食宁死不屈

从赣州市的第二监狱

到江西北部鄱阳湖畔的珠湖劳改农场

她断断续续地绝食七十三天



1977年4月他们又因

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的新罪名

把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77年12月14日9时

赣州市体育场举行

三万余人参加的公审宣判大会

主席台下站着一排戴手铐的“问题调查研究会”成员